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原产地认证标准从价百分比的疑问
本帖最后由 卡卡西 于 2009-5-5 23:23 编辑比如讲泰国是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 越南不属于亚太成员国
比如说 <<亚太贸易协定>> 泰国生产了产品占FOB价的45%,越南占55%,由泰国运往中国,那么算不算亚太贸易协定国呢?第二个问题:那么如果泰国生产了产品占FOB价的45%,后运往越南继续生产剩下的55%,由越南最后买给中国,那能不能认为是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呢? 这个原产地认定标准的从价百分比是要按照实质性改变综合分析的,也就是说即便你从价百分比符合原产地规则,但是制成成品的环节不在受惠国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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