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类货物加工的一个问题
向各位讨教一问题:教材100页列入加工贸易..........这段,按教材所说禁止类进口商品是可以加入 特殊监管区,如保税区。而教材第153页 管理中禁止事项写明禁止进口的货物是不得进区的,这两者如何理解, 无实际进出境和实际进出境的区别 国家禁止类商品不得进入境,当然也不能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而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是不同的. 列入国家禁止进出口目录的,任何对外贸易经营者是不得经营进出口的,第100页和153页的应该是一个: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进口商品目录,一个是:列入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不同吧. 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先入区的货物进行加工后生成生禁止类的货物,可以出区后进行深加工,进行了实质性的加工,在禁止类货物出区过程中不按禁止类货物管理 第100页说的是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的商品从具有保税加工功能的特殊监管区内企业经实质性加工后进入区外。意思就是列入该目录的商品在特殊监管区经过了实质性的加工,就是税则发生改变,这时候是允许进入区外的。
有的商品不是国家禁止进口,只是加工贸易禁止进口,所以还是可以进到特殊监管区的,但是不能开展加工贸易。(p153的意思是不能开展加工贸易) 这么长时间才看到好的解释,6楼了解很深,值得学习。另我从海关综合练习册判断题第66题中可以看出国家禁止的商品是可以运到特殊监管区的。谢谢。 :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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