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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出口电池备案要求
办理备案时要求申请人填写《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文件(若为含汞电池还需进行相关检测,受理时会告知):
1.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员办理备案的委托授权书。
2.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出口电池产品,申请人应为其制造商并提供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池产品制造商对其产品汞含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声明,进口电池产品制造商提供声明传真件亦可。如进口数量较少无法提供制造商声明,则提供申请人声明亦可(需正本)。
4.电池制造商对电池产品的结构、电化学体系、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外观及标记的文字说明(可提供产品样本或规格书等)。
二、电池备案书到期的换证要求
《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凡持有浦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的企业,请在有效期内到浦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检验处办理换证手续(逾期则需重新办理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1.《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原件;
2.进出口电池产品制造商对其产品未曾更改结构、工艺、配方等有关制造条件和对其产品汞含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书面声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产品样本或产品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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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6-3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