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解答】跨关区分支机构报关企业分类管理
09教材,P31 最底下的(三)报关单位分类管理措施的实施的 下面第3点:对于有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报关企业,在适用或调整其管理类别时,对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报关差错亮、拖欠应纳税款和应缴罚没款项等,以该报关企业及其各分支机构之和计算。
由于跨关区分支机构原因产生的刑事、行政及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等法律后果,在企业管理类别调整时,仅作用于该分支机构和设立分支机构的报关企业,而不作用于其他跨关区分支机构。
请问,这两小段该怎么理解?看似好像是很矛盾的意思。请果子老大和大家帮帮忙。谢谢 这并不矛盾,说的是两层意思:
1、对于报关企业类别的评定,企业类别评定的变量以总公司+分公司之和计算百分比。换句话说,分支机构的报关差错率等变量也会影响到总公司的评级。
2、对于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等情况下,总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应由分支机构独立承担。 我理解这段话,就是不知道该 怎么说
比如说有一家报关企业A,下属3个分支机构B、C、D,其中 A、B处于同一关区,C、D属于跨关区分支机构
在处理对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报关差错亮、拖欠应纳税款和应缴罚没款项时是A、B、C、D4个机构一起计算
而由于C的原因产生的刑事、行政及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等法律后果仅有A、C2个机构承担。
不知道这样解释是不是正确,请果子老师指点。。。。 那请问一下果子,以2楼的为举例,假设其中一个分支机构C一年内3次走私行为,A,B,C都没有走私行为,那么:(1)A,B,C,D就一起降级为D类报关企业的管理。
(2)分支机构C还需要独立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是这样理解的吧? 果子老师,你的意思就是,评定等级类别的时候是按照所有分支机构累计情况来评定的。而各个分支机构各自是独立的法人,要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这样的理解就对了吧?
谢谢果子老师的指点:) 原来是这样啊
知道了。。 赞同5楼的!我们就是分公司 独立法人的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而前面的是报关统计 学习了 谢谢!! 2# 果子
果子老师在书上第32页,写的是在企业管理类别调整时,仅作用于该分支机构和设立分支机构的报关企业,而不作用于其他跨关区分支机构
意思应该是犯错的分支机构和总公司都要有责任啊~?怎么能只有分支机构呢?~ 呵呵,我看了大家的讨论。也迷茫了,不知道怎么理解。 再看了一遍书,还是觉的我对。。是AC一起承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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