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 id="第二章:贸易管制表_30416_styles"> style>
对外贸易管制相关内容 | |||||||
序号 | 贸易管制名称 | 主管部门 | 管理目录 | 许可单证(证件名称) | 单证有效期 | 使用特点 | 其它(限制口岸等) |
1 | 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 商务部配额许可事务局、外经贸委 |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
进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 |
进口为1年,但年有效,跨年不超过次年3月31日 出口为6个月,跨年使用不超过次年2月底 |
进口一证一关,非一批一证,但累计不超过12次 出口一证一关,非一批一证,但累计不超过12次 |
实行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仅为消耗臭氧层物质1类 实行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有41种,包括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 活鸡小麦稀土煤炭原油成品油锯材棉花汽车及其底盘 |
2 | 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 商务部配额许可事务局及地方机电产品出口机构 | 《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 自动进口许可证 | 有效期6个月,公历年度内有效 | 非一批一证,但累计不超过6次 | 散装货物溢装数量在货物总量的5%以内的予以免证,而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四种大宗货物溢装数量在总量的3%免征 |
3 | 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 |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 | 《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目录》 《输美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目录》 |
纺织品出口临时出口许可证 | 有效期6个月,公历年度内有效,逾期作废 | 一证一关,一批一证 | 出口样品每批不超过50件,可免领 |
4 | 进口废物管理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以及液体废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 | 废物进口许可证,包括《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 非一批一证 | 1、报关提交废物进口许可证及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2、未列入限制和自动许可废物目录的未取得有效废物进口许可证的废物一律不得进口和存入保税仓库;3、进口的废物不能转关(废纸除外),只能在口岸海关申报进境 | |
5 |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 《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物种商品名称》 | 公约证明(国际公约成员国用) 非公约证明(自主管理的用) 非物种证明(未列入目录的用) |
非物种证明按时效分为当年使用(附录植物物种的进口)和一次性使用(附录人工培植植物物种的出口) | 一批一证制 | |
6 | 进出口药品管理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进口药品目录》《生物制品目录》《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
进口药品通关单(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签发) 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食品药品管理局核发) 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食品药品管理局核发) |
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制,不能转关 | 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目录的药品,不论用于何种用途均要事先申领相关许可证 | |
7 |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 |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 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出口)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进口) |
授权书当年有效,跨年度作废 |
镶嵌金制品属黄金制品 加工贸易不用申领 |
|
8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和受商务委托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 两用物项指:核出口、核两用品及技术进出口、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 一般不超过1年,有效期内跨年度使用不超过次年3月31日 | 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制 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制 |
对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的列入目录的两用物项和技术需提交有效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
9 |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 《法检目录》 | 入境货物通关单 出境货物通关单 |
一批一证制 | 入境通关单适用于:列入法检目录的商品、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旧机电产品、进口短少、残损或其他质量问题需对外索赔的货物、进口捐赠的医疗器械(新) 出境通关单适用于:列入法检目录的商品、出口纺织标识、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物资及紧急救灾物资 |
|
10 |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 文化部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 | |||
11 | 化学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
对首次进口化学品和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
|||
12 |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 | 国家农业主管部门 |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 |
一批一证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