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监管货物转进口的问题
请问。书上写:在出口监管仓库转进口中,用于加工贸易的,按照加工贸易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既然出口监管仓库中所存放的都是已办结海关手续的出口货物,而且只能存放以下货物: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转进口也不能用于加工贸易啊,本身就是国产的料件)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本身就已经是加工贸易出口货物了)
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适用结转报关)
4.其他已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5.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
从上面的看来,没有一样是可适用加工贸易转进口报关手续的。
很难理解··· 用于加工贸易的货物也可以用国产的料件呀,例如加工贸易料件串料中谈到保税料件与国产料件之间的串换 用于加工贸易的货物也可以用国产的料件呀,例如加工贸易料件串料中谈到保税料件与国产料件之间的串换
闪灵 发表于 2009-8-10 19:53 http://bbs.jying.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所说的,国产料件,本身就已经缴纳各种税了的。 那还叫什么保税?
串料是在已经办理了加工贸易手册的情况下才能发生的。
这样理解 不知道对不对...... 用于加工贸易的不一定都是用保税料件的,例如书上P108所说的关于进出口税收监管问题,如系部分使用国产料件,部分使用进口料件按比例征收出口关税,,用于加工贸易就是事先办理了加工贸易手册的,没有手册它怎么进口用于加工贸易呢?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已办结海关手续才能存在出口监管仓库,什么叫已办结,已办结就意味着货物的物权已经是国外的了,但是货物还未装船离开中国,因此具有保税货物的性质。
就在这时货物运出“监管仓库”,如果用于加工贸易就按保税加工货物办理。 理解了但是
对于出口监管仓库按照特定减免税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又该如何理解?
谢谢 有点懵了,呵呵,我要好好看看 LZ。出口监管仓有两种:
1、国内结转型。2、国际配送型
出口监管仓属于特殊监管区域,存放的货物为已办结海关手续的出口货物。
已办结海关手续的出口货物进入出口监管仓视同境外!
货物的主要流入方向有:
A.一般出口货物
B.加工贸易货物
C.其他特殊监管区域货物
货物流出方向有三种:
a.国内(国内结转型办理)
b.国外(国际配送型办理)
c.其他特殊监管区域
下面说下楼主的疑惑。
A加工贸易企业出口货物至出口监管仓,利用出口监管仓国内结转功能,B企业从出口监管仓申报进口。
因为存放在出口监管仓的货物视同境外(比如:香港)。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货物进入国内结转型出口监管仓均不能退税。
不知道我这么说能不能明白? 明白了···谢谢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我好久了 万分感谢···
黑馒头···也谢谢各位兄弟姐妹了 关于转为保税加工货物已经了解了。
但是,下面的关于转为特定减免税货物,还是不能理解。
货物的主要流入方向有:
A.一般出口货物
B.加工贸易货物
C.其他特殊监管区域货物
货物流出方向有三种:
a.国内(国内结转型办理)
b.国外(国际配送型办理)
c.其他特殊监管区域
A.一般出口货物 B.加工贸易货物 C.其他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这三种流入的也只有C才合适了。但是具体的怎么操作 不能理解
最好能举个具体点的例子。。。。谢谢各位了·· 越看越不懂啊! 关于转为保税加工货物已经了解了。
但是,下面的关于转为特定减免税货物,还是不能理解。
货物的主要流入方向有:
A.一般出口货物
B.加工贸易货物
C.其他特殊监管区域货物
货物流出方向有三种:
a.国内(国内 ...
kobe0926 发表于 2009-8-15 21:24 http://bbs.jying.cn/images/common/back.gif
一样的呀。。。
相当于你从香港进口一批货物,要办理特定减免税证明的就办理特定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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