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详解:进口环节增值税已予抵缴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予以退还
麻烦大家详解一下:进口环节增值税已予抵缴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予以退还;已征收的滞纳金不予退还。实在是没看懂.:loveliness: 我想这里是不是抵缴了别的税收? 说明是“已予抵缴”,我认为,就是说已经用来缴纳海关规定的地方,如果没有国家特殊的规定,这部分“已予抵缴”的钱就不退还了。
不知道是否正确,还请果子老师指正! 不明白,请指教 你所说的是指书中哪页?不同的前提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并非所有情况都不予退还 拜托高手最好举例详解一下,实在是看不懂啊 进口环节增值税已予抵缴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予以退还 发帖能说下是书上第几页吗? 这个联系到了财务了。
首先,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财务中增值税分:进项税和销项税。企业的在进货的时候支付进项税,在销售的时候需支付销项税,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举个例子:一企业买进A商品,付货款10000和进项税1700,然后卖出收到货款12000和销项税2040,那么这个企业需要交纳给税务局的增值税就=2040-1700=340。
楼主所说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已予抵缴”就是这部分税款已经抵消了销售时的增值税,所以不给退了。 觉得楼主问题说的不够清楚,希望报下页数。我的理解是举个例子,比如说进口的货物出现了质量问题(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1年的期限内吧)要办理一般退运,那么海关会退还国内环节税,包括增值税。再比如说原进口货物进入保税物流园区,那么海关是不会退还原进口时候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所以某些情况会给你退税,某些情况不给你退税。 是在看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于长时间无人解答实在想不起在书上哪一页了,我会继续查找的,一找到页码立即写出来 终于找到了,在P320页第一行,麻烦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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