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huo6215 发表于 2005-10-10 21:38:20

来料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节余料件转内销时完税价格与税率的确定

我方与外方签订来料加工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节余进口料件一批,经批准将此批节余料件转内销,海关将按<>确定补税价格及适用税率?(此题答案给的是C)
A.原料件申请内销时向海关申报的价格及适用税率补税.
B.原料件进口时向海关申报的价格及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实施的税率
C.原料件进口时向海关申报的价格及申请内销之日适用的税率补税.
书上虽有"剩余料件内销,按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申报"这句话,可是该合同是来料加工合同,来料加工的料件在原进口时是没有成交价格的啊!应该只能按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吧?

xiaoxiao005 发表于 2005-10-10 22:09:30

来料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节余料件转内销时完税价格与税率的确定

我在自己笔记上看到就是答案 C,我们一起仔细看书吧!时间不多了!

any007 发表于 2005-10-11 09:04:09

来料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节余料件转内销时完税价格与税率的确定

来料加工在料件进口时没有成交价格,所以以其进口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价.

weinancy 发表于 2005-10-11 09:13:35

来料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节余料件转内销时完税价格与税率的确定

同意楼上的

nihuo6215 发表于 2005-10-11 22:27:11

来料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节余料件转内销时完税价格与税率的确定

此题的三个选项都不正确,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海关按照料件申请内销时的价格确定完税价格,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ALOE 发表于 2005-10-12 10:35:15

来料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节余料件转内销时完税价格与税率的确定

下面引用由any007在 2005/10/11 09:04am 发表的内容:
来料加工在料件进口时没有成交价格,所以以其进口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价.

来料加工,备案、成品返销时所申报的价格为成品总额,即料件费+加工费,报关单备注栏内再标明加工费,所以原进口时料件价格是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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