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教!
一批转口的货物于2003年6月1日进入某保税仓库储存,到2004年5月底因故没有出库,经海关批准延期3个月,但到期仍未出库。按规定海关对这批货物可以提取依法变卖的时间为:A、2004年8月底以后B、2004年11月底以后
C、2005年5月底以后D、2005年8月底以后
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不是选A呢? 2003年6月1日-2004年5月30日已经是1年了,再延长3个月也就是到8月30日啊? 为什么还要延长3个月海关才能提取变卖啊?
问题请教!
书上有,保税期限1年,经海关批准可延期3个月,但到期3个月仍未出库,按规定海关可以提取依法变卖。问题请教!
还不是很明白,谁能告诉我他的电话,我打过去能否帮我讲解下....问题请教!
这个就是规定啊,没有什么为什么的,12个月+3个月(延期)是货主的权利,货主有权享受。不然海关提前变卖,货主有权控告海关的。问题请教!
结合教材91页和25页好好理解下,即保税期限1年,经海关批准延期3个月,在这3个月内应办理完。这前面属于合法期限,过了这个期限要交滞报金等。过了合法期限3个月仍末办理海关有权提取变卖货物。问题请教!
那也就是说1年是合法期限,3个月是海关批准的.是合法的. 在根据书上说的3个月的期限. 那就是说要等,(过了1年和海关批准的3个月的期限) 再过3个月 海关就可以变卖了是吗?问题请教!
答案是什么阿?问题请教!
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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