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 发表于 2012-12-23 12:32:55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现场的作业要点

(一)无代价抵偿货物1. 无代价抵偿货物的主要特点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指进口货物在放行后,收货人发现货物有残损、数量短少、品质不良等情况,而由境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无偿提供进口补偿或更换的货物。无代价抵偿货物应该在合同索赔期限内发生的补偿;原进口货物已放行,被抵偿货物收货人可以采取退运出境、放弃或贬值的补偿形式。2. 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现场的作业要点⑴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向海关申报时,需提供商检局或商检公司出具原进口货物的“数量短少或品质不良的证明”、原进口报关单和税费缴款书、退运出口报关单、抵偿货物进口通关单。⑵ 被抵偿货物已退运出境或放弃,所进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可以免税;如未退运境外或放弃,其进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要照章征税,但由于其为不合格产品,海关可以根据商检出具的品质不合格证明重新估价,原多征税款予以退还。⑶ 对于属国家限制进口商品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如原进口货物已经退运出境,无代价抵偿货物可以免于提交进口许可证;如原进口货物未退运出境,则需要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提交相关许可证件。(二)退运进出口货物1. 退运进出货物的含义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而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2. 退运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现场作业要点⑴退运进口货物报关现场作业要点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原出口货物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提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进口货物申报的品名、HS编码、单价、每件商品重量、起运地等信息必须与原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致。如退运进口全部货物,原货物出口退税报关单由海关收回;如退运部分货物,海关在原货物出口退税报关单上批准退运货物的数量、金额及报关单号等信息,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⑵退运出口货物的报关现场作业要点因故退运出口的进口货物,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进口时的进口报关单,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经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出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现场的作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