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的问题,谁能来解答一下,谢谢!
我反复听了录音,果子上课说滞报金起始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滞纳金起始日不顺延,而且在上课时举了个例子说08年10月10号开专用缴款书,10-30号缴税,说滞纳5天,如果要是缴税了27号是最后一天,可是没缴税那就25号是第15天,26号算滞纳第一天,所以滞纳金收5天的。如果这样说,那07-4-16号开缴款书,07-5-10缴税款,滞纳几天?是不是九天?可是群里人说正常缴款最后一天是8号,所以9,10号是滞纳的2天,也就是说滞纳金的起始日也顺延,请问,是我理解的有问题还是老大你说错了?麻烦给我详细说一下。谢谢![ 本帖最后由 报关必胜 于 2008-11-22 18:58 编辑 ]
晕倒了,这个问题已经讨论快一年了吧
滞纳期间有法定节假日含周六日,不扣除,哪怕节假日是滞纳期间的第一天,也不扣除,如果缴税期限含延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若顺延后还未缴税,之前的节假日仍然计算滞纳天数。滞报期间的第一天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含周六日则扣除,从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若申报期限最后一日是节假日,顺延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若还未申报,之前的节假日仍然不计入滞报期间。
如果楼主有信用卡,看看银行信用卡还款条例,关于逾期还款滞纳金(超过最后还款日还款)的,类似的道理。
具体日期别抠了,如果考试题目说五一十一长假不算,都按照工作日计算,您还和命题人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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