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卖方货物已发出,但提单等单据较晚才发给买方"的问题...请大家
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如果题目没有明确付款方式是托收还是信用证,卖方在6月5日已经将货物装船并运出,但提单等单据在7月2日才寄给买方,此时货物的价格下降,买方想本着提单等单据寄出时间太晚为由,拒收货物与付款,请问,卖方是否有责任,买方是否有权拒收货物与拒绝付款我有一个"卖方货物已发出,但提单等单据较晚才发给买方"的问题...请大家帮忙
就算是L/C没有规定时间,最长交单时间就是21天,对方明显超过了这个期限,拘付是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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