大致情况这样的:
我们公司在江苏宜兴,委托浙江温州一工艺品公司生产一批木盒,作为样品方式(不构成商业买卖)用快件寄往美国.
这批木盒用原木制作,而后和快递公司联系,他们说只需出具生产厂家提供的商检证书,就可以出口.
然后,与生产厂家所在地的温州商检局取得联系,他们给了N个条条框框,具体需出具的资料概括为:
1)商业发票
2)装箱单
3)厂检记录(由商检局统一提供的样本)
4)包装性能合格单
5)商检委托书(因温州生产厂家和我公司都不具备木盒的出口经营权,需要委托贸易公司办理)
6)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之后,又向宜兴商检局咨询,他们明确回复,如果是作为样品寄出的货物,只需要动植物检疫就可以,不需那么麻烦.
此次事件,还在进一步咨询和办理中.
纳闷了,为什么不同省份,不同城市的对寄往同一国家的木制品的商检要求会不一样?
另请教各位几个问题,希望帮忙:
1)因为我所在的公司只有皮革制成品的出口经营权,此批木盒不在经营范畴,以样品方式寄往美国,是否需要委托外贸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2)出具的相关商检证书,应该是生产厂家出具?
3)如果在温州直接寄出和转运到宜兴再安排寄出,有什么不同??
期盼大家的帮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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