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xiao2003 发表于 2006-8-7 08:41:15

请教滞纳问题

大家好:向各位请教一下问题,自运输工具申报进竟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比如说运输工具进境7月21日,结果到了8月15日从新申报,并接到海关回执,申报成功,如果这样的话应该滞纳为11天,可是滞纳金公式下面第二点又写道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那么5号\6号为法定节假日,因该在7号算起,那滞纳金公式后面滞纳天数应该为9天,很不明白,求好心人给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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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问的此题,是滞纳天数为11天,滞纳金征收的天数是9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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