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延德 发表于 2010-4-25 15:58:13

精品连载----商品归类---第三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一、本章商品范围概述
本章包括所有活的或死的鱼、甲壳动物(如大螯虾、小虾、对虾、蟹)、软体动物(如扇贝、贻贝、牡蛎、章鱼、鱿鱼、墨鱼、蜗牛、螺)和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如海胆、海蜇、海参)。这些动物可供直接食用、工业用(制罐头等)、产卵用或观赏用。
:)二、本章归类注意点
本章产品加工程度同第二章。及其加工程度仅限于鲜、冷、冻、盐腌、盐渍、干制、熏制或在面上撒糖或糖水的。若进一步加工,如经煮、蒸、烤、炸、炒等,则应归入第十六章。但品目03.05(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烹煮了的熏鱼)及品目03.06(蒸过或水煮过的带壳甲壳动物)仍归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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