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uukeitou 发表于 2010-3-22 20:20:28

3月21日《商品代码》作业

题目一:水煮的小虾虾仁

第一类,第三章中的0306中的子目条文中:
带壳或去壳的甲壳动物,活、鲜、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但不包括煮过的)不符合
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甲壳动物,不论是否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但是虾仁都是已经去壳的)不符合

第四类,第16章中的1605中的子目条文中:
制作或保藏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这条很符合[水煮的小虾虾仁]。因为水煮过的虾仁是经过了水产制品中最初级的制做加工程序,而且虾是水产中既符合甲壳类又属于无脊椎类的动物,两项相符。(例如鱼类和甲鱼等就是属于水产中的脊椎动物)。

所以应该规入1605类目。
1605.4011----虾仁,但是水煮的小虾虾仁并没有说明是谈水产品或者是海产品,所以其上一目录中的1605.3000(-龙虾、--其他甲壳动物、---淡水小龙虾)三个子目中中。题目没有说明是对虾还是龙虾,排除-龙虾;--其他甲壳动物,都说明了是虾,排除这个;---淡水小龙虾,没有说明是海产或者是淡水产的,仍然排除。
所以,1605.2000(-小虾及对虾)最符合“水煮的小虾虾仁”。





题目二:70%花生油和30%大豆油混合制的调和油

70%的花生油和30%的大豆油混合以后,但是第十五章中的1518品目中的:本章各种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非食用油、脂或制品。
虽然1518品目是混合油,但由于此类的油不属于食用性的油,所以排除掉。不能使用1518品目的项下产品编码。
花生油的编码为:1508(花生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符合本产品类型。
大豆油的编码为:1507(豆油及××××××××××××××××××××××××××××××××××××××××)符合本产品类型。
但是,成品混合油当中,花生油和大豆油的混合比例为7:3
按照混合后的产品特性,应以含量比例最大的为准。
所以是按照花生油产品编码进行报检。
由于1507.1000(大豆油)与1508.1000(花生油)后四位为1000的情况下都是属于初榨的(初榨的一般视为单纯的一类产品,但未精制)
所以,7:3的混合型食用油以花生油的其它子目类进行报检。
使用1508.9000-其它




题目三:芦苇编制的女式草鞋
芦苇编制的产品属于46章当中的4601品目:用编结材料编成的缏条及类似产品,不论是否缝合成宽条;平行连结或编结成片材料、缏条或类似的编结产品,不论是否制成品(例如,席子、席料、帘子):
草鞋的组成为平行的成片材料。草鞋的鞋背是编出来的缏条状物品。
芦苇编出来的草鞋刚好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属于4601.2919项下的---芦苇制的:----其他
应以使用4601.2929编码。



题目四:经细均化供婴儿食用的猪肝罐头,每袋300克
经细均化供婴儿食用的猪肝罐头,婴儿食用的食品,已经是精细化的。罐头是属于零售型的食品,应该规入到16章当中。在品目1602项下,有1602.1000(-均化食品)和1602.2000(-动物肝)两个商品。
但是,1602.1000(-均化食品)在子目注释中,已经明确写明,该零售包装的食品,每件净重不超过250g。但是猪肝罐头的净重已经超过250g,为300g。所以,不符合1602.1000(-均化食品),1602.2000(-动物肝)与题目中的条件对应最符合,因为猪肝罐头当中,可以用肉眼识别有少量的切碎的猪肝酱状物,而且未对其商品的重量进行限制。按照注释当中可以对应:为了调味、保藏或其它目的的,均细化... ...还可以含有少量可见的肉粒或食用杂碎粒。归类时该子目优先于品目1602的其它子目。

所以,1602.2000(-动物肝)是最适合的。




题目五:眼底照相机用于眼科疾病检查
眼底照相机属于90章当中的医疗检测设备。
发现9006品目当中有一项9006.3000子目,但是其中的检查是作为体内器官检查使用的,是体内的。但是眼科检查在医疗范围中,是属于外科。
所以,品目9018当中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仪器及器具,包括闪烁扫描装置、其他电气医疗装置及视力检查食品。符合了眼科检查中的用途、及内外科的分别。
9018.5000(-眼科用其他仪器及器具)符合条件中的每一项。
所以,9018.5000是设备的编码。

不知道能对多少。果子说的错了也没关系。才硬头皮写的作业。
不过如果错了一半以上,感觉多没面子的。: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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