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更变保证金问题
书P105倒数第八行“对允许类商品转为限制类商品的,已备案合同不再交付台账保证金”和P105倒数十五行“东部地区B类企业的合同金额变更后,进口料件如果涉及限制类商品的,由银行按海关计算的金额加收相应的保证金”。这2句话该如何理解?是否有矛盾? 你看一下你说的第二句话,是东部地区B类企业的合同金额变更后。。。我想重点是不是在于是合同的金额? 我想是这样的,倒数第15行的意思是说“商品是本来是就限制类,在金额增加的情况下再按50%加收增加的金额部分的保证金。”倒数第8行的意思是说“商品的管理类别发生改变,也就是说不涉及金额是否改变情况下,不用增收保证金” 对允许类商品转为限制类商品的,已备案合同不再交付台账保证金。这里AA、A、B类企业都是从不转变成了空转,那么对于AA、A、B类企业来说从不设台账转变到了设台账而不交保证金,所以对于已经备案了合同的是不用交付保证金了。
东部地区B类企业的合同金额变更后,进口料件如果涉及限制类商品的,由银行按海关计算的金额加收相应的保证金这句话意思可以把加收理解为补交原来限制类的AA、A类是设台账但不用付保证金,但是变成东部地区的B类企业的话就是要加收一半的保证金了,那么这里面的保证金就要征收从变更后的保证金,是不是就是补交的意思。 呵呵本人愚钝 如有理解错误请大家指出 你可以看下101页的图,允许类转换成限制类商品,情况都差不多,只有东部地区从空转变成半实转,但是根据书上所说,它在合同金额变更条件下,加收相应保证金 我想是这样的,倒数第15行的意思是说“商品是本来是就限制类,在金额增加的情况下再按50%加收增加的金额部分的保证金。”
倒数第8行的意思是说“商品的管理类别发生改变,也就是说不涉及金额是否改变情况下,不用增 ...
kcwhat 发表于 2009-8-18 20:38 http://bbs.jying.cn/images/common/back.gif
听你这么一说..我现在明白了... 倒数第15行的意思是说“商品是本来是就限制类,在金额增加的情况下再按50%加收增加的金额部分的保证金。”
倒数第8行的意思是说“商品的管理类别发生改变,也就是说不涉及金额是否改变情况下,不用增 ...
kcwhat 发表于 2009-8-18 20:38 http://bbs.jying.cn/images/common/back.gif
明白了,AA,A,B也只有B类东部限制涉及到保证金的缴纳,所以合同金额变更后就需要补交变更后的余款。若B类东部原本是允许的转为限制的,应该就不用交保证金了 本帖最后由 0574 于 2009-8-21 11:20 编辑
1.对于允许类转为限制类,我的理解是由于国家政策对货物的管理发生改变的原因所导致的,不是你自己愿意的,海关网开一面,对已备案的不加收保证金。
2.是自己的原因,进口料件如果原来是限制类的,合同金额变更的话,就要求“补差价”——关键是金额发生变化,相对的保证金就要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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