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5 15:56:19

第八十五章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

本帖最后由 anglebeby520 于 2017-2-15 16:38 编辑

第八十五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电暖的毯子、褥子、足套及类似品,电暖的衣服、靴、鞋、耳套或其他供人穿戴的电暖物品;    (二)品目70.11的玻璃制品;    (三)品目84.86的机器及装置;    (四)用于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的真空设备(品目90.18);或    (五)第九十四章的电热家具。    二、品目85.01至85.04不适用于品目85.11、85.12、85.40、85.41或85.42的货品。但金属槽汞弧整流器仍归入品目85.04。三、品目85.07所称“蓄电池”,包括与其一同报验的辅助元件,这些辅助元件具有储电及供电功能,或者保护蓄电池免遭损坏,例如,电路连接器、温控装置(例如,热敏电阻)及电路保护装置,也可包括蓄电池的部分保护外壳。    四、品目85.09仅包括通常供家用的下列电动器具:    (一)任何重量的地板打蜡机、食品研磨机及食品搅拌器,水果或蔬菜的榨汁机;    (二)重量不超过20千克的其他机器。    但该品目不适用于风机、风扇或装有风扇的通风罩及循环气罩(不论是否装有过滤器)(品目84.14)、离心干衣机(品目84.21)、洗碟机(品目84.22)、家用洗衣机(品目84.50)、滚筒式或其他形式的熨烫机器(品目84.20或84.51)、缝纫机(品目84.52)、电剪子(品目84.67)或电热器具(品目85.16)。    五、品目85.23所称:    (一)“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件”(例如,“闪存卡”或“电子闪存卡”)是指带有接口的存储器件,其在同一壳体内包含一个或多个闪存(FLASH E2PROM),以集成电路的形式装配在一块印刷电路板上。它们可以包括一个集成电路形式的控制器及多个分立无源元件,例如,电容器及电阻器;    (二)所称“智能卡”,是指装有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微处理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或只读存储器(ROM))芯片的卡。这些卡可带有触点、磁条或嵌入式天线,但不包含任何其他有源或无源电路元件。    六、品目85.34所称“印刷电路”,是指采用各种印制方法(例如,压印、覆镀、腐蚀)或采用“膜电路”工艺,将导线、接点或其他印制元件(例如,电感器、电阻器、电容器)按预定的图形单独或互相连接地印制在绝缘基片上的电路,但能够产生、整流、调制或放大电信号的元件(例如,半导体元件)除外。    所称“印刷电路”,不包括装有非印制元件的电路,也不包括单个的分立式电阻器、电容器及电感器。但印刷电路可配有非经印刷的连接元件。    用同样工艺制得的无源元件及有源元件组成的薄膜电路或厚膜电路应归入品目85.42。    七、品目85.36所称“光导纤维、光导纤维束或光缆用连接器”,是指在有线数字通讯设备中,简单机械地把光纤端部相连成一线的连接器。它们不具备诸如对信号进行放大、再生或修正等其他功能。    八、品目85.37不包括电视接收机或其他电气设备用的无绳红外遥控器(品目85.43)。    九、品目85.41及85.42所称:    (一)“二极管、晶体管及类似的半导体器件”,是指那些依靠外加电场引起电阻率的变化而进行工作的半导体器件。    (二)“集成电路”,是指:    1.单片集成电路,即电路元件(二极管、晶体管、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等)主要整体制作在一片半导体材料或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例如,掺杂硅、砷化镓、硅锗或磷化铟)基片的表面,并不可分割地连接在一起的电路;    2.混合集成电路,即通过薄膜或厚膜工艺制得的无源元件(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等)和通过半导体工艺制得的有源元件(二极管、晶体管、单片集成电路等)用互连或连接线实际上不可分割地组合在同一绝缘基片(玻璃、陶瓷等)上的电路。这种电路也可包括分立元件;3.多芯片集成电路是由两个或多个单片集成电路实际上不可分割地组合在一片或多片绝缘基片上构成的电路,不论是否带有引线框架,但不带有其他有源或无源的电路元件。4.多元件集成电路(MCOs):由一个或多个单片、混合或多芯片集成电路以及下列至少一个元件组成:硅基传感器、执行器、振荡器、谐振器或其组件所构成的组合体,或者具有品目85.32、85.33、85.41所列商品功能的元件,或品目85.04的电感器。其像集成电路一样实际上不可分割地组合成一体,作为一种元件,通过引脚、引线、焊球、底面触点、凸点或导电压点进行连接,组装到印刷电路板(PCB)或其它载体上。在本定义中:(1)元件可以是分立的,独立制造后组装到多元件(MCO)的其余部分上,或者集成到其它元件内。(2)“硅基”是指在硅基片上制造,或由硅材料制造而成,或者制造在集成电路裸片上。(3)①硅基传感器是由在半导体材料内部或表面制作的微电子或机械结构组成,具有探测物理量和化学量并将其转换成电信号(因电特性变化或机械结构位移而产生)的功能。“物理量或化学量”与现实世界的现象相关,例如,压力、声波、加速度、振动、运动、方向、张力、磁场强度、电场强度、光、放射性、湿度、流量和化学浓度等。②硅基执行器是由在半导体材料内部或表面制作的微电子或机械结构组成,具有将电信号转换成物理运动的功能。③硅基谐振器是由在半导体材料内部或表面制作的微电子或机械结构组成,具有按预先设定的频率产生机械或电振荡的功能,频率取决于响应外部输入的结构的物理参数。④硅基振荡器是有源器件,由在半导体材料内部或表面制作的微电子或机械结构组成,具有按预先设定的频率产生机械或电振荡的功能,频率取决于这些结构的物理参数。    本注释所述物品在归类时,即使本协调制度其他品目涉及到上述物品,尤其是物品的功能,仍应优先考虑归入品目85.41及85.42,但涉及品目85.23的情况除外。    十、品目85.48所称“废原电池、废原电池组及废蓄电池”,是指因破损、拆解、耗尽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再使用,也不能再充电的电池。
子目注释:    一、子目8527.12仅包括有内置放大器但无内置扬声器的盒式磁带放声机,它不需外接电源即能工作,且外形尺寸不超过170毫米×100毫米×45毫米。
总注释
    一、本章的范围及结构    本章包括所有电机及电气设备,但下列货品除外:    (一)第八十四章所列的机器及器具。这些机器及器具即使是电气的,仍应归入第八十四章(参见该章总注释)。以及    (二)从整体上看不归入第十六类的某些货品(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    与第八十四章相反,本章所列的货品即使由陶瓷材料或玻璃制成,仍应归入本章;但品目70.11所列的玻璃外壳(包括玻璃泡及玻璃管)除外。    本章包括:    1.发电、变电或蓄电的设备及装置。例如,发电机、变压器等(品目85.01至85.04);原电池(品目85.06)及蓄电池(品目85.07)。    2.某些家用器具(品目85.09),以及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及电动脱毛器(品目85.10)。    3.某些利用电性能或电效应(例如,电磁效应、电热性能等)工作的设备及装置(品目85.05、85.11至85.18、85.25至85.31及85.43)。    4.声音的录制或重放设备及装置;电视图像的录制或重放设备;上述设备及装置的零件及附件(品目85.19至85.22)。    5.声音记录媒体或其他信息的类似记录媒体(包括视频信号记录媒体,但第三十七章的照相或电影用胶卷除外)(品目85.23)。    6.某些通常不单独使用、但可在电气设备中作为元器件起某种作用的电气物品,例如,电容器(品目85.32),开关、熔断器、接线盒等(品目85.35或85.36),电灯(品目85.39),热电子管等各种电子管(品目85.40),二极管、晶体管及类似的半导体器件(品目85.41),电气设备用碳精制品(品目85.45)。    7.某些因其导电或绝缘性能而应用于电气设备及装置的物品及材料,例如,绝缘电线及其组装件(品目85.44)、绝缘子(品目85.46)、绝缘配件及内衬绝缘材料的金属导管(品目85.47)。    除上述各种电气货品以外,本章还包括永磁铁(尚未磁化的也包括在内),以及永磁铁工件夹具(品目85.05)。    应当注意,本章仅包括某些类型的电热器具,例如,电炉等(品目85.14);空间加热设备、家用电热器具等(品目85.16)。    此外还应当注意,既不能作为品目85.23所列产品或品目85.42的多元件集成电路(MCOs)〔参见本章注释九(二)4〕归类,又不具有其他独立功能的某些电子存储器模件〔例如,单列直插式内存模块(SIMM)和双列直插式内存模块(DIMM)〕,应运用第十六类注释二的规定,按以下规则进行归类:    (1) 仅适用于或主要适用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模件,应按这些机器的零件归入品目84.73。    (2) 仅适用于或主要适用于其他特定机器或某一相同品目项下多种机器的模件,应按该机器或该组机器的零件进行归类。    (3) 无法确定其主要用途的,模件应归入品目85.48。    一般来说,电气加热器具应归入其他各章(主要是第八十四章)。例如,蒸汽锅炉及过热水锅炉(品目84.02);空气调节器(品目84.15);烘炉、蒸馏设备及其他设备(品目84.19);砑光机和类似的滚压机器及其滚筒(品目84.20);家禽孵卵器及育雏器(品目84.36);供木料、软木、皮革等用的通用烫烙机(品目84.79);医疗器械(品目90.18)。    二、零件    零件的归类一般应参阅第十六类总注释。    本章所列设备或装置的非电气零件,应按以下规则进行归类:    (一)许多非电气零件实际上应归入其他各章,特别是第八十四章。例如,泵及风机、风扇(品目84.13或84.14);龙头、旋塞等(品目84.81);滚动轴承(品目84.82);传动轴、齿轮传动装置等(品目84.83)。    (二)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本章的某种电机(或用于本章同一品目中的几种设备)的其他非电气零件,应与有关设备一同归类;或者归入品目85.03、85.22、85.29或85.38中的适当品目。    (三)其他非电气零件应归入品目8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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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1电动机及发电机(不包括发电机组):85.02发电机组及旋转式变流机:85.03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01或85.02所列机器的零件85.04变压器、静止式变流器(例如,整流器)及电感器:85.05电磁铁;永磁铁及磁化后准备制永磁铁的物品;电磁铁或永磁铁卡盘、夹具及类似的工件夹具;电磁联轴节、离合器及制动器;电磁起重吸盘:85.06原电池及原电池组(+):85.07蓄电池,包括隔板,不论是否矩形(包括正方形):85.08真空吸尘器:85.09家用电动器具,品目85.08的真空吸尘器除外:85.10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及电动脱毛器:85.11点燃式或压燃式内燃发动机用的电点火及电起动装置(例如,点火磁电机、永磁直流发电机、点火线圈、火花塞、电热塞及起动电机);附属于上述内燃发动机的发电机(例如,直流发电机、交流发电机)及断流器:85.12自行车或机动车辆用的电气照明或信号装置(品目85.39的物品除外)、风挡刮水器、除霜器及去雾器:85.13自供能源(例如,使用干电池、蓄电池、永磁发电机)的手提式电灯,但品目85.12的照明装置除外:85.14工业或实验室用电炉及电烘箱(包括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工作的);工业或实验室用其他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对材料进行热处理的设备:85.15电气(包括电热气体)、激光、其他光、光子束、超声波、电子束、磁脉冲或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装置,不论是否兼有切割功能;用于热喷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电气机器及装置:85.16电热的快速热水器、储存式热水器、浸入式液体加热器;电气空间加热器及土壤加热器;电热的理发器具(例如,电吹风机、电卷发器、电热发钳)及干手器;电熨斗;其他家用电热器具;加热电阻器,但品目85.45的货品除外:85.17电话机,包括用于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的电话机;其他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包括有线或无线网络(例如,局域网或广域网)的通信设备,但品目84.43、85.25、85.27或85.28的发送或接收设备除外(+):85.18传声器(麦克风)及其座架;扬声器,不论是否装成音箱;耳机及耳塞机,不论是否装有传声器,以及由传声器及一个或多个扬声器组成的组合机;音频扩大器;电气扩音机组:85.19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85.20】85.21视频信号录制或重放设备,不论是否装有高频调谐器:85.22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19或85.21所列设备的零件、附件:85.23录制声音或其他信息用的圆盘、磁带、固态非易失性数据存储器件、“智能卡”及其他媒体,不论是否已录制,包括供复制圆盘用的母片及母带,但不包括第三十七章的产品:【85.24】85.25无线电广播、电视发送设备,不论是否装有接收装置或声音的录制、重放装置;电视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及视频摄录一体机:85.26雷达设备、无线电导航设备及无线电遥控设备:85.27无线电广播接收设备,不论是否与声音的录制、重放装置或时钟组合在同一机壳内:85.28监视器及投影机,未装电视接收装置;电视接收装置,不论是否装有无线电收音装置或声音、图像的录制或重放装置:85.29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25至85.28所列装置或设备的零件:85.30铁道、电车道、道路或内河航道、停车场、港口或机场用的电气信号、安全或交通管理设备(品目86.08的货品除外):85.31电气音响或视觉信号装置(例如,电铃、电笛、显示板、防盗或防火报警器),但品目85.12或85.30的货品除外:85.32固定、可变或可调(微调)电容器(+):85.33电阻器(包括变阻器及电位器),但加热电阻器除外:85.34印刷电路85.35电路的开关、保护或连接用的电气装置(例如,开关、熔断器、避雷器、电压限幅器、电涌抑制器、插头及其他连接器、接线盒),用于电压超过1000伏的线路:85.36电路的开关、保护或连接用的电器装置(例如,开关、继电器、熔断器、电涌抑制器、插头、插座、灯座及其他连接器、接线盒),用于电压不超过1000伏的线路;光导纤维、光导纤维束或光缆用连接器:85.37用于电气控制或电力分配的盘、板、台、柜及其他基座,装有两个或多个品目85.35或85.36所列的装置,包括装有第九十章所列的仪器或装置,以及数控装置,但品目85.17的交换机除外:85.38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35、85.36或85.37所列装置的零件:85.39白炽灯泡、放电灯管,包括封闭式聚光灯及紫外线灯管或红外线灯泡;弧光灯;发光二极管(LED)灯泡(管):85.40热电子管、冷阴极管或光阴极管(例如,真空管或充气管、汞弧整流管、阴极射线管、电视摄像管):85.41二极管、晶体管及类似的半导体器件;光敏半导体器件,包括不论是否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光电池;发光二极管(LED);已装配的压电晶体(+):85.42集成电路:85.43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设备及装置:85.44绝缘(包括漆包或阳极化处理)电线、电缆(包括同轴电缆)及其他绝缘电导体,不论是否有接头;由多根具有独立保护套的光纤组成的光缆,不论是否与电导体装配或装有接头:85.45碳电极、碳刷、灯碳棒、电池碳棒及电气设备用的其他石墨或碳精制品,不论是否带金属:85.46各种材料制的绝缘子:85.47电气机器、器具或设备用的绝缘零件,除了为装配需要而在模制时装入的小金属零件(例如,螺纹孔)以外,全部用绝缘材料制成,但品目85.46的绝缘子除外;内衬绝缘材料的贱金属制线路导管及其接头:85.48原电池、原电池组及蓄电池的废碎料;废原电池、废原电池组及废蓄电池;机器或设备的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电气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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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5 15:58:00

85.01  电动机及发电机(不包括发电机组):
       10  —    输出功率不超过37.5瓦的电动机
       20  —    交直流两用电动机,输出功率超过37.5瓦
         —    其他直流电动机;直流发电机:
       31  — — 输出功率不超过750瓦
       32  — — 输出功率超过750瓦,但不超过75千瓦
       33  — — 输出功率超过75千瓦,但不超过375千瓦
       34  — — 输出功率超过375千瓦
       40  —    其他单相交流电动机
         —    其他多相交流电动机:
       51  — — 输出功率不超过750瓦
       52  — — 输出功率超过750瓦,但不超过75千瓦
       53  — — 输出功率超过75千瓦
         —    交流发电机:
       61  — — 输出功率不超过75千伏安
       62  — — 输出功率超过75千伏安,但不超过375千伏安
       63  — — 输出功率超过375千伏安,但不超过750千伏安
       64  — — 输出功率超过750千伏安
 
    一、电动机
    电动机是一种把电能转换成机械能的机器;可分为旋转电动机与直线电动机两大类。
    (一)旋转电动机。这种电动机以旋转运动的方式产生机械能,按所用电流是直流电还是交流电、以及用途和目的的不同,它们具有多种类型和规格。电动机的外壳也因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而各异(例如,防尘式、防滴式或防爆式电动机,适用于皮带传动电动机或强振动电动机的非刚性座架)。
    很多电动机装有风扇或其他装置,供电动机运转时散热之用。
    除内燃机用的启动电机(品目85.11)以外,本品目包括各种类型的电动机,从供仪表、时钟、定时开关、缝纫机、玩具等用的小型电动机到供轧钢机等用的大型电动机。
    配有皮带轮、齿轮或齿轮箱,或配有软轴以驱动手工工具的电动机,仍应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包括推动船只用的“舷外电动机”,这是一种由电动机、轴、螺旋桨及舵所组成的成套装置。
    时钟机构用的同步电动机即使装有齿轮,仍应归入本品目;但如果同步电动机与时钟传动齿轮系装在一起,则不归入本品目(品目91.09)。
    (二)直线电动机。这种电动机以直线运动的方式产生机械能。
    直线感应电动机主要由一个或多个初级部件及一个次级部件组成。初级部件一般是由叠片的磁路组成(由磁铁片叠成),磁路上装有线圈。次级部件一般是用铜或铝的板材或异型材料制成。
    在次级部件存在下对初级部件通以交流电,这种电动机即可产生推动力。初级部件与次级部件之间有一气隙隔开,两者不经机械接触而能产生平移直线运动(其中一个部件移动而另一部件固定不动)。
    直线感应电动机根据其不同用途而具有不同的特点:推动气垫火车〔初级部件装在火车内,跨在固定不动的铁轨(即次级部件)上〕;驱动大宗货物搬运设备(次级板装在带轮运送车的底部,可在固定于轨道间的一系列初级线圈上运行);驱动架空输送设备(装有初级部件的吊车可在异型的次级部件底下运行);在停车场或仓库内给车辆定位(初级部件装在地板中,可使作为次级部件的托板移动);控制活塞泵及阀门等〔这一工作可由“多螺管”直线电动机完成,这种电动机内的轴(次级部件)可在环形的初级部件中作往复运动〕;机床定位等。
    直流直线电动机是利用电磁铁的相互作用,或电磁铁与永磁铁的相互作用而进行工作的。这种电动机可用作交变或摆动电动机(例如,用于往复泵、纺织梭传动装置),或用作步进电动机(例如,用于小型输送机)等。
    本组还包括:
    1.伺服电动机,单独报验的。这种电动机主要由装有减速齿轮的电动机组成,并配有传动装置(例如,杠杆、皮带轮),适用于锅炉、熔炉或其他设备中对调控装置进行调校变位(有时还配有紧急手动轮)。
    2.自同步装置。这种装置由定子和转子组成,定子装有成120°角的三个绕组;转子则装有与两个滑环相连的一个单独绕组。自同步装置可成对地(如同步发送器与同步接收器)用于遥测或遥控系统等。
    3.电动阀动器。这种装置由装有减速齿轮及传动轴的电动机所组成;有时还装有各种装置(电启动器、变压器、手动轮等),用于操纵阀塞。
    二、发电机
    利用各种能源(机械能、太阳能等)产生电力的机器,凡未更为具体地列入本协调制度的其他品目的,均应归入本品目。
    发电机可分为两大类:直流发电机与交流发电机。两类发电机一般均主要由定子与转子组成。定子装在机壳内。转子装在定子内的转轴上,转轴由原动机驱动。直流发电机的转轴上装有多个整流子片的整流子,一组碳刷摩擦整流子片,把所产生的电流加以汇集,并传输到外电路中。大多数交流发电机为无刷发电机,所产生的电流可直接输出到外电路中。其他交流发电机的转轴上装有滑环,所产生的电流用滑环汇集,通过一组碳刷摩擦滑环把电流输出。
    定子一般由一组电磁铁组成,但某些直流发电机(永磁发电机)的定子则由一组永磁铁组成。转子一般由一组线圈装在叠片铁芯上而组成,称为电枢。某些交流发电机的旋转部分为磁场系统。
    发电机可通过手动或脚踏驱动,但一般均带有原动机(例如,水轮机、汽轮机、风力机、往复式蒸汽机、内燃机)。但是,本品目仅包括不带原动机的发电机。
    本品目还包括光电发电机。这种发电机由多块光电池板与其他装置〔例如,蓄电池及电子控制器(调压器、换流器等)、装有元件的板或组件,不论其多么简单(例如,用几个二极管控制电流的方向)〕组成,光电发电机可直接给电动机、电解槽等供电。
    在上述光电发电机中,光电池把太阳能直接转换成电能(光电转换)。
    本品目包括所有发电机:供发电站使用的大型发电机;用于激励其他发电机绕组的小型辅助发电机;各种规格及种类的发电机,适用于为各种用途提供电力(例如,用于船舶、无外界电源的农庄、化学工业的电解工艺以及柴油机电动火车等)。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装有电动机的滚筒或滚轴,适用于带式或辊式运输机(品目84.31)。
    (二)品目84.79的产震马达及电磁振动器(参见该品目的注释)。
    (三)与原动机装在一起的发电机(品目85.02)。
    (四)高压发生器(品目85.04)。
    (五)原电池及原电池组(品目85.06)。
    (六)附属于内燃机的交流发电机及直流发电机,或供自行车、机动车辆的照明或信号装置使用的交流发电机及直流发电机(分别归入品目85.11及85.12)。
    (七)太阳电池,不论是否装配成组件或太阳电池板,但未装有电子元件,不论这些电子元件如何简单。太阳电池可直接给电动机、电解槽等供电(品目85.41)。
    (八)某些被称为发生器,但实际上是非产生电能的电气装置,例如,信号发生器(品目85.43)。
    (九)第九十章的发生器,例如,X光发生器(品目90.22);专供示范用而无其他用途的发电机(品目90.23)。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应归入品目85.03。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5 15:58:58

85.02  发电机组及旋转式变流机:
         —    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发电机组:
       11  — — 输出功率不超过75千伏安
       12  — — 输出功率超过75千伏安,但不超过375千伏安
       13  — — 输出功率超过375千伏安
       20  —    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发电机组
         —    其他发电机组:
       31  — — 风力驱动的
       39  — — 其他
       40  —    旋转式变流机
 
    一、发电机组
    所称“发电机组”,是指由发电机与除电动机以外的任何原动机(例如,水轮机、汽轮机、风力机、往复式蒸汽机、内燃机)所组成的机器。发电机组如果由发电机及其原动机组装成(或准备组装成)整套设备或装在同一底座上(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并且同时报验(即使为方便运输而分别包装),应归入本品目。
    供焊接设备用的发电机如果不带焊头或焊接器具而单独报验,应归入本品目;如果与焊头或焊接器具一同报验,则不归入本品目(品目85.15)。
    二、旋转式变流机
    旋转式变流机主要由一台发电机与一台原动机组成,其原动机为电动机。发电机与原动机永久性地装在同一底座上;但在某些情况下,两者可组成一个装有某些共同绕组的装置。它们用于变换电流的性质(将交流变为直流或直流变为交流),或改变电流的某些特性,例如,交流电的电压、频率或相位(例如,把频率从50赫兹变为200赫兹,或把单相电流变成三相电流)。另一种类型的旋转变流机(有时称为旋转变压器)用于把直流电从某一电压变为另一电压。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应归入品目85.03。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5 15:59:51

85.03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01或85.02所列机器的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包括上述两个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归入本品目的零件非常广泛,包括:
    一、机壳、定子、转子、集电环、集电器、电刷夹子、励磁线圈等;
    二、非正方形或矩形的电机用板及片。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5 16:00:43

85.04  变压器、静止式变流器(例如,整流器)及电感器:
       10  —    放电灯或放电管用镇流器
         —    液体介质变压器:
       21  — — 额定容量不超过650千伏安
       22  — — 额定容量超过650千伏安,但不超过10兆伏安
       23  — — 额定容量超过10兆伏安
         —    其他变压器:
       31  — — 额定容量不超过1千伏安
       32  — — 额定容量超过1千伏安,但不超过16千伏安
       33  — — 额定容量超过16千伏安,但不超过500千伏安
       34  — — 额定容量超过500千伏安
       40  —    静止式变流器
       50  —    其他电感器
       90  —    零件
 
    一、变压器
    变压器是利用电磁感应原理,使用预调或可调系统,将一种交流电变换成不同电压、阻抗等的另一种交流电的装置。这种装置没有任何运动机件。变压器一般由两个或多个绝缘导线线圈以多种结构形式绕制在叠片铁芯上而组成,但某些变压器(例如,射频变压器)没有磁芯,或者以粘聚铁粉、铁氧体等作为磁芯。其中一个线圈上(初级电路)的交流电在其他线圈中(次级电路)感应产生一般为不同电流值和电压值的另一种交流电。某些变压器(自耦变压器)只有一个线圈,其中一部分为初级电路和次级电路所共用。壳式变压器的外层为一个叠压铁片组成的壳式结构。
    某些变压器具有特殊用途,例如,耦合变压器能使一电路的阻抗与另一电路的阻抗相耦合;仪表变压器(电流或电压互感器、组合仪表变压器),用于升高或降低与之相连设备(例如,测量仪器、电表、保护继电器)的电压或电流。
    本品目包括各种变压器,从控制流过放电灯泡或灯管的电流量用的镇流器、用于无线电信机、仪器、玩具等的小型变压器到用于发电站、联接干线的变电站、配电站及其分站的大型变压器。大型变压器可浸入油柜或配有散热器、风扇等,以供冷却之用。变压器使用的频率不一,从电力网频率至无线电甚高频率不等。本品目包括不平衡变压器(平衡装置),它可通过平衡对线中的阻抗而降低电磁干扰。
    变压器的额定容量为变压器在次级额定电压(或电流强度)及额定频率条件下连续使用而温升不超过极限值时的千伏安(KVA)输出量。
    电焊设备用的变压器如果不带焊头或焊接器具而单独报验,应归入本品目;如果与焊头或焊接器具一同报验,则不归入本品目(品目85.15)。
    本品目还包括感应线圈。这是变压器的一种,其初级线圈上的间歇或波动直流电在次级线圈上感应产生一种相应的电流。感应线圈可使电压升高;或在电话次级电路上再生一种与初级电路上影响稳定直流电的波动相应的小波动电流。本品目包括各种类型的感应线圈,但内燃机的点火设备除外(品目85.11)。
    二、静止式变流器
    此类装置用于变换电能,以便进一步利用。它们装有不同类型的变流元件(例如,电子管),还可装有各种辅助器件(例如,变压器、感应线圈、电阻器、调节控制器等)。这种装置利用变流元件可交替作为导体与绝缘体的原理进行工作。
    静止式变流器常装有辅助电路,以调节新生电流的电压,这种装置有时称为电压或电流调节器,但都不影响其归入本品目。
    此类装置包括:
    (一)整流器,用于把交流电(单相或多相)变成直流电,通常电压也随之改变。
    (二)逆变器,用于把直流电变成交流电。
    (三)交流电变换器及变频器,用于改变交流电(单相或多相)的频率或电压。
    (四)直流电变换器,用于改变直流电的电压。
    静止式变流器根据所使用变流元件的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半导体变流器,根据某些晶体间的单向导电性原理进行工作。这种变流器由作为变流元件的半导体及其他各种器件(例如,冷却器、带式导体、驱动器、调节器、控制电路)构成。
    半导体变流器包括:
    (1)单晶半导体整流器,使用含有硅或锗晶体的器件(二极管、可控硅、晶体管)作为变流元件。
    (2)多晶半导体整流器,使用硒圆片作为变流元件。
    2.气体放电变流器,例如:
    (1)汞弧整流器,其变流元件为一个真空的玻璃管或金属槽,内装有一个汞阴极及一个或多个阳极,可让待整流的电流通过。汞弧整流器装有辅助器件,用于起弧、充电、冷却,有时还用于保持真空等。
    根据起弧的机构,气体放电整流器分为两类,即“励弧管”(带有充电阳极)及“引燃管”(带有引燃极)。
    (2)带有热阴极的热离子整流器,其变流元件(例如,闸流管)与汞弧管相似,不同的是以热阴极代替汞阴极。
    3.带有机械变流元件的变流器。这种装置依靠各种接触产生的单向导电性进行工作。例如:
    (1)接触整流器(例如,使用凸轮轴的接触整流器),配有带多个金属触点的装置,触点的开和闭与待整流交流电的频率是同步的。
    (2)汞流透平整流器,利用与交流电频率同步的水银旋转喷射,与一固定触点产生接触。
    (3)振动整流器,装有一片金属簧片,当该金属簧片以交流电的频率振动时,与触点发生接触,从而把电流从电源中引出。
    4.电解整流器。用作电极的某些产品与用作电解质的某些液体的组合物只允许电流单向通过。电解整流器是利用这一原理进行工作的。
    静止式变流器具有各种用途,例如:
    1.提供电源以驱动固定式机器或电力牵引机动车(例如,机车)的变流器。
    2.补给变流器。例如,蓄电池充电器(主要由配有变压器的整流器与电流控制装置组成);电镀与电解工艺用的变流器;备用电源组;给设备提供高压直流电的变流器;供热用变流器;给电磁体供电的变流器。
    归入本品目的还有称为高压发生器的变流器(特别是与无线电装置、发射管、微波管、离子束管一起使用),把各种电源(通常是主干线路电源)供给的电流变成所需的高压直流电,并通过整流器、变压器等供给有关设备。
    本品目还包括稳定供电装置(装有调节器的整流器),例如,一系列电子设备用的不间断电源。
    专门为放射性装置供电的高压发生器(或变压器)应归入品目90.22;自动调压器应归入品目90.32
    三、电感器
    电感器主要由单个线圈组成。该线圈接入交流电路后,可通过其自动感应,限制或阻止交流电通过。电感器大小不一,包括用于无线电路、仪器等的小扼流圈和用于电力系统并通常安装在混凝土中的大型线圈(例如,在发生短路时用于限制电流通过)。
    印制的单个电感器或电感元件仍应归入本品目。
    阴极射线管用的偏转线圈应归入品目85.40。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货品的零件也应归入本品目。特别是金属槽汞弧整流器,不论是否装有泵,均按零件归类。
    但是本品目所列装置的大部分电气零件均已在本章其他品目中列名,例如:
    (一)品目85.36的各种开关(例如,与多接点变压器一起使用的开关装置)。
    (二)电子管或汞气整流管(金属槽式的除外)及闸流管(品目85.40)。
    (三)半导体二极管、晶体管及可控硅(品目85.41)。
    (四)品目85.42的货品。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5 16:01:38

85.05  电磁铁;永磁铁及磁化后准备制永磁铁的物品;电磁铁或永磁铁卡盘、夹具及类似的工件夹具;电磁联轴节、离合器及制动器;电磁起重吸盘:
         —    永磁铁及磁化后准备制永磁铁的物品:
       11  — — 金属的
       19  — — 其他
       20  —    电磁联轴节、离合器及制动器
       90  —    其他,包括零件
 
    本品目包括电磁铁、本品目具体列名的利用电磁原理工作的器具、永磁铁及永磁铁工件夹具。
    一、电磁铁
    电磁铁根据不同用途有各种尺寸及形状,主要由一个线圈绕制于软铁芯上而构成。铁芯为单件式或叠片式。当电流通过线圈时,铁芯上产生磁性吸力或斥力。
    二、永磁铁及磁化后准备制永磁铁的物品
    永磁铁为经永久磁化的硬钢件、特种合金件或其他材料(例如,用塑料或合成橡胶粘聚的钡铁氧体)。永磁铁的形状因其用途而异。为了防止退磁,马蹄形永磁铁常用一根铁棒(衔铁)附在其两极之上。永磁铁不论作何种用途,包括玩具等用的小磁铁在内,均应归入本品目。
    磁化后可制成永磁铁的物品可根据其形状和成分予以确定,这些货品常为立方体或圆盘形(磁片)的金属或粘聚铁氧体(例如,钡铁氧体)。
    三、电磁铁或永磁铁卡盘、夹具及类似的工件夹具
    这些器具主要是各种工件夹具。加工工件时,这些器具利用磁铁把工件夹紧,固定不动。本组还包括用于机器的夹具(例如,在印刷机器中用于夹紧印板的磁铁夹具),但机床用夹具除外。
    四、电磁离合器及联轴节
    这些器具有多种类型。它们中有些是由一个固定线圈绕在一个活动电枢上而构成。通电时,电枢被吸入线圈;断电时,电枢被弹簧拉出线圈。本品目还包括变速联轴节,其中有些是根据异步电机的原理进行工作的。
    五、电磁制动器
    电磁制动器一般由闸瓦组成,闸瓦受电磁感应而作用于轮圈或轨道上。另一些电磁制动器是利用电磁感应的原理进行工作的。电磁感应产生涡流并作用于装在轴上的软钢盘而使之制动。但本品目不包括利用电磁装置操纵的液力传动或气动制动器。
    六、电磁起重吸盘
    这种器具主要由电磁铁(一般是圆形的)组成,通常与起重机一起使用(例如,用于起吊废铁)。它们中的某些类型具有特殊用途(例如,装在打捞船上用以找回沉船上的金属物件)。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货品的零件应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
    (一)带粘合剂的粉状或粒状磁铁氧体(品目38.24)。
    (二)本品目所列的电磁铁、永磁铁或磁铁器具,作为机器、器具、玩具、游戏品等的部件并与其同时报验的(应按有关机器、器具等归类)。
    (三)磁性记录媒体。例如,将未磁化的磁性材料叠压在两层塑料片之间而制成的卡片,主要用于开启磁性锁(品目85.23)。
    (四)眼科或外科医生专用的电磁铁(品目90.18)。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5 16:02:39

85.06  原电池及原电池组(+):
       10  —    二氧化锰的
       30  —    氧化汞的
       40  —    氧化银的
       50  —    锂的
       60  —    锌空气的
       80  —    其他原电池及原电池组
       90  —    零件
 
    这些电池通过化学反应产生电能。
    原电池基本上是由一个容器装入碱性或非碱性电解质(例如,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氯化铵,或氯化锂、氯化铵、氯化锌和水的混合物),再浸入两个电极而构成。阳极一般用锌、镁或锂制成,阴极(去极化电极)用二氧化锰(与碳粉混合)、氧化汞或氧化银制成。锂原电池以锂作阳极,以例如亚硫酰氯、二氧化硫、二氧化镁或硫化铁等作阴极。由于锂在水溶液中的可溶性和反应性,使用了非水电解质。锌空气原电池一般采用碱性或中性电解质,以锌作阳极,氧扩散在电池中作为阴极。每个电极用接线柱或其他接头与外电路相连。原电池的主要特点是难以有效地再充电。
    原电池适于为各种用途供电(电铃、电话、助听器、照相机、手表、计算器、心脏起搏器、收音机、玩具、手提电灯、赶牛的电刺棒等)。原电池可用串联、并联或两者结合的方法组成电池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不论其用途如何,均归入本品目(例如,供实验室用的产生已知恒压的标准电池,应归入本品目)。
    各类电池包括:
    一、湿电池,其电解质为液体,其流动不受抑制,因此,湿电池取向灵敏。
    二、干电池,其电解质固定在吸收材料及凝胶(例如,混有琼脂、面粉等增稠剂而形成糊状物)中。其所使用的电解质可为液体,但其流动受抑制,主要用于便携式器具。
    三、惰性电池,又名储备电池或电池组。这种电池必须加入水和部分或全部电解质才能使用,或必须将其电解质加热,使其变得具有离子导电性。
    四、浓差电池,这种电池每个电极周围的电解质浓度互不相同。
    原电池及原电池组可制成各种形状和尺寸,其外形一般为圆柱形或钮扣式。
    某些电池(例如,湿电池和某些惰性电池)在报验时往往未装有电解质,但仍应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可再充电的电池及电池组,这类物品应按蓄电池归入品目85.07。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包括原电池或原电池组的零件,其中也包括电池容器在内。

    本品目不包括:
    (一)端子(品目85.36)。
    (二)太阳电池(品目85.41)。
    (三)碳电极(品目85.45)。
    (四)废原电池、废原电池组及其废碎料(品目85.48)。
    (五)热电偶(例如,品目85.03、85.48、90.33)。

子目注释:
子目8506.10、8506.30及8506.40
    上述子目的归类应根据其阴极(去极化电极)的构成材料确定。但是,以二氧化锰作阴极,以锂作阳极的原电池应作为锂原电池归入子目8506.50(参见以下子目注释)。
子目8506.50
    本子目的归类应根据其阳极的构成材料确定。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5 16:03:16

85.07  蓄电池,包括隔板,不论是否矩形(包括正方形):
       10  —    铅酸蓄电池,用于起动活塞式发动机
       20  —    其他铅酸蓄电池
       30  —    镍镉蓄电池
       40  —    镍铁蓄电池
       50  —    镍氢蓄电池
       60  —    锂离子蓄电池
       80  —    其他蓄电池
       90  —    零件
 
    蓄电池(蓄电池组或二次电池组)的特征是,其电化作用是可逆的,因此蓄电池可以再充电。它们用于把电能贮藏起来,当需要时再将电能释放出来。蓄电池在有直流电通过时产生某些化学变化(充电);随后,当蓄电池的两个接线柱与外电路连接时,可使这些化学变化还原,从而在外电路中产生直流电(放电)。充电与放电的循环过程可反复进行,直到蓄电池寿命终止。
    蓄电池主要是一个容器贮盛电解液,并将两个电极浸入电解液中,电极配有接线柱与外电路相连。容器往往可隔成若干部分,每一部分(电池)就是一个独立的蓄电池。通常可把这些电池串联起来以使电压增高。串联起来的多个电池称为蓄电池组,也可把多个蓄电池集装在一个较大的容器内。蓄电池可以是湿电池或干电池。
    蓄电池的主要类型有:
    一、铅酸蓄电池,这种蓄电池的电解液为硫酸,其电极为涂有活性材料的铅板或铅网。
    二、碱性蓄电池,其电解液常为氢氧化钾、氢氧化锂或亚硫酰氯。其电极有,例如:
    (一)正极为镍或镍的化合物;负极用铁、镉或金属氢化物制成。
    (二)正极为锂钴氧化物;负极用石墨混合物制成。
    (三)正极由碳制成;负极用金属锂或锂合金制成。
    (四)正极为氧化银;负极用锌制成。
    电极可由简单的板、网、棒等组成,或由填入或涂有特种活性材料膏状物的网或管组成。铅酸蓄电池的容器一般是玻璃制的;汽车蓄电池的容器则是用塑料、硬橡胶或组合材料模制而成。大型的固定式蓄电池使用有玻璃内衬或铅内衬的塑料箱或木箱作为容器。碱性蓄电池的容器一般用钢或塑料制成。碱性蓄电池可制成特定的尺寸与形状,以便作为电源与所使用的器具相匹配。它们可以装在防水容器内。许多碱性蓄电池在外形上与品目85.06的原电池或原电池组相同。
    蓄电池可具有多种用途,例如,机动车辆、高尔夫球车、叉车、手提式动力工具、移动电话、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手提电灯等供电。
    某些铅酸蓄电池装有液体比重计,用于测量电解质的比重,以大致标明蓄电池的充电程度。
    报验时未装有电解质的蓄电池仍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也包括装有一个或多个电池及其互连电路的蓄电池,其通常被称为“蓄电池组”,无论其是否带有协助实现蓄电池储电和供电功能或者保护其免遭损坏的辅助元件,例如,电路连接器、温控装置(例如,热敏电阻)、电路保护装置及保护外壳。即使设计成专用于特定设备的蓄电池也归入本品目。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还包括蓄电池的零件。例如,容器与盖;铅板及铅网,不论是否涂有膏状物;任何材料制的隔板(由未硬化硫化橡胶或纺织材料制成的除外),包括仅切成矩形(包括正方形),达到非常精密的技术指标(孔隙度、尺寸等)并且即可供使用的平板状隔板。
    本品目不包括:
    (1)端子(品目85.36)。
    (2)废蓄电池及其废碎料(品目85.48)。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5 16:03:53

85.08  真空吸尘器:
          —    电动的:
       11  — — 功率不超过1500瓦,且带有容积不超过20升的集尘袋或其他集尘容器
       19  — — 其他
       60  —    其他真空吸尘器
       70  —    零件
 
    除第八十五章注释一(四)另有规定的以外,本品目包括各种真空吸尘器,不论是否手提式的,干式及湿式吸尘器均包括在内,不论其是否与旋转刷、地毯拍打器、多功能吸头等附件一同报验。
真空吸尘器有两个功能:抽吸物质(包括灰尘)及过滤气流。吸力是通过直接装在电动机轴上的叶轮机以高速运转产生。灰尘及其他物质收集到一个内置或外置的集尘袋或其他集尘容器内,而吸进的空气经过滤后用于冷却电动机。
本品目还包括马用或牛用的真空吸尘式理毛装置。
    本品目不包括原地清洗地毯的器具,其向地毯中注入清洁溶剂,再由泵将溶剂抽出,未与干湿真空吸尘装置组合的(品目84.51或85.09)。本品目也不包括用于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的真空设备(品目90.18)。
 
与本品目所列器具同时报验的器材
    本品目所列的真空吸尘器可与辅助装置(附件)(用于刷洗、抛光、喷射杀虫剂等)或可互换零件(地毯拍打器、旋转刷、多功能吸头等)一同报验。此类器具与其零件及附件同时报验时,只要这些零件及附件在品种及数量上通常与有关器具一起使用,应一并归入本品目;若单独报验,应根据其特性进行归类。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器具的零件也归入本品目。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5 16:04:35

85.09  家用电动器具,品目85.08的真空吸尘器除外:
       40  —    食品研磨机及搅拌器;水果或蔬菜的榨汁机
       80  —    其他器具
       90  —    零件
 
    本品目包括多种装有电动机的家用器具。本品目所称“家用器具”,是指通常在家庭中使用的器具。这些器具可根据其类型及一个或多个特征(例如,总体尺寸、设计、容量、体积)加以确定。确定这些特征的标准是有关器具的工作范围不得超出家庭需要。
    除本章注释四中列名不包括的货品及超出其规定重量的货品以外,本品目包括符合上述标准的器械。本品目不包括由独立的电动机(不论是否使用软轴、传动带或其他传动装置)驱动的器具,也不包括虽在结构及用途上类似于家用器具,但显然专供工业用的器具(例如,用于食品工业、打扫烟囱、清洗机器或清洁街道等)。这些器具一般归入品目82.10或第八十四章。
    本品目的器具可分为两组(参见本章注释四):
    一、不论其重量多少均归入本品目的物品。这类物品为数有限。
    本组仅包括:
    (一)地板打蜡机(不论是否装有打蜡装置,也不论是否配有使蜡液化的加热元件)。
    (二)食品研磨机及搅拌器。例如,肉、鱼、蔬菜或水果研磨机;多用途研磨器(用于研磨咖啡、大米、大麦、碎豆等);牛奶摇动器;冰淇淋搅拌器;果汁冰水搅拌器;面团揉捏器;蛋黄酱搅拌器;其他类似的研磨器及搅拌器(包括调换部件后也可进行切割或其他操作的用具)。
    (三)水果或蔬菜的榨汁机。
    二、重量在20千克及以下的本品目物品。这类物品不受种类限制。
    本组主要包括:
    (一)地板擦洗、刮垢、冲洗器具及擦洗后吸去污水或皂泡的器具。
    (二)在擦光前往地板上喷撒上光剂的器具。这类器具通常配有加热元件,以使蜡液化。
    (三)厨房废料处理器。这种器具附在厨房洗涤槽中,用于磨碎厨房废料。
    (四)马铃薯或其他蔬菜的削皮机、切片机、切碎机。
    (五)各种切片机(例如,肉、香肠、咸肉、乳酪、面包、水果或蔬菜的各种切片机)。
    (六)磨刀器及净刀器。
    (七)电动牙刷。
    (八)空气增湿机或减湿机。
与本品目所列器具同时报验的器材
    以上所列的许多器具可与互换零件或辅助装置同时报验,以使其适于各种用途。例如,食品搅拌器也可用于切割、研磨、掼打、绞碎等;切片机配有磨刃器件;地板擦洗器配有一套擦光刷;擦洗器配有肥皂供给器及清除污水或皂泡的吸吮器件。此类器具与其零件及附件同时报验时,如果这些零件及附件是用于有关器具,而且品种及数量正常,应一并归入本品目。在确定这些器具能否按上述第二类所列条件归入本品目时,外加的可互换零件或可拆卸辅助装置的重量可不计在内。
    本品目器具可装上滑行装置、小脚轮或类似装置,以方便使用。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器具的零件也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
    (一)风扇及装有风扇的通风罩或循环气罩,不论是否装有过滤器(品目84.14)。
    (二)冰箱(品目84.18)。
    (三)滚压机及其他熨烫机(品目84.20或84.51)。
    (四)离心干衣机(品目84.21)及家用洗衣机(品目84.50)。
    (五)洗碟机(品目84.22)。
    (六)割草机(品目84.33)。
(七)乳品厂用的搅乳器(品目84.34)。
(八)供餐馆或类似场所用的工业或商业用水果或蔬菜榨汁机、食品研磨机及搅拌器等(分别归入品目84.35或84.38)。
    (九)原地清洗地毯的器具,向地毯中注入清洁溶剂,再由泵将溶剂抽出,设计供单位(家庭房舍除外)使用的,例如,供宾馆、汽车旅馆、医院、办公室、餐厅及学校使用的(品目84.51)。
    (十)缝纫机(品目84.52)。
    (十一)电动脱毛器(品目85.10)。
    (十二)家用电热器具(品目85.16)。
    (十三)按摩器具(品目90.19)。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5 16:05:18

85.10  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及电动脱毛器:
       10  —    剃须刀
       20  —    毛发推剪
       30  —    脱毛器
       90  —    零件
 
    本品目包括装有电动机或振动器的电动剃须刀及毛发推剪,不论是供人使用或用于剪羊毛、修饰马毛、剪牛毛等。
    在电动剃须刀(干剃须刀)中,旋转式或往复式刀具或刀片沿一个穿孔或有槽的板片内壁滑动,从而剪去伸进孔眼或槽口内的毛发。在电动毛发推剪中呈梳形的刀片沿一个固定的金属梳子来回移动,从而剪去两梳梳齿间夹着的毛发。理发店用的理发推剪,其工作原理与羊毛剪、马毛修饰剪相类似,但规格不同。
    本品目还包括本身装有电动机的电动脱毛器;它们靠一个绕自身轴旋转的微型滚子或金属螺旋装置,或者一个防护罩、一个脱毛头及一套脱毛轮进行工作,工作时将毛夹紧,连根拔起。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或电动脱毛器的零件也归入本品目。这些零件主要包括刀架、刀片及梳形刀片。

    用一个独立的电动机通过软轴驱动的毛发推剪应归入品目82.14;其电动机(不论是否装有软轴)应归入品目85.01。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2:12

85.11点燃式或压燃式内燃发动机用的电点火及电起动装置(例如,点火磁电机、永磁直流发电机、点火线圈、火花塞、电热塞及起动电机);附属于上述内燃发动机的发电机(例如,直流发电机、交流发电机)及断流器:
       10—    火花塞
       20—    点火磁电机;永磁直流发电机;磁飞轮
       30—    分电器;点火线圈
       40—    起动电机及两用起动发电机
       50—    其他发电机
       80—    其他装置
       90—    零件

    本品目包括各种内燃发动机(活塞式或其他类型)的电起动或电点火装置及器具,不论其用于汽车、飞机、船舶及类似的货品,还是用于固定的内燃机。本品目还包括附属于上述内燃发动机的发电机及断流器。
    本品目包括:
    一、火花塞
    火花塞由一个绝缘的中心电极及一个或多个接触点构成。接触点固定装在壳体上。壳体下端有螺纹,用以旋在气缸盖上。中心电极上端有接线柱与电源连接。当供给高压电时,火花在中心电极与接触点之间跳过,点燃气缸中的可燃混合气体。
    二、点火磁电机(包括永磁直流发电机)
    这类机器可向内燃发动机的火花塞供给所需的高压电,主要用于赛车、拖拉机、飞机、汽船或摩托车的发动机。其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种:
    (一)旋转电枢式磁电机。这类磁电机装有一种交流发电机。发电机中,绕有低压初级绕组的电枢在一块永磁铁的磁极间旋转。初级绕组连接着接触断路及电容器。该绕组的电流突然接通与切断在次级绕组上感应产生很高的电压。整个装置通常装在一个机壳内。机壳顶端装有一个配电臂,将高压电轮流分送给各火花塞。
    (二)固定电枢式磁电机。这类磁电机有两种,其电枢绕组、接触断路器及电容器都是固定的;但其中一种的磁铁是旋转的,而另一种的磁铁虽也是固定的,但软铁感应体却在磁电机与电枢绕组之间旋转。
    (三)永磁直流发电机。这类机器把磁电机和直流发电机结合为一体,两者使用一个共同的传动装置。它们一般用于摩托车。
    三、磁飞轮
    磁飞轮为装有磁性装置的飞轮,可产生低压电流,用以点火。
    四、分电器
    分电器可把点火电流轮流分送给各火花塞,也可装上断续器,使点火线圈上初级绕组的电路断续。用发动机驱动凸轮,可使上述两种功能与气缸中的活塞冲程同步。
    五、点火线圈
    点火线圈是一种经特别改装的感应线圈,一般装在圆柱形的容器内。初级绕组通过一个断续器与电池组接通后,次级绕组上即产生高压电,并由分电器分送给各火花塞。
    在一些点火系统中有种双重火花点火线圈,它直接连在两个火花塞上。点火线圈在每个火花塞内同时产生火花;其中一个火花塞的火花对其气缸产生动力行程,而另一个火花塞的火花对其气缸无效,因其是处于排气行程。这种系统不需要分电器,因为其点火线圈直接与火花塞相联。在这种系统中,点火线圈是由电子(半导体)线圈组件供电。
    六、起动电机
    这是一种小型电动机,一般为直流串绕型电动机。起动电机配有小齿轮,能在螺纹轴上来回移动;或配有某些其他机械装置,使之与内燃发动机暂时耦合,从而使内燃发动机起动。
    七、发电机(直流发电机及交流发电机)
    这种发电机由发动机驱动,用以给电池组充电,并为机动车辆、飞机等的照明、信号、加热及其他电气设备供电。交流发电机常与整流器结合使用。
    八、升压线圈
    这是一种主要应用于飞机上的小型感应线圈,在起动转速过低不能起动引擎磁电机时使用。
    九、电热塞
    电热塞与火花塞相类似,但电热塞不是利用电极与触点产生火花,而是在电流通过时利用小型电阻器发热。电热塞用于柴油机起动前及起动时加热气缸内的空气。
    十、加热线圈
    加热线圈装在柴油机的空气进气口,供起动之用。
    十一、直流发电机断流器
    当内燃机处于静止状态或低速运转时,这种断流器能阻止直流发电机在损耗电池组的情况下作为电动机使用。
    与稳压器或稳流器结合装在同一机壳内的断流器也应归入本品目。这种装置除能保护电池组及直流发电机外,还能确保充电电流的恒定流量,或限制充电电流的强度。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货品的零件也归入本品目。

*
**
    本品目不包括:
    (一)机场、汽车站等用的发动机起动器,主要由变压器及整流器组成,供内燃发动机起动用(品目85.04)。
    (二)蓄电池(品目85.07)。
    (三)仅供自行车照明用的直流发电机(品目85.12)。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2:40

85.12自行车或机动车辆用的电气照明或信号装置(品目85.39的物品除外)、风挡刮水器、除霜器及去雾器:
       10—    自行车用照明或视觉信号装置
       20—    其他照明或视觉信号装置
       30—    音响信号装置
       40—    风挡刮水器、除霜器及去雾器
       90—    零件

    本品目包括专供自行车或机动车辆使用的电气照明或信号装置及器具;但不包括干电池(品目85.06)、蓄电池(品目85.07),也不包括品目85.11的直流发电机及永磁直流发电机。本品目还包括机动车辆用的电动风挡刮水器、除霜器及去雾器。
    本品目主要包括:
    一、直流发电机,由一只摩擦轮在自行车(或在极少数情况下在摩托车)轮胎钢圈或轮辋上运转带动发电。
    二、电池座,装有开关、接线柱、触点等供自行车照明装置使用;电池灯,装于自行车上使用的。
    三、各种类型的车头灯,包括装有变暗或倾斜装置的车头灯;漫射驾驶灯;防雾灯;聚光灯;警车或类似车辆用的探照灯(包括装有一节电缆,可用作手提电灯或放置在道路上使用的探照灯)。
    四、边灯、尾灯、停车灯、车牌照明灯。
    五、刹车灯、转向指示灯、倒车灯及类似灯。
    六、由上述某些灯装配在一个壳套内组成的组合灯。
    七、车辆内部照明灯。例如,顶灯、壁灯、踏板指示灯、门框灯及仪表板灯。
    八、发光超车信号装置。当有车辆超车时,这种装置可自动(有时使用光电池)发出信号,告知驾驶员。
    九、其他电气视觉信号设备。例如,挂有拖车的车辆用三角形发光装置;出租汽车、警车、消防车等用的发光标志(旋转圆顶式或长排灯式)。
    十、停车设备。这种设备由车身外部的探测装置操纵。当探测装置触及路边或其他物体时,可发光或发出其他信号以警告驾驶员。
    十一、防盗报警器,当车辆遭到偷盗时,它会通过视觉或声音信号发出警告。
    十二、喇叭、汽笛及其他电气音响信号装置。
    十三、倒车时就车辆附近的车辆或车后其他物体通过声音信号向驾驶员发出警告的电气装置。这种装置通常包括超音速传感器、电子控制装置、蜂鸣器或呼叫器及其配线。
    十四、在机动车辆中通过视觉或声音信号警告驾驶员附近有雷达枪或激光枪等测速装置工作的电子装置。
    十五、风挡刮水器,由电动机驱动的,包括双刮水器。
    十六、除霜器及去雾器。这些器具是将电阻丝装在一个框架上而构成的,可安装在风挡上。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货品的零件也归入本品目。
*
**
    本品目不包括:
    (一)玻璃透镜(品目70.14)。
    (二)空气调节器或设备(品目84.15)。
    (三)传声器、声频扩大器及扬声器组成的电气扩音设备。这种设备可把拖车后面的警告喇叭声或其他路面有声信号告知牵引车辆的驾驶员(品目85.18)。
    (四)装有两种或多种品目85.36所列装置的盘、板及其他基座(例如,装于转向柱上的组合开关)(品目85.37)。
    (五)电灯,包括封闭式聚光灯(品目85.39)。
    (六)绝缘电线及电缆,不论是否切成一定长度或装有接头,也不论是否制成布线组(例如,点火布线组)(品目85.44)。
    (七)可作除霜器或去雾器用的非电气汽车加热设备(品目73.22或87.08)。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3:03

85.13自供能源(例如,使用干电池、蓄电池、永磁发电机)的手提式电灯,但品目85.12的照明装置除外:
       10—    灯
       90—    零件

    本品目包括依靠自供电源(例如,干电池、蓄电池或永磁直流发电机)进行工作的手提式电灯。
    这类电灯由两个部分组成(即电灯本身及电源),两者通常直接相连并装于同一壳体内;但在某些类型的手提式电灯中,两者是分离的,仅以电线相连。
    本品目所称“手提式电灯”,仅指使用时握在手中或随身携带,或附属在手提物品或物体上的电灯(即电灯及其电源)。这类电灯一般均带有把柄或紧固器件,并可从其特有的外形及较轻的重量加以确认。因此,所称“手提式电灯”,不包括机动车辆或自行车用的照明装置(品目85.12),也不包括连接于固定设施的电灯(品目94.05)。
    本品目的电灯包括:
    一、手电筒。有些手电筒(“直流电灯”)依靠一个用手拨动弹簧杆操纵的磁电机进行工作。
    二、其他手提电灯(包括可调光束的手提电灯)。手提电灯常装有一些简单装置,使其能暂时悬挂于墙上或放置在地上。
    三、以钢笔为造型的电灯、手电筒或闪光信号灯,常配有一个夹扣以便在不用时紧固在使用者的口袋上。
    四、莫尔斯信号灯。
    五、矿工安全灯。矿工安全灯的照明器件通常装在矿工的安全帽上,而其电源(蓄电池)通常钩挂在腰带上。
    六、通用检查电灯,装于头带(通常为弧形金属带)上。这种电灯只有在带有自供电源(例如,干电池装在使用者的衣袋中)时,才归入本品目。本品目的电灯供医生、钟表匠、珠宝商等使用。医疗专用(例如,用于咽喉或耳朵检查)的检查灯不归入本品目(品目90.18)。
    七、以手枪、唇膏等为其造型的花式电筒。电灯或手电筒与钢笔、螺丝刀、钥匙圈等组成的组合物品,如果以照明为其主要功能,仍归入本品目。
    八、配有夹扣或类似品,以便附在书本或杂志上的台灯。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电灯的零件也应归入本品目。
*
**
    本品目不包括:
    (一)照相闪光灯装置(品目90.06)。
    (二)配有激光二极管的激光笔(品目90.13)。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3:28

85.14工业或实验室用电炉及电烘箱(包括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工作的);工业或实验室用其他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对材料进行热处理的设备:
       10—    电阻加热的炉及烘箱
       20—    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工作的炉及烘箱
       30—    其他炉及烘箱
       40—    其他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对材料进行热处理的设备
       90—    零件

    本品目包括多种工业或实验室用的电热机器、装置及器具。这些设备均是用电发热的(例如,利用电流在导体中的热效应;利用电弧)。本品目包括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工作的炉及烘箱,以及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对材料进行热处理的其他工业或实验室用设备(例如,工业用微波炉、烘箱及设备)。本品目不包括家用电热器具(品目85.16)。
    一、工业或实验室用电炉及电烘箱(包括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工作的)
    电炉及电烘箱主要由一个或多个具有一定封闭性并产生相当高温的空间或容器构成。这种设备用途很广(用于熔炼、退火、回火、上釉、焊接、焊件的热处理等),其主要类型有甑式炉、罩式炉、槽式炉、坩埚炉、隧道式烘炉等。这类电炉中有些设有特殊倾侧装置或设有内层容器,可在特殊气体中对金属进行处理,以防止金属氧化。
    归入本组的电炉及电烘箱主要包括:
    (一)电阻加热的电炉及电烘箱。这种设备由加热电阻器通电而发热。这些加热元件(电阻器)通过辐射和传递把热传送到炉体或待加热物体。
    (二)用于对金属棒条或粒状材料进行加热的电阻炉。这是一个容器,容器中的待处理材料通电后,该物体的电阻即产生所需热量。
    (三)液体电阻炉,为装有电极的熔池,操作时,熔池中盛有熔融金属、熔化盐或特种油。通过电极使液体通电,并使其保持在所需温度。把待加热物体投入池中即可对其加热。
    (四)冶炼或精炼金属用的电解炉,这也是一种液体电阻炉,配有电极浸在熔池电解液里。融池中所盛金属含有矿石成分,融化在熔化盐中,电流经电极流过电解液引起电解,使得纯熔融金属聚集在阴极上,气体则从阳极排出。
    (五)低频感应炉,其初级线圈上的低频交流电通过一个软铁芯与待加热的物体发生磁性联系。该物体上感应产生电流,从而使物体发热。在某些这种类型的炉中,熔化物从主坩埚流经垂直的环状管道,其加热电流是从初级电路上感应产生的。
    (六)高频感应炉,其初级线圈上的高频(常为射频)交流电在待加热物体上感应产生旋涡电流。这类电炉没有铁芯。
    (七)介质电容炉及烘箱。待加热物体必须是绝缘的。把该物体放在两块连接交流电源的金属板中间,实际上就成为一个电容器。这样,待加热物体中的介质损耗使该物体发热。本组包括工业用微波炉,绝缘产品在炉内受到电磁波的作用而被加热。电磁波在通过产品本体时,通过介质损耗将电磁波的能量转换成热能,确保均衡加热。这种微波炉用于烘干、除霜、模塑、焙烧陶瓷等。
    (八)电弧炉,其热量可由两电极间触发的电弧产生,或由一个电极与待加热物体之间触发的电弧产生。这种炉用于生产生铁、各种铁合金、碳化钙;用于还原铁矿石;以及用于从空气中固氮等。某些低温电弧炉也可用于蒸馏低沸点物质(例如,锌或磷)。但如果电弧炉配有收集蒸馏液的冷凝器,则整套装置不应归入本品目(品目84.19)。
    (九)红外线辐射烘箱,此类烘箱由多盏红外线灯或多块辐射板加热。
    某些炉或烘箱采用一种以上的加热方式〔例如,熔融及加热金属用的高低频感应或电阻加热等;红外线高频饼干烘箱;加热物体用的红外线、电阻和电容(微波)炉〕。
    本品目所列的电炉及电烘箱主要包括:
    1.制作面包、点心或饼干用的电烘箱。
    2.牙科用电烘箱。
    3.火葬场用的焚尸电炉。
    4.垃圾焚化炉。
    5.玻璃退火或回火用的炉或烘箱。
    本品目不包括干燥、蒸馏或类似用途的电热装置(品目84.19)。
    二、工业或实验室用其他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对材料进行热处理的设备
    本品目也包括电感应或电介质的加热设备(例如,微波设备),即使这些设备不是电炉或电烘箱形状的。这种设备(主要用于小型物品的加热处理)主要由产生高频振荡的电气装置组成,配有相应的板片或线圈。该板片或线圈往往是为待处理物品而专门设计的。
    这类物品主要包括:
    (一)装有感应线圈的机器。这种机器可利用低频、中频或高频感应对由良导体材料组成的物体进行加热处埋(例如,用于曲轴、滚筒、嵌齿轮或其他金属件的表面硬化处理的机器;用于金属件的熔融、烧结、退火、回火或预热处理的机器)。
    (二)装有作为电容使用的电极(例如,板状或条状)的机器。这种机器可利用高频电源,对由绝缘体或不良导体组成的物体进行电介质(电容式)加热处理(例如,木材干燥机;对粒状或粉状热固性模制材料进行预热处理的机器等)。
    某些特种设备适用于对条状物件通过线圈时进行渐进加热处理或对一系列物件的反复加热处理。
    旋转式变流机及高频发生器如果与加热处理设备一同报验,也应归入本品目;单独报验时,应分别归入号85.02或85.43。
    但是,金属焊接用的感应处理机器,以及利用介质损耗焊接塑料或其他材料的加热处理机器(例如,焊接用的高频压焊机及高领线焊机)应归入品目85.15。配有加热装置的压机也不归入本品目(第八十四章)。
*
**
    本品目还包括利用高温冶金工艺分离放射性核燃料的专用炉及其他设备;放射性废料的处理设备(例如,用于烧制含有放射性残余物的粘土或玻璃;或对石墨或放射性过滤物进行燃烧处理);以及用于对回收供再循环用的可裂变物质进行烧结或加热处理的设备。但用于分离同位素的设备应归入品目84.01。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货品的零件也应归入本品目(例如,电枢、炉门、观察孔、面板及圆盖、电极架及金属电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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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建造电炉或电炉衬里用的砖、块及类似的耐火材料制品或陶瓷制品(第六十九章)。
    (二)制造半导体圆片或平板显示器用的电炉及电烘箱(品目84.86)。
    (三)加热电阻器(酌情归入品目85.16或85.45)。
    (四)不论是否带金属的石墨电极或其他碳电极(品目85.45)。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3:55

85.15电气(包括电热气体)、激光、其他光、光子束、超声波、电子束、磁脉冲或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装置,不论是否兼有切割功能;用于热喷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电气机器及装置:
             —    钎焊机器及装置:
       11— — 烙铁及焊枪
       19— — 其他
             —    电阻焊接机器及装置:
       21— — 全自动或半自动的
       29— — 其他
             —    电弧(包括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装置:
       31— — 全自动或半自动的
       39— — 其他
       80—    其他机器及装置
       90—    零件

    一、软钎焊、硬钎焊或其他熔焊机器及器具
    本组包括某些软钎焊、硬钎焊或熔焊机器及器具。不论是便携式的还是固定式的。兼有切割功能的此类机器及器具也归入本品目。
    焊接时可由手工进行操作,也可以是全自动或半自动操作。
    此类机器或器具包括:
    (一)硬钎焊或软钎焊机器及器具
    其热量一般是由电感应或电传导产生的。
    硬钎焊及软钎焊是用较低熔点的填充金属熔渗于底层金属而使金属焊件连接。在连接过程中,底层金属并不熔化。填充金属通过毛细吸引分布在焊接点表面之间。可根据所使用的填充金属的熔点温度对硬钎焊与软钎焊加以区分。硬钎焊的熔点温度一般在450℃以上,而软钎焊则在较低温度达到熔点。
    只有配备特殊装置(例如,焊丝进料装置),明显为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硬钎焊或软钎焊的机器或器具,才可归入本组。其他器具应视为品目85.14所列的炉、烘箱或加热设备。
    本品目还包括手工操作的电烙铁及电焊枪。
    (二)金属的电阻焊接机器及器具
    焊件通电时的电阻可产生焊接点所需热量(焦耳热)。焊接时,焊件在压力作用下接合在一起,而无需焊剂或填充金属。
    此类机器根据焊件不同而有多种类型。它们包括对焊机或闪光对焊机;配有焊枪的单点式焊机,不论是否配有自供电源;多点式焊机及其附属设备;凸焊机;缝焊机;高频电阻焊接器具。
    (三)金属的电弧或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器具,不论是否兼有切割功能
    1.电弧焊接
    以电弧为其热源。电弧可由两电极间触发产生,也可由一电极与焊件间触发产生。
    电弧焊机有多种。例如,使用涂料焊条的手工金属电弧焊机;空气屏蔽弧焊机;使用自耗电极或非自耗电极供焊接或切割用的电弧焊机或手工电弧焊机〔金属极隋性气体电弧焊(MIG)〕;金属极活性气体电弧焊(MAG)机;钨极隋性气体电弧焊(TIG)机;埋弧焊(SA)机、电渣焊机或气电焊机等。
    2.等离子弧焊
    以压缩电弧为其热源。经过对备用气体进行电离和分解,可将其变成等离子体(等离子焰流)。备用气体可以是隋性气体(氩、氦)、多原子气体(氮、氢)或两者的混合气体。
    (四)金属的感应焊接机器及器具
    其热量是电流通过一个或多个感应线圈而产生的。
    (五)电子束焊接机器及器具,不论是否兼有切割功能
    由真空中产生的聚焦电子束的电子轰击焊接或切割工件,使其发热。
    (六)真空扩散焊接机器及器具
    其热量一般由电感应产生,但也可由电子束或电阻产生。
    这类装置主要由真空室、真空泵及加压与加热设备组成。
    (七)光子束焊接机器及器具,不论是否兼有切割功能
    光子束焊接可分为:
    1.激光束焊接
    这种焊接方法利用相干的单色辐射作为热源。单色辐射能聚焦成高强度光束,并轰击焊接部件,从而产生热能。
    2.光束焊接
    以非相干聚焦光束的轰击为其热源。
    (八)热塑性材料的焊接机器及器具
    1.电热气体焊接(气焊)
    焊接面经电热气体(一般为空气)加热后,在压力作用下接合在一起,不论是否使用添加剂。
    2.电热元件焊接
    焊接面经电热元件加热后,在压力作用下接合,不论是否使用添加剂。
    3.高频焊接
    电介质损耗相当高的热塑性材料〔例如,丙烯酸聚合物、聚乙烯、聚氯乙烯、聚酰胺(例如,尼龙)〕,其焊接表面经高频交流电场加热后,在压力的作用下接合在一起,可以使用添加剂。
    (九)超声波焊接机器及器具
焊件可在超声波振动作用下接合在一起。该焊接法可用于焊接那些普通焊接技术不能焊接的金属或合金,也可用于焊接金属箔、两种或多种不同的金属件或塑料薄膜。

*
**
    一般来说,软钎焊、硬钎焊或其他熔焊机器使用直流发电机供给的低压直流电,或者使用降压变压器供给的低压交流电。变压器等一般装在电焊机内。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某些移动式电焊机中),焊头或焊接器具是以电缆与变压器等连接的。即使是在后一种情况下,只要变压器等与焊头或焊接器具一起报验,整套装置仍归入本品目;如果单独报验,变压器或发电机应归入其所属的适当品目(品目85.02或85.04)。
    本品目还包括焊接专用的工业机器人。
    本品目不包括:
    (一)配有电焊装置的包装机(品目84.22)。
    (二)热熔粘合机(品目84.51)。
    (三)只能用于切割的机器(一般归入品目84.56)。
    (四)摩擦焊接机器(品目84.68)。
    (五)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组装半导体的焊接机器及装置(品目84.86)。
    二、用于热喷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电气机器及装置
    这是一种电弧装置,能使金属或金属陶瓷熔化,并同时用压缩空气将其喷出。
    本品目不包括单独报验的金属喷枪(应归入品目84.24)。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货品的零件也应归入本品目。
    这些零件主要包括焊头及焊钳、电焊条夹及金属接触电极(例如,接触头、接触滚及接触夹片);还包括手提原子氢焊接设备用的焊枪头及其成套喷嘴。
    但下列货品不归入本品目:
    (一)贱金属或硬质合金制的自耗电极(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其构成材料归类或归入品目83.11)。
    (二)石墨电极或其他碳电极,不论是否带金属(品目85.45)。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4:21

85.16电热的快速热水器、储存式热水器、浸入式液体加热器;电气空间加热器及土壤加热器;电热的理发器具(例如,电吹风机、电卷发器、电热发钳)及干手器;电熨斗;其他家用电热器具;加热电阻器,但品目85.45的货品除外:
       10—    电热的快速热水器、储存式热水器、浸入式液体加热器
             —    电气空间加热器及土壤加热器:
       21— — 储存式散热器
       29— — 其他
             —    电热的理发器具及干手器:
       31— — 吹风机
       32— — 其他理发器具
       33— — 干手器
       40—    电熨斗
       50—    微波炉
       60—    其他炉;电锅、电热板、加热环、烧烤炉及烘烤器
             —    其他电热器具:
       71— — 咖啡壶或茶壶
       72— — 烤面包器
       79— — 其他
       80—    加热电阻器
       90—    零件

    一、电热的快速热水器、储存式热水器、浸入式液体加热器
    本组包括:
    (一)快速热水器,水流过热水器时即可加热。
    (二)储存式热水器,(不论是否压力型)。这种热水器为配有浸入式加热元件的保温水箱,水可在其中逐渐得到加热。
    (三)双系统热水器,这种热水器可用电把水加热,也可通过连接燃料热水系统把水加热。它们通常配有恒温控制装置,一旦非电力热水系统加热不足,即启动电力加热系统进行加热。
    (四)电极热水锅炉。交流电通过两电极间的水,使其得到加热。
    (五)浸入式加热器,根据用途具有不同的形状,一般置入箱、槽等里面,将液体、半流体(固体除外)或气体加热。它们也有设计成可在壶、盆、杯、浴缸、烧杯等容器中使用,一般带有一个隔热手柄及一个便于加热器悬挂在容器上的挂钩。
    它们装有加强保护层,可抗高强度机械应力,也可防止液体、半流体(固体除外)及气体渗入。保护层内具有良好介电及导热性能的粉末(通常为氧化镁)恰当地将电阻丝(电阻器)固定住,使其与电绝缘。
    由浸入式液体加热器固定装在水箱、水槽或其他容器内所组成的组合装置应归入品目84.19;但专用于将水加热或家用的此类装置仍归入本品目。太阳能热水器也归入品目84.19。
    (六)开水供应设备。
    集中供暖用的电热水锅炉应归入品目84.03。
    二、电气空间加热器及土壤加热器
    本组包括:
    (一)储存式电热装置。这种装置可用其电气元件将固体(例如,砖)或液体加热,并把热量储存起来,在需要时再将其释放到周围空气中。
    (二)电暖炉(风扇取暖炉及辐射取暖炉),包括便携式电炉。这种电炉配有抛物柱面反射镜,有时还配有风扇。这种电暖炉中很多装有彩灯及闪烁装置,以模仿煤或木柴燃烧。
    (三)电气散热器。在这种装置中,电气元件把其中的循环液体(例如,油)加热,然后把热量散发到周围空气中。
    (四)对流加热器。这是使用对流气流,有时还借助于风扇以循环空气的一种装置。
    (五)加热嵌板。这种装置装嵌在天花板或墙壁上,包括产生红外线辐射,用于公共场所、街道等的供暖装置。
    (六)汽车、火车、飞机等用的电热装置,但除霜器及去雾器除外。
    (七)道路加热设备,用以防止路面结霜;土壤加热设备,其加热元件一般埋于土中,主要用于促进植物生长。
    (八)发动机加热器,装于汽车的底部以利于汽车起动。
    集中供暖用的电热水锅炉应归入品目84.03。
    三、电热的理发器具及吹风机
    它们包括:
    (一)吹风机,包括罩式吹风机,以及带枪式握柄和机内装有风扇的吹风机。
    (二)卷发器及卷发电熨器。
    (三)电热卷发钳。
    (四)干手器。
    四、电熨斗
    本组包括家庭用以及供裁缝等使用的各种电熨斗,无绳电熨斗也包括在内。无绳电熨斗由装有加热元件的熨斗及其架台组成;架台可接通电源线。该熨斗只有放在架台上时才与电源接触。本组还包括蒸汽电熨斗,不论其是配有贮水器,还是与蒸汽管道相连。
    五、其他家用电热器具
    本组包括通常供家庭使用的所有电热机器及器具。其中有些已在本品目注释中提到(例如,电暖炉、蒸汽快速热水器、吹风机、电熨斗等),其他产品包括:
    (一)微波炉。
    (二)其他电炉及电锅、电热板、加热环、烧烤炉及烘烤器(例如,对流式、电阻式、红外线、高频感应式及气电式器具)。
    (三)咖啡壶或茶壶(包括渗滤器)。
    (四)烤面包器,包括面包烤箱。它主要用于烘烤面包,但也可用于烘焙诸如马铃薯之类的小件食品。
    (五)电热水壶、平底锅、蒸汽锅;带夹套的电热水壶,用以加热牛奶、汤及类似品。
    (六)制薄饼机。
    (七)蛋奶烘饼电热铁钳模。
    (八)餐盘保温器及食品保温器。
    (九)炒锅及土豆电炸锅(油炸锅)。
    (十)咖啡烘烤器具。
    (十一)暖瓶器。
    (十二)制造酸乳酪及干乳酪的电热器具。
    (十三)水果保藏用的消毒器具。
    (十四)爆玉米花用的烹饪用具。
    (十五)脸干燥器及类似品。
    (十六)蒸汽美容器,配有一个面罩,从中蒸发水蒸气以对脸部皮肤进行护理。
    (十七)毛巾晾干器及晾毛巾的加热横杆。
    (十八)暖床器。
    (十九)香水加热器或电热点香器,以及杀虫剂扩散加热器。
    (二十)非机械的电热洗涤锅炉。
    本组不包括:
    1.电暖的毯子、褥子、足套及类似品;电暖的衣服、靴鞋、耳套及其他供人穿戴的电暖物品(这些物品应归入其相应品目,参见本章注释一)。
    2.滚筒式熨烫机(品目84.20)及衣服的熨平机(品目84.51)。
    3.柜台式的咖啡渗滤器、茶壶或牛奶壶;小食店等用的炒锅、土豆片炸锅以及其他非家庭用的电热器具(归入品目84.19等)。
    4.工业用微波炉、烘箱及设备(例如,餐馆用微波炉)(品目85.14)。
    5.配有加热元件的家具(例如,被服橱及服务小推车)(第九十四章)。
    6.香烟打火机、煤气打火机及类似品(品目96.13)。
    六、加热电阻器
    除碳制加热电阻器(品目85.45)以外,所有加热电阻器不论其应用于哪个品目的设备或装置上,均应归入本品目。
    加热电阻器为通电时可发出高热的条、棒、板等或线段(一般绕成线圈),用特殊材料制成,所用的材料多种多样(特种合金、以碳化硅为主的合成材料等)。加热电阻器可以是印制的单个元件。
    电线电阻器通常装在绝缘的线圈架上(例如,陶瓷、块滑石、云母或塑料等制的线圈架),或装在软绝缘芯上(例如,玻璃纤维芯或石棉芯)。未装配的电线只有在截成一定长度并已绕成线圈,或已制成形,可以确定为加热电阻元件时,才可归入本品目。这项规定同样适用于条、棒及板片;这些材料只有在已切成一定尺寸或长度,即可供使用时,才归入本品目。
    加热电阻器即使专用于某种机器或器具,仍应归入本品目;如果除了装有绝缘线圈架和电气接头以外,还与机器或器具的零件组装在一起,则应作为有关机器或器具的零件归类(例如,电熨斗的底板及电锅用的电热板)。
    本品目也不包括除霜器及去雾器,它们是一根装在框架上的电阻丝,用于安装在挡风玻璃上(品目85.12)。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货品的零部件也归入本品目。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4:42

85.17电话机,包括用于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的电话机;其他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包括有线或无线网络(例如,局域网或广域网)的通信设备,但品目84.43、85.25、85.27或85.28的发送或接收设备除外(+):
             —   电话机,包括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用电话机:
       11— — 无绳电话机
       12— — 用于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的电话机
       18— — 其他
             —   其他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包括有线或无线网络(例如,局域网或广域网)的通信设备:
       61— — 基站
       62— — 接收、转换并且发送或再生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包括交换及路由设备
       69— — 其他
       70—   零件

    本品目包括通过有线网络的电流或光波,或者通过无线网络的电磁波发送或接收两地讲话或其他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其信号可以是模拟式的,也可以是数字式的。上述网络可以是互连的,包括有线电话网、有线电报网、无线电话网、无线电报网、局域网及广域网。
    一、电话机,包括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用的电话机
    本组包括:
    (一)有线电话机
    有线电话机是将声音转换成可以传送到另一台设备的信号,在接收信号后又可将信号转换成声音的通信设备。它们由以下部分组成:
    1.送话器。这是一种能将声波转换成调制电流的传声器。
    2.受话器(头戴受话器或耳机),能将已调制电流重新转换成声波。多数送话器与受话器装在同一个模制件内,称为“送受话器”。其他送话器与受话器为组合的头戴受话器及传声器,使用者可戴在头上使用。
    3.消侧音电路,能防止从送话器输入的声音在同一送受话器的受话器内产生回音。
    4.振铃器,可发出电话呼叫声。该装置既可以是发出电子铃声的音频振铃器,也可以是电铃或蜂鸣器之类的机械振铃器。有些电话机还装有灯,其与振铃器一起工作,以发出可视信号,显示有电话呼入。
    5.电键或“钩键”,用于中断或接通电话网络中的电流。一般从叉簧上提起或放下送受话器即行操作。
    6.号盘,可让通话人接通线路。号盘可以是按钮号盘或数字按键号盘(音频)式,也可以是拨号盘或旋转(脉冲)式。
    单独报验时,传声器与受话器(不论是否已经组成送受话器),以及扬声器应归入品目85.18;电铃及蜂鸣器应归入品目85.31。
    电话机可装有或配有:存储或重拨电话号码用的存储器;显示已拨号码、呼入号码、日期及时间,以及通话时间用的显示屏;无需送受话器即可进行通话用的额外一套扬声器及传声器;自动应答装置、已录信息发送装置、呼入信息记录装置、以及按指令重放已录信息的装置;当通话人与另一分机通话时,能保持原电话线路畅通的装置。装有这些装置的电话机还可配有按键或按钮号盘,以便于操作,其中包括一个电键,无需从叉簧上提起送受话器即可用它进行电话操作。此类装置中许多是利用微处理器或数字式集成电路进行操作的。
    本品目包括各种类型的电话机,其中包括:
    (1)无绳电话机,它由一个电池供电的无线电频率收发器送受话器组成,装有号盘、电键及有线接入电话网络的无线电频率收发器基座(其他无绳电话机可不配有送受话器,而是装有一个组合式头戴受器及传声器,与电池供电的便携式无线电频率收发器、号盘及电键组合装置相连接)。
    (2)由一个组合式号盘及电键装置(有线接入电话网络)与一个组合头戴受器及传声器组成,并一同报验的电话机。
    (二)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用的电话机
    本组包括用于任何无线网络的电话机。该类电话机可接收与发射由基站或卫星等接收及转发的无线电波。
    它们主要包括:
    1.蜂窝电话机或移动电话机。
    2.卫星电话机。
    二、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的其他通信设备,包括有线或无线网络(例如,局域网或广域网)用的通信设备
    (一)基站
    最常见的基站是蜂窝网络用的基站,用以从蜂窝电话或其他有线或无线网络接收并向其发送无线电波。每个基站覆盖一定的地域(话区)。当用户在通话时从某个话区转到另一话区时,通话也将从某个话区自动切换到另一话区而不会中断。
    (二)门口电话系统
    该系统通常由一个电话听筒及按键盘或一个扬声器、一个话筒和一些按键所组成,一般安装在有多个住户的建筑物的入口处。通过这种系统,来访者可以按下适当的按键呼叫某一住户,并与他们通话。
    (三)可视电话
    大楼用的可视电话,主要由有线电话机、电视摄像机及电视接收机(有线传输)组合而成。
    (四)除品目84.43的传真机以外的电报通信设备
    这类设备主要用于把字符、图形、图像或其他数据转换成适当的脉冲信号并加以传送。接收机把接收到的脉冲信号重新转换成代表字符、图形、图像或其他数据的常用符号或代号,或者转换成字符、图形、图像或其他数据本身。
    例如:
    1.发报装置,例如,拨号或键盘式发报机及自动发报机(例如,电传打字机或电传打字发报机)。
    2.收报装置,例如,电传打字收报机。有时发报机与收报机联合构成收发报机。
    3.传真电报设备。这种设备用的摄影辅助装置(例如,显影装置)应归入第九十章。
    (五)电话或电报的交换设备
    1.自动交换机
    自动交换机有许多种类型,其主要特点是能根据编码信号,自动把用户线路接通。自动交换机可通过线路转接、信息交换或信息包交换进行操作。信息包交换是利用微处理器通过电子方式把用户线路接通。许多自动交换机装有从模拟信号到数字信号的转换器、从数字信号到模拟信号的转换器、数据压缩/解压装置(编解码器)、调制调解器、多路转接器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他设备,可同时通过网络传送模拟及数字信号,可对讲话、他声音、字符、图形、图像或其他数据进行集中传输。
    某些自动交换机的主要部件是选线器。选线器能根据呼叫机传来的脉冲选择并接通相应的线路,其操作是全自动的,既可由呼叫机传来的脉冲直接进行,也可通过导向器等辅助装置进行。
    各种选线器(预选器、中选器、终接器),必要时加上导向器,常按类别与顺序装配在底板上,然后装进金属架上的交换机中。小型交换设备的各种选线器与导向器可装配在同一金属架上,形成一部完整的自动交换机。
    自动交换机还可装有缩位拨号、来电等待、呼叫转移、多方通话、语音邮件等装置。电话用户可通过电话网络使用这些装置。
    自动交换机用于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专用网络是将专用交换分机(PBX)连接到公共网络上。自动交换机还可配有类似于电话机的控制台,以便在必要时由操作员进行操作或提供服务。
    2.非自动交换机
    这种交换机包括一个机架,上面装有各种手工操作的交换装置,需要操作员对交换机接到的每次来电用手工加以接通。它们包括可显示通话正在进行或通话完毕的“呼叫”或“拆线”指示器;操作员用的电话机(有时其安装方法比较特别);交换装置(已安装的插座及与电缆相接的插头);以及与插头及电缆连接的按键开关,操作员可用以回答呼叫人,监听通话过程及知道通话完结。
    (六)无线电话及无线电报的发送与接收设备
    本组包括:
    1.无线电话或无线电报用的固定设备(发送机、接收机及发送接收机)。主要用于大型台站的某些设备配有诸如保密装置(例如,频谱转换器)、多路传输装置(用以同时发送两条以上的电文)及某些称为“分集接收机”之类的接收机。“分集接收机”使用多路接收机技术,以克服衰减。
    2.多语种会议上同声传译用的无线电发送器及接收器。
    3.船舶、飞机等求救信号的自动发送机及专用接收机。
    4.遥测信号的发送机、接收机或发送接收机。
    5.机动车辆、船舶、飞机、火车等用的无线电话设备,包括无线电话接收机。
    6.利用电池工作的便携式接收机,例如,呼叫、报警或传呼用的便携式接收机。
    (七)其他通信设备
    本组包括可连接到有线或无线通信网络上使用的设备,或者在上述网络中传输或接收讲话或其他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
    通信网络主要包括:有线载波通信系统、有线数字通信系统及其混合系统。例如,可将其设置成公共电话交换网、局域网(LAN)、城域网(MAN)及广域网(WAN),无论是专有的还是开放式的。
    本组包括:
    1.网络接口卡(例如:以太网接口卡)。
    2.调制解调器(调制及解调组合器)。
    3.路由器、桥接器、网络集线器、中继器及通道-通道衔接器。
    4.多路转换器及相关的有线设备(例如:发射机、接收机或电光转换器)。
    5.编解码器(数据压缩器/解压器),可发送及接收数字信息。
    6.脉冲音频转换器,能将拨号脉冲信号转换成音频信号。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货品的零件也归入本品目。
*
**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传真机(品目84.43)。
    (二)穿孔机,不论是否电动的。穿孔机可将纸带穿孔以供自动电报机使用(品目84.72)。
    (三)插入电话或电报线路使用的感应线圈(品目85.04)。
    (四)电池、电池组及蓄电池(品目85.06或85.07)。
    (五)电话自动应答机,与电话机一起使用,但不与电话机组装在一起(品目85.19)。
    (六)无线电广播或电视信号的发送或接收设备(品目85.25、85.27或85.28)。
    (七)电铃或指示器(例如,由电话拨号盘操作的发光指示器)(品目85.31)。
    (八)继电器及开关装置。例如,用于自动电话交换机的选线器(品目85.36)。
    (九)绝缘电线、电缆等,以及由多根具有独立护套的光纤组成的光缆,不论是否带有接头,包括交换机用的带插头电缆(品目85.44)。
    (十)通讯卫星(品目88.02)。
    (十一)电话通话登记器及计数器(第九十章)。
    (十二)载波或其他方式的接收器及发送器,与模拟式或数字式遥测仪器及装置组成一套设备的或与后者组成第九十章注释三所称“功能机组”的(第九十章)。
(十三)时刻记录器(品目91.06)。
(十四)独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类似品(品目96.20)。

○   ○
子目注释:
子目8517.62
    本子目包括单独报验的无绳电话手机或基座。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5:05

85.18传声器(麦克风)及其座架;扬声器,不论是否装成音箱;耳机及耳塞机,不论是否装有传声器,以及由传声器及一个或多个扬声器组成的组合机;音频扩大器;电气扩音机组:
       10—    传声器(麦克风)及其座架
             —    扬声器,不论是否装成音箱:
       21— — 单喇叭音箱
       22— — 多喇叭音箱
       29— — 其他
       30—    耳机及耳塞机,不论是否装有传声器,以及由传声器及一个或多个扬声器组成的组合机
       40—    音频扩大器
       50—    电气扩音机组
       90—    零件

    本品目包括单独报验的各种传声器、扬声器、耳机、耳塞机及声频扩大器,不论其实际用途如何(例如,电话传声器、耳机及耳塞机,以及收音机扬声器)。
    本品目还包括电气扩音机组。
    一、传声器及其座架
    传声器可将声音振动变成相应的电流变化或振荡,以便于传送、广播或记录。根据其工作原理,传声器包括:
    (一)碳粒传声器。它的工作原理是,当声波使振动膜变位时,对碳粒产生压力;碳粒的电阻随碳粒所受压力不同而有所变化,从而能够传声。碳粒(或碳粉)装在一个容器内,容器置于两个电极之间,其中一个构成振动膜或装在振动膜上。
    (二)压电传声器。声波产生的压力通过振动膜而引起特殊晶体切片(例如,石英或其他岩晶)的应变,从而使晶体产生电荷。这种元件常用于“接触式”传声器;此种传声器用于吉他、钢琴、管弦乐器等非电声乐器的拾音器。
    (三)动圈式或带式传声器(也称为电动传声器)。把声音振动传送到置于磁场中的线圈或铝带上,即可通过电感应而产生脉冲。
    (四)电容式或静电式传声器。它装有两块板片(或电极),一块是固定的(后板),另一块可以振动(振膜),声波可使两块板片之间的电容产生差异。
(五)热电偶或热线式传声器。它装有电阻发热丝,其温度受声波的作用发生变化,并由此而引起电阻的改变。
本品目也包括无线传声器成套装置,每套装置由一个或多个无线传声器与一个无线接收器组成。无线传声器通过无线电传输电路及内置或外置的天线,传输其接收的声波信号。无线接收器装有一根或多根天线,用以接收传输过来的无线电波,并装有内置电路,用以将无线电波转换为音频电信号加以输出;无线接收器还可带有一个或多个音量控制器及输出接口。
    传声器应用很广(例如,用于有线广播扩音系统、电话、录音设备、飞机或潜艇探测器、战壕监听装置、脉搏听诊器)。
传声器输出的电流一般为模拟信号形式,但有些装有模数转换器的传声器输出的电流是数字信号形式。传声器有时装有扩大器(通常是指前置放大器),使其更加灵敏;有时装有电容器,以调整音调。有些传声器工作时需要供电,可由调音台或录音设备供电,或者通过独立的外置电源供电。单独报验的外置电源不归入本品目(一般归入品目85.04)。有时传声器还装有集中声波的装置。在有线广播扩音系统中,传声器还配有特殊支架,以供放置在桌子等上面,或放置在地面上使用,也可把传声器悬挂在这些支架上。这些支架或装置如果专供传声器使用,或专供装配在传声器上,即使单独报验,也应归入本品目。
但是,本品目不包括独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类似品(品目96.20)。
    二、扬声器,不论是否装成音箱
    扬声器的作用与传声器相反。扬声器可把来自扩大器的电流变化或振荡变成机械振动并传入空气中,从而重放声音。扬声器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动铁或动圈式扬声器。在动铁式扬声器中,电枢或软铁簧片置于永磁铁的磁场中,并受通电线圈的感应。磁场随电流的变化而变化,从而使装在电枢或簧片上的振动膜在空气中产生相应振动。动圈式扬声器主要是把线圈置于永磁铁或电磁铁的磁场中,线圈励磁受电流变化的影响;线圈固定地与振动膜相连。
    (二)压电式扬声器。某些天然晶体或人造晶体在通电时会产生机械变形。压电式扬声器是依据这一原理进行工作的。这种扬声器通常称为“晶体扬声器”。
    (三)静电式扬声器(也称电容式扬声器)。这种扬声器利用两块板片(电极)间的静电反应进行工作,其中一块板片作振膜使用。
    扬声器有时与相配的变压器及扩大器组装在一起。扬声器接收到的输入电信号一般为模拟形式,但有时其输入信号为数字形式。该类扬声器装有数模转换器及扩大器,其可把机械振动传入空气中。
    扬声器可装在框架、底座上,或装在不同类型的箱体内(常按声学原理组装),甚至可以装在家具中。如果整套装置的主要功能是作为扬声器使用的,仍应归入本品目。单独报验的框架、底座、箱体等,只要能确定为主要供装配扬声器使用的,也应归入本品目;但第九十四章的家具,除其主要功用外,也适于安放扬声器的,仍应归入第九十四章。
    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使用的扬声器单独验报时归入本品目。
    三、耳机及耳塞机,不论是否装有传声器,以及由一个传声器及一个或多个扬声器组成的组合机
    耳机与耳塞机是一种用于产生低强度声音信号的电声波接收机。与以上扬声器一样,它们可把电效应转换成声效应,所采用的方法也与扬声器一样,唯一的区别是两者的功率不同。
    本品目包括耳机及耳塞机,不论是否带有供电话或电报用的传声器;由一个特殊的喉式话筒及固定式耳机构成的头戴送受话器(例如,航空用的头戴送受话器);通常由电话接线员使用的装有电话用话筒/扬声器组合机的有线电话手持送受话器;供插入收音机、电视机、放音机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使用的耳机及耳塞机。
    本品目也包括由一个传声器及一个或多个扬声器组成的组合机,传声器和扬声器可以装配在一起。该机可配有一个耳机或耳塞机,以供私人收听之用。这种组合机可插入或连接到带音频扩大器的中央控制系统,还可以供出席会议的代表使用。
    本品目也包括通常由一个传声器、一个耳机、一个扬声器、一个锥形助听器、音量控制开关和电池盒组成的产前听诊装置。这种设备有助于听到胎儿和母亲心跳的声音,但不包括声音记录装置。该装置设计为非医疗专用的。
    但医疗、外科或兽医专用的电气诊断装置应归入品目90.18。
    四、声频扩大器
    声频扩大器适用于在人耳所能适应的范围内对声频电信号进行扩大。大多数声频扩大器是使用晶体管或集成电路进行工作的,但有些仍然使用热电子管。声频扩大器一般由自备电源组供电。电源组的电力可由输电线路供给,尤其是便携式声频扩大器,也可使用蓄电池或电池组作为电源。
    声频扩大器的输入信号来自传声器、激光光盘阅读器、拾音器芯、磁头、无线电馈线、电影声迹头或其他声频电信号源。声频扩大器的输出信号一般馈入扬声器,但也有例外(前置扩大器可馈入继扩大器,或者装在扩大器内)。
    声频扩大器常配有音量控制器,以便控制声频增益;还常配有控制频率特性变化的控制器(低音扩大、高音升高等控制器)。
    本品目包括作为电话增音器或测量扩大器使用的声频扩大器。
    高频或中频放大器应视为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器具归入品目85.43。调音台及均衡器也应归入品目85.43。
    五、电气扩音机组
    本品目还包括由传声器、声频扩大器及扬声器组成的扩音机组。这种设备广泛应用于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有线广播扩音系统、广告车、警车,也可和某些乐器一起使用等。类似的设备还用于大型货运车辆(尤其是拖带挂车的货车),以使驾驶员听到车后的不正常声响或声音信号,否则这些声音可能由于发动机的响声过大而听不到。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货品的零件也归入本品目。
*
**
    本品目不包括:
    (一)装有耳机的飞机驾驶员安全帽,不论是否带有话筒(品目65.06)。
    (二)电话机(品目85.17)。
    (三)品目90.21的助听器。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5:26

85.19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
       20—    用硬币、钞票、银行卡、代币或其他支付方式使其工作的设备
       30—    转盘(唱机唱盘)
       50—    电话应答机
            —    其他设备:
       81— — 使用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的
       89—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声音录制设备、声音重放设备及既能录制又能重放声音的设备。一般是将声音录制在内部存贮装置或媒体(例如,磁带、光学媒体、半导体媒体或品目85.23的其他媒体)上,或从这些内部存贮装置或媒体上加以重放。
    声音录制设备使记录媒体发生变化,从而使声音重放设备能在随后重放原声波(讲话、音乐等)。它们包括以接收声波为基础进行录音,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录音,例如,利用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把从互联网的网页或光盘上下载的数据声音文件录制到数字式音频装置(例如,MP3播放机)的内存贮器(例如,闪存)上。将声音录制成数字代码的装置一般不能重放声音,除非它们所装有能将录音从数字代码转换成模拟信号的装置。
    一、用硬币、钞票、银行卡、代币或其他支付方式操作的设备
    该类设备用硬币、钞票、银行卡、代币或其他支付方式操作,允许选择并按指定的顺序或随机播放录音。它们通常被称为“自动唱片点唱机”。
    二、转盘(唱机唱盘)
    这种装置可用机械方法或用电转动圆盘。转盘可装有拾音器或未装拾音器,但未配有音响装置和电气扩音装置(参见下述“电唱机”)。转盘还可装有一个自动装置,使多张唱片能接连不断地播放。
    三、电话应答机
    这类设备与电话机连用(但不与电话机构成一体),以传送预先录制的信息,并可具有录制打电话者留言的功能。
    四、使用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的其他设备
    本组的设备可为便携式的,也可装有或设计为可配上音响装置(扬声器、耳塞机、耳机)及扩音机。
    (一)使用磁性媒体的设备
    本组包括使用磁带或其他磁性媒体的设备。它们通过改变媒体的磁性进行录音。媒体在拾音磁头前经过,即可重放声音。例如,盒式磁带放音机、磁带录音机及盒式磁带录音机。
    (二)使用光学媒体的设备
    本组包括使用光学媒体的设备。将声音从强弱不同的放大电流(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代码,刻录在录音媒体表面。利用激光读取该媒体,即可重放声音。例如,光盘播放器及迷你光盘播放器。此类设备还包括采用磁性及光学技术混合媒体的设备。例如,使用磁光盘的设备,这些磁光盘上具有不同反射率的区域是采用磁性技术刻制的,但通过光束(例如,激光)读取。
    (三)使用半导体媒体的设备
    本组包括使用半导体媒体(例如,固态非易失性的)的设备。将声音从强弱不同的放大电流(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代码,刻录在录音媒体表面。读取该媒体即可重放声音。半导体媒体可永久地安装在设备中,也可以是可插取的固态非易失性存贮媒体。例如,闪存音频播放器(例如,某些MP3播放器),为电池供电的便携式设备,主要由一个闪存(内置的或可插取的)、一个微处理器、一个包括音频放大器在内的电子系统、一个液晶显示屏及控制键组装在一个机壳内构成。微处理器已编程,用以处理MP3或类似文件格式。这些设备能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以便下载MP3或类似文件。
    (四)使用磁性、光学或半导体混合媒体的设备
    这类设备所配装置能使用磁性、光学或半导体中的任何两种或全部进行录制或重放。
    五、其他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
    本组包括:
    (一)电唱机。这种设备使用拾音头(拾音器芯)把机械振动变成电振动,再通过扩音机或扬声器将声音从唱片(已灌音的圆片)上播放出来。电唱机可装有一个自动装置,能接连不断地播放多张唱片。
    (二)电影用声音录制设备,利用光电方法进行录音。用光电方法把声音录制在膜带上;膜带上的声迹有变积式和变密式两种。
    电影用声音录制设备除录音磁头外,还配有软片暗盒、马达驱动装置以及软片运送装置。马达驱动装置可使软片转动的速度与电影摄影机的转动速度同步。
    (三)电影用放音机。这种放音机装备了带有光电拾音头及电荷耦合器件的读取装置。
    (四)电影用的再录设备。例如,用于以光电或数字方式对以其他方式,例如,磁性方式、光学方式或电子方式录制的音轨进行再录。
*
**
零件及附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设备的零件及附件归入品目8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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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不包括:
    (一)复制已录塑料光盘用的压塑机或注塑机(品目84.77)。
    (二)与电话机组成一体的电话自动应答机(品目85.17)。
    (三)单独报验的麦克风、扬声器、音频放大器及电器扩音机组(品目85.18)。
    (四)品目85.21的视频信号录制或重放设备。
    (五)与无线电广播接收设备组装在同一机壳内的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品目85.27)。
    (六)与电视机组装在一起的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品目85.28)。
    (七)与声音录制或重放装置组装在一起的电影摄影机及投影机(品目90.07)。

○   ○
子目注释:
子目8519.81
    本子目包括使用一种或多种以下媒体的设备: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5:48

85.21视频信号录制或重放设备,不论是否装有高频调谐器:
       10—    磁带型
       90—    其他

    一、录制设备及组合的录制重放设备
    在与电视摄像机或电视机连接时,这类设备可把与电视摄像机捕捉到或电视机接收到的图像及声音相对应的电脉冲(模拟信号)或由模拟信号转换成的数字代码(或两者相结合)录制在媒体上。图像及声音一般是录制在同一媒体上。可采用磁学或光学方式进行录制,记录媒体通常为带式或盘式。
    本品目也包括将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录入的代表视频图像及声音的数字代码录制在记录媒体(一般为磁盘)上的设备(例如,数字式录象机)。
    用磁带录制时,图像及声音是录制在磁带不同的磁道上,而用磁盘录制图像及声音时,声音及图像是以磁象或磁点录制在磁盘表面的螺旋形磁道上。
    以光学方式录制图像及声音时,用激光将代表图像及声音的数字数据刻录在光盘上。
    用于接收电视信号的录象设备还装有调谐器,能从电视发射台发射的各种频段信号中选择有效信号(或频道)。
    当用于重放图像及声音时,这类设备可把录制的图像及声音转换成视频信号。这些信号又被传送到发射台或电视机。
    二、重放设备
    这种重放设备只能直接利用电视机重放图像及声音。重放设备所使用的媒体是在特殊录制设备上用机械、磁性或光学方法预先录制的。重放设备有下面两种:
    (一)一种是使用圆盘的重放设备。用各种方法把图像及声音信息储存在圆盘上,然后使用激光阅读系统、电容传感器、电压传感器或磁头即可拾取到储存的图像及声音信息。根据第十六类注释三的规定,同时兼可重放录像及录音节目的设备应归入本品目。
    (二)一种是把录制在感光软片上的图像信息译出并转成视频信号的重放设备(声音用磁性方法录制在同一软片上)。
零件及附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设备的零件及附件归入品目85.22。
*
**
    本品目不包括:
    (一)品目85.23的记录媒体。
    (二)视频摄像机(品目85.25)。
    (三)电视接收装置(不论是否装有无线电收音装置或声音、图像录制或重放装置)、视频监示器及视频投影机(品目85.28)。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6:10

85.22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19或85.21所列设备的零件、附件:
       10—    拾音头
       90—    其他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包括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19或85.21所列设备的零件及附件。
    归入本品目的零件及附件,其范围包括:
    一、唱盘或声音机械录制软片用的拾音头。拾音头可将机械振动(由记录针沿着录制媒体的纹道运行所产生)转换成电脉冲。
    二、激光阅读系统。
    三、磁头,用于录音、放音或抹音。
    四、磁带式适配器,可借助磁带播放器重放来自便携式光盘播放器的声音。
    五、光电拾音头。
    六、绕带或倒带装置。该装置主要由两个卷轴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个配有使其转动的装置。
    七、唱盘用的拾音臂、转盘。
    八、唱针用的已加工蓝宝石及钻石,不论是否已装配。
    九、唱片刻纹器。这是录制设备的组成部分,可将声音振动转换成机械振动并改变纹道的形状。
    十、专用家具,专为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设计或制造的。
    十一、盒式清洁带,用于清洁声音或图像录制或重放设备的磁头,不论是否和清洁溶剂配在一起作零售包装的。
    十二、其他磁性录音或放声设备专用的零件及附件。例如,磁性抹音头、抹音棒及抹音机;磁性唱针头;口授时显示达到某一点的刻度盘。
    十三、视图像录制或重放设备专用的零件及附件。例如,视频信号录制磁鼓;用以保持磁带与录音头或拾音器接触的真空装置;绕带装置等。
    本品目不包括:
    (一)卷盘、卷轴或类似芯轴,含没有磁带的录相带盒或录音带盒(按其材料属性归类,例如,归入第三十九章或第十五类)。
    (二)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用的电动机,未与上述录制或重放设备的零件或附件装配在一起的(品目85.01)。
    (三)品目85.23的记录媒体。
    (四)装有拾音头,在同步工作台上与画面取景器一同使用的装置(品目90.10)。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6:34

85.23录制声音或其他信息用的圆盘、磁带、固态非易失性数据存储器件、“智能卡”及其他媒体,不论是否已录制,包括供复制圆盘用的母片及母带,但不包括第三十七章的产品:
            —    磁性媒体:
       21— — 磁条卡
       29— — 其他
            —    光学媒体:
       41— — 未录制
       49— — 其他
            —    半导体媒体:
       51— — 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件
       52— — “智能卡”
       59— — 其他
       80—    其他

    本品目包括记录声音或其他信息(例如,数字数据;文本;图像、视频或其他图形数据;软件)用的各种媒体,不论是否已录制。这些媒体一般可在记录或阅读装置中插入或拔取,并可将信息从一台记录或阅读装置转到另一台装置。
    本品目的媒体报验时可以是已录制的、未录制的,或虽已预录某些信息,但仍能记录更多信息。
    本品目包括批量生产已录制媒体成品用的媒体中间品(例如,母片、带阴纹母盘、带阳纹母盘、压模用盘)。
    但是,本品目不包括将数据记录到媒体上或从媒体上检索数据的装置。
    本品目主要包括:
    一、磁性媒体
    本组的产品一般为磁盘、磁卡或磁带的形式。它们由不同的材料制成(一般为塑料、纸或纸板、金属),其本身具有磁性或涂有某种磁性材料。本组包括,例如,磁带式录音机用的盒式磁带或其他磁带、便携式摄录机或其他录像装置(例如,VHS、HI-8TM、mini-DV)用磁带、磁盘或磁条卡。
    本组不包括磁光媒体。
    二、光学媒体
    本组的产品一般为圆盘的形式,由玻璃、金属或塑料制成,镀有一层或多层的反光层。储存在这种圆盘上的任何数据(声音或其他信息)要通过激光束读取。本组包括已录制或未录制的圆盘,不论其是否可擦写。
    例如,本组包括光盘(例如,CDs、VCDs、CD-ROMs、CD-RAMs)、数字通用光盘(DVDs)。
    本组也包括磁光媒体。
    三、半导体媒体
    本组的产品含有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
    因此,本组包括:
    (一)从外部数据源记录数据的固态、非易失性数据存储器件〔参见本章注释五(一)〕。这些器件(也称为“闪存卡”或“电子闪存卡”)用于从外部数据源记录数据,或向导航及全球定位系统、数据采集终端、便携式扫描仪、医疗监测仪器、音频记录设备、个人通信设备、移动电话、数字式照相机及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等提供数据。通常,一旦与特定装置连接之后,即可将数据存储在该装置上,并可从中读取数据,也可将数据上载至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下载数据。
    这类媒体仅需通过与之相连的装置供电,无需使用电池。
    这些非易失性数据存储器件在同一机壳内包含有一个或多个闪存(“FLASH E2 PROM/EEPROM”),以集成电路的形式装配在一块印刷电路板上,并装有与主机连接的接口。它们可以包括集成电路形式的电容、电阻及微型控制器。例如,USB闪存驱动器就是一种固态非易失性数据存储器。
    (二)“智能卡”〔参见本章注释五(二)〕,装有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微处理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或只读存储器(ROM)〕芯片。“智能卡”可带有触点、磁条或嵌入式天线,但不包含任何其他有源或无源电路元件。
    这些“智能卡”也包括符合本章注释五(二)所列条件的“邻近卡或牌”。邻近卡/牌通常由一个带只读存储器的集成电路构成,该电路连接于印制天线上。邻近卡/牌可在天线上产生一个干扰场(其性质可由只读存储器内的编码加以确认),以影响阅读器发射的信号,并反馈给阅读器。该装置不传输数据。
    四、其他
    本组包括唱片。
    本品目不包括:
    (一)带有一条或多条声道的照相或电影用胶卷(第三十七章)。
    (二)光电记录感光胶卷(品目37.02)。
    (三)准备制成但尚未制成声音或其他信息记录媒体的物品;这些物品应归入其各自的品目内(例如,归入第三十九章、第四十八章或第十五类)。
    (四)记有数据的纸带或穿孔卡片。这些材料是使用穿孔方法进行记录的(第四十八章)。
    (五)某些电子存储模块〔例如,单列直插式内存模块(SIMM)及双列直插式内存模块(DIMM)〕,它们应运用第十六类注释二的规定进行归类(参见本章总注释)。
    (六)游戏机用卡带(品目95.04)。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6:53

85.25无线电广播、电视发送设备,不论是否装有接收装置或声音的录制、重放装置;电视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及视频摄录一体机:
       50—    发送设备
       60—    装有接收装置的发送设备
       80—    电视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及视频摄录一体机

    一、无线电广播或电视发射设备,不论是否装有接收装置或声音的录制或重放装置
    归入本组的无线电广播设备必须是借助于电磁波发射信号的设备;所用电磁波是在自由空间中而非通过线路传播的。另一方面,不论是利用电磁波发射,还是利用线路传送的电视设备,一律归入本品目。
    本组包括:
    (一)无线电广播或电视发射设备。
    (二)转播设备,用以接收广播后加以转播,从而增加播送距离(包括装在飞机上的电视转播设备)。
    (三)电视转播发射机,利用天线及抛物面反射器,把电视节目从演播室或室外实况转播现场传送到主发射机。
    (四)工业用电视发射机(例如,远距离监测仪器用或危险地区观察用的电视发射机)。这类设备通常是有线传送的。
    二、电视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及视频摄录一体机
    本组包括的设备可捕获图像并将其转换为电信号,将其:
    (一)作为视频图像传输到设备外部某个位置进行观察或遥控录像(即电视摄像机);或
    (二)作为静像或运动画面记录在设备内(即数字照相机及视频摄录一体机)。
    本品目的许多设备在外观上与品目90.06的照相机及品目90.07的电影摄影机相似。品目85.25的摄像机与第九十章的照相机一般包括镜头及调节装置。镜头用以将图像聚焦在光敏介质上;调节装置用以改变进入照相机的光量。但第九十章的照相机及电影摄影机是将图像曝光到第三十七章的感光胶卷上,而本品目的设备是将图像转换为模拟或数字数据。
    本品目的设备通过将图像聚焦到光敏装置,例如,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或电荷耦合器件(CCD)上来捕捉图像,由光敏装置发送电子图像,经进一步处理成为图像的模拟或数字记录。
    电视摄像机不论其是否装有镜头与光阑遥控装置,也不论其是否装有摄像机水平或垂直运动遥控装置〔例如,电视演播室或电视采访用的电视摄像机;工业、科研、闭路电视(监视)或交通管理用的电视摄像机〕。这种摄像机不具备任何内设的录像功能。
    有些电视摄像机也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用(例如,网络摄像机)。
    电视摄像机用的“移动”式活动机械设备,不论是否单独报验,均不归入本品目(品目84.28)。
    电视摄像机的远距离控制及调焦用的电气设备单独报验时,也不归入本品目(品目85.37)。
    数字照相机及视频摄录一体机将图像记录在内置的存储装置上或记录在媒体(例如,磁带、光学媒体、半导体媒体或品目85.23的其他媒体)上。它们可含有模数转换器(ADC)及输出端口,以便将图像发送到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部件、打印机、电视机或其他影像设备上。有些数字照相机及视频摄录一体机含有输入端口,以便从上述外部设备上录入模拟或数字图像文件。
    本组的设备一般配有光学取景器或液晶显示器(LCD),或两者兼有。许多配有液晶显示器的设备,其显示器既可在捕捉图像时作为取景器使用,又可作为屏幕,用以显示从其他设备收到的图像或重放已经录制的图像。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设备的零件归入品目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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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品目85.17的设备。
    (二)单独报验的与转播设备合并使用的无线电广播接收设备(品目85.27)。
    (三)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品目85.28)。
    (四)永久性装有本品目的无线电广播或电视发射机的特殊用途机动车辆(一般归入品目87.05)。
    (五)通信卫星(品目88.02)。

果子 发表于 2017-2-15 16:17:15

85.26雷达设备、无线电导航设备及无线电遥控设备:
       10—    雷达设备
             —    其他:
       91— — 无线电导航设备
       92— — 无线电遥控设备

    本品目包括:
    一、无线电导航设备(例如,无线电信标及无线电浮标,装有固定或旋转天线;接收机,其中包括装有多路天线或定向线圈天线的无线电罗盘)。也包括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
    二、船舶或飞机导航雷达设备(不论装在船舶、飞机等上面,还是架设在陆地上),其中包括港口雷达设备及安装在浮标、灯塔等上面的识别装置。
    三、飞机场用的盲降及交通控制设备。这类设备很复杂,其中某些设备把普通的无线电、雷达及电视装置结合在一起,能在控制中心里显示出进场飞机的位置与高度,并把降落指示及附近其他飞机的雷达图像传送给该飞机。
    四、雷达测高设备(无线电测高计)。
    五、气象雷达,用于跟踪暴风雨云或气象气球。
    六、盲目投弹设备。
    七、炮弹或炸弹近爆引信用的雷达装置。
    装有雷管的整套引信归入品目93.06。
    八、空袭警报雷达装置。
    九、海军或高射炮用雷达测距测向装置。
    十、雷达发射-应答器。这种设备能接收雷达脉冲,在应答所收到脉冲时,所发送的脉冲常带有重叠信息。发射-应答器用于飞机上,使雷达操作员能对其加以识别。发射-应答器也用于仪器气球上,用以测量距离及方向,并传送气象情报。
    十一、遥控船舶、无人驾驶飞机、火箭、导弹、玩具、航海模型及航空模型等的无线电设备。
    十二、地雷引爆或机器遥控用的无线电装置。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设备的零件归入品目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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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久性装有雷达或本品目其他设备的特殊用途机动车辆不归入本品目(一般归入品目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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