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83033 发表于 2009-7-31 22:20:42

问问关于一般药品的进口

一般药品进口的时候,药品凭当地的药检所签发的进口药品通关单进行保关。
那么 我又想 药品算不算是货物的一种。进境的时候一样要检验检疫局签发进口货物通关单
那么报关的时候 是不是就要两个证明一起用上呢?
凭借两个通关单 进行验放?

如果我想得不对,请指正。

41021036 发表于 2009-7-31 22:29:58

有药检所的通关单了就不要检验检验的了。

22183033 发表于 2009-7-31 22:31:19

哦是这样啊。
那么 进口药品通关单上 是也应该有“ 该药品经检验,请海关放行”之类的字样了?

22183033 发表于 2009-7-31 22:33:47


明白了刚刚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进口药品通关单知道长什么样子的了
上面有“下列药材已予登记备案,请予办理报关手续”的字样。

小赵 发表于 2009-8-1 01:04:52

一般药品都是在特定的口岸进口,所以只要口岸的药检所的一般药品的通关单就OK了不用再申请入境货物通关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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