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zhenye
发表于 2008-11-27 16:52:34
谢谢楼主的分享
morron
发表于 2008-11-27 17:04:41
这是哪年的经验之谈啊,得仔细看看再说,不能盲目就信了
menzhenye
发表于 2008-11-27 22:48:00
学了点东西:handshake
zhong86
发表于 2008-11-28 00:05:36
先顶顶哦~~~
迷乱
发表于 2008-12-9 22:09:56
来支持下。。。
miriam
发表于 2008-12-9 23:29:08
各位加油,辛苦了
青玉案
发表于 2008-12-10 20:35:10
谢谢楼主的分享!!!
Bosse
发表于 2008-12-11 12:31:24
"货物毛重3.1公斤填报为4公斤"这个好像不对吧。。
书上说的是,毛重栏填报进出口货物实际毛重,以千克计,不足1千克的填报为“1”。如0.9千克填报为“1”。
如果货物毛重为3.1公斤,则毛重栏应该填报3.1千克,而不是4公斤!
tongtong2008
发表于 2008-12-11 15:35:18
有错误的地方啦
tongtong2008
发表于 2008-12-11 15:38:45
运费率直接填数字 。净重毛重单价总价保留4位,五位舍去。还有集装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