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证的办理
今天有批小量退货,货代建议按进口报关,比较容易,可是现在说进口钢管需要"重工证",我没有做过进口,同事去外经贸局打听说没有"重工证", 可我连"重工证"的全称都不知道.网上查了一下,大多是问题,都没有人解答.不过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被我找到了,发给大家共享一下,希望能有帮助!
--------------------------------------------------------------------------------
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办理须知(暂行)
各有关企业:
自2004年1月1日起,在京部委及中央直属公司(军队系统除外)申领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以下简称“自动进口许可证”)由许可证局受理。为规范发证工作,方便企业领证,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和《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及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现将有关申领事项说明如下:
一、 发证范围
原油、成品油、钢材、钢坯、涤纶、腈纶、聚酯切片、化肥(尿素、磷酸二铵、复合肥除外)、农药、汽车轮胎、氧化铝。
二、 申请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1、加盖申领单位行政公章的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受理申请的经办人员;一份作为回执,由申领单位作为领取证书时的凭证。申请表可在我局进口二处办证窗口领取,或从我局网站(www.licence.org.cn)直接下载。
2、进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办理柴油、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蜡油还须提交进口代理协议书(正本)。
4、申领单位在申领证书过程中如有特殊需要,应提交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 办理程序及时限
1、办理程序
申领单位
办证人员
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
30天后传真确认申请表
交费、取证
关于“传真确认申请表”的说明:
为了减少企业办证人员往返我局的次数,我局将原来二次递交申请表的环节省略,改为传真申请表确认的方式。要求:
(1)申请表各项内容无任何改动;
(2)申请表备注栏内写明“申请取证”字样;
(3)发出时间:提交申请表之日起30天后,在来我局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前两天,向我局进口二处发出。传真号码:84095551-7571。
申领单位填报《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申请表》
汇总上报
(预申报)
发证机构预审并录入
2、办理流程
申领单位人员凭回执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
30天后受理申领单位《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申请表》传真确认函
经办
审核
领导
签发
制作
证书
3、办理时限
(1)发证机构自收到申领单位申请之日起,于3个工作之日内录入并自动生成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通知单。
(2)申领单位自提交申请30天后,即可发出确认已递交的“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申请表”的传真。
(3)发证机构自收到申领单位传真确认的申请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自动进口许可证。
四、关于申请的有关说明
1、《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申请表》须填写准确,内容完备,并加盖申领单位行政公章。填报进口钢材申请表时,进口数量不得超过5000吨。
2、申请一经受理,除“对外成交单位”、“外汇来源”、“贸易国(地区)”、“原产地国(地区)”、“报关口岸”、“单价”、“总值”、“备注”八项外,其他项目不得更改。
申领单位如需更改可变更项目,须填写进口许可证更改申请表,注明更改理由,并加盖行政公章;若更改其他内容,则须重新按申报程序办理。
四、 关于证书的说明
1、自动进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即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分次累计报关使用。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延期或变更项目内容的,在有效期内可换发新证。
2、自动进口许可证公历年度内有效,且有效期不超过180天。
3、申领单位应将已申领而未使用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及时交回我局。
4、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有遗失,申领单位应立即向我局报告,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补证。
进口二处业务咨询电话:84095551-7570
监督举报电话:84095120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二○○四年二月
----------------------------------------------------------------------------
QQ:9842541
VICKY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