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eng084 发表于 2005-7-5 20:01:58

学国贸的进来看看。。。

利用期租船行骗是怎样骗的啊。。及其防范!!
在线等,请高手指教啊。。。要考试了!~!拜托了

扬羽 发表于 2005-7-5 20:10:43

学国贸的进来看看。。。

好像做过很多类似的案例……
大概意思就是……
骗子支付首期的租金,以期租方式租入船舶,同时以二船东的身份以程租船的方式把船转租出去,并要求付货人预付运费,等到货物装妥船长签发了已付运费的提单后,收到运费的二船东就溜之大吉或突然破产、倒闭,而由原船东面对提单项下的责任。
在案例中,原船东是受害方,因为原船东的提单表明了他负有不可推卸的承运责任,尽管运费己被骗子(二船东)骗走。
在这种情况下,原船东要完成预定的航次,就要付很多的航次费用,如物料、燃油、工资、伙食、卸港费等等。而他所收到的首期的租金是不足以弥补这类开支的,但由于船东提单的存在,他就必须完成这一承运任务,否则就是违约。

扬羽 发表于 2005-7-5 20:14:21

学国贸的进来看看。。。

骗子往往会先和原船东或别人先做一、二票货的生意来以获得良好信誉,然后就进行一次数量和金额都较大的租船诈骗,得手后就逃之夭夭;或者立即用另一个新的公司名字登记,这家新的公司与其它信誉昭著的公司一样完全没有投诉的记录,于是船东又容易上当了。
为了防止以上行骗手法,船家可以先到船东会BIMCO (Baltic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nference)查看租家过去有无被投诉的记录,到银行了解租家近期的财务状况,如果情况不妙应断然拒绝租让。另外还应尽可能不与来历不明的租家进行业务交易以免被经常换名称的纸面公司所坑害。
船东在受骗上当已成定局的时候,应尽可能地保持理智,切不可采取通过要挟货主以转嫁损失的做法,要不然将受到货主的起诉,而遭受新的败诉的名利双重损失,正确的做法应是吸取教训完成航运。

ffeng084 发表于 2005-7-5 20: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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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了。。。!还讲得这么详细
在下感激不尽!~!

winter506 发表于 2005-7-5 23: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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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长知识 了~~~~~~

ljw200333 发表于 2005-7-5 23: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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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啊!

julia228 发表于 2005-7-6 09: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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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匪浅呀

渤海之星 发表于 2005-7-6 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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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长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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