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灵 发表于 2009-6-20 21:32:39

关于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进口免税机器设备报关制度问题

书上P160第二段说“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除保税区企业填制报关单外,均应填特殊监管区域过境货物报关清单”,不是说特殊监管区域里只有保税加工的货物才填备案清单的吗?其它的进口的免税的机器设备要按一般进口填制报关单吗?
请知道的回答一下吧,谢谢

baikunny 发表于 2009-7-4 21:36:53

09版教材 第二章 第五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的改动很大,建议你找09版好好看以下。

闪灵 发表于 2009-7-15 18:52:21

谢谢你的建议!!

kcwhat 发表于 2009-7-16 09:40:44

一楼说错了,不是第二章第五节,是第三章啦

赖赖宝宝 发表于 2009-7-16 13:19:57

书还没看到这呢, 期待结果中!!!

花生迷 发表于 2009-7-28 12:53:03

啊?我要回去查查

果子 发表于 2009-7-29 01:41:55

你说的部分是保税港区出区外发加工啊?你说的不是2009版教材吧?

闪灵 发表于 2009-7-29 19:59:46

果子我说的是08年的,不过09年我看过了是在P164,删掉了08年P160的那部分的内容,只是说特定减免税货物除了按一般进口货物程序报关外还应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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