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行变卖权!!!疑问
教材P12中:海关一发扣留的货物、物品,不宜长期保留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书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先行一发变卖;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海关申报的以及误卸或溢卸的不宜长期保留的货物,海关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提前变卖处理。请问下误卸或溢卸的货物不宜长期保留的,要先行变卖需要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吗???? 看书去书上有 这就是我在书上原搬下来的。我看了几个地方都是说按实际情况处理,没说要不要海关关长批准的。所以想问一下!~麻烦了 呵呵
那就要看个人理解了 那里是分号,和前句没有联系,照理解不用的 我们老师说以前课本有说,可是我都没见有。都是按那样说的,哎!~~~~~:( 上面说的“按实际情况处理”应该是针对货物保留期限的吧,不宜长期保留的货物,可以提前变卖。
“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海关申报的以及误卸或溢卸的不宜长期保留的货物,海关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提前变卖处理。”这句应该是说 不宜长期保留的货物可以“提前”变卖。
“海关一发扣留的货物、物品,不宜长期保留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书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先行一发变卖。”这句的意思应该是不宜长期保留的货物 经批准 “可以变卖”
呵呵,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我想知道的是误卸和溢卸的货物不宜长期保留的,要提前变卖是否要关长批准!!!!??谢谢 原帖由 kekedou28 于 2008-10-10 14:40 发表 http://bbs.jying.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知道的是误卸和溢卸的货物不宜长期保留的,要提前变卖是否要关长批准!!!!??谢谢
这么告诉你,所有超期未报货物都要经过批准才能变卖处理!!! 原帖由 果子 于 2008-10-10 14:57 发表 http://bbs.jying.cn/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告诉你,所有超期未报货物都要经过批准才能变卖处理!!!
不超期未报货物就不要经过批准直接可以变卖? 谢谢果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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