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tterxu 发表于 2008-11-1 12:29:45

【我的滞报金总结】

看诸多同学对滞报金困惑重重,特列出我的总结,而且不仅仅是按运输工具进境申报之日起(ETA)14日内,还要考虑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存储期限及进入境内区外申报的期限。根据参考历年真题,屡试不爽,欢迎讨论(其中的日期是否节假日,不用在意,考试也会根据题目假设的,依据题目要求即可)
下述例题来自04年单选第十题,略有改动
滞报金计算范例:
2003年6月1日进入保税仓库储存,到2004年5月底因故没有出库(出库才须向海关申报,等同于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经海关批准延期3个月,但到期仍未出库,海关可以对该批货物提取变卖的时间:
2003年6月1日~2004年5月底正好存储1年,延期3个月,到2004年8月底(假设是8月30日)延期到期,此时开始计算的14日内必须向海关申报,无滞报,超期则有滞报金:申报期限从第二天开始计算9月1日,到9月14日申报无滞报,假设9月14日是周六,可以顺延到9月16日申报,9月16日仍未申报,则从16日开始计算滞报天数,19日申报同时被海关接受,共滞报4天
9月1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申报,到11月底,海关可以提取变卖处理

potterxu 发表于 2008-11-1 12:30:32

要注意,在特殊监管区域存储

和装载在运输工具在途是一个意思。

缘份 发表于 2008-11-1 19:17:28

又温习了一下,谢谢!

ning922 发表于 2008-11-1 20:38:59

明白了明白了

limuqun 发表于 2008-11-2 13:14:56

滞报金铁截止日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啊!!!

potterxu 发表于 2008-11-2 16:21:50

回复 6楼 limuqun 的帖子

滞报金这个知识点,截止日顺延的是申报期限。谢谢提醒,滞报金截止日遇到假日是不顺延。

等,大家一起努力弄清楚看好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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