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注册登记
果子老大,刚才听课途中有个地方搞不明白,在(一)报关注册登记制度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行的是备案制度,而在(二)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需要向海在注册?搞不懂,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1# FionaMok0202我来试着解释一下吧
其实是不矛盾的,两种都叫做“注册登记制”,只不过不好记忆理解。
进出口货物手发货人的注册登记,相对于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简单的多,只要具备条件--拥有对外贸易经营权,提交相关文件,海关给你备个案就可以了。
但是报关企业不行,不仅要有对外贸易经营权,还有资金规模人员的要求。满足要求了也不能像是进出口货物收发人那样,交了相关文件就可以了,还要等海关审批,过程比上一个复杂。
所以为了不记混,就把进出口货物收发人的注册登记叫做备案了。
我的解释是参考,大家指正啊 谢谢你的回复!我刚才又想了一下,不知是否这样理解:对于(一)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包括两种对象,一个是收发货人,另一个是报送企业,我能理解你提到这两者申请时的区别,只是在(一)中都统一叫“注册登记”,是这意思吗? 注册登记是两者将企业信息录入海关系统的一个动作,可以视为一个动词。
而他们因企业类别不同而执行的是备案制和注册制的审批制度 明白了,谢谢果子和卡威的解答!! 学习了,O(∩_∩)O谢谢 哦。。。。哦。。。。。哦。。。。这样啊 学习了,O(∩_∩)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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