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 发表于 2005-6-8 15:16:45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由25%的肉松和75%的土豆粉制成片并添加食盐、味精等调味物质制成的乐事牌肉松土豆片

suqijing 发表于 2005-6-8 15:22:03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1602.1000

yhywj050205 发表于 2005-6-8 19:32:34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1902,3090
因为和匹克薯片的制作方法相似
1602,1000的条件是供婴儿食用或营养用

vicki122 发表于 2005-6-8 21:28:40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2104,20 00 00
均化混合食品

云儿来电 发表于 2005-6-9 08:06:44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查看19章 章注一(一)不应归19章,再看16章跟21章的注释,我觉得2104 2000比较接近!!

里古古 发表于 2005-6-9 09:07:49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16.02那个全是肉类的均化食品,20.07全是蔬菜那一类东西的均化,21.04是以上2种的混合均化食品
个人理解……
2104.2000

SECANA 发表于 2005-6-9 10:09:28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这个贴子最后由SECANA在 2005/06/09 10:11am 第 1 次编辑]

这认为这个不是很对吧,因为很清楚地列明本章不包括含肉等不超过20%的食品呀!它也不包馅的!      回复二楼的!! :em07:

Fanxingdd 发表于 2005-6-9 14:41:01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我认为不归16.19章,但所给条件不能确定归2104。2000。按21章章注一(五),
归21039020吧?

果子 发表于 2005-6-9 14:54:06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首先,你们要清楚什么才是均化食品,其次你们要知道土豆片就是薯片

远行 发表于 2005-6-9 15:10:50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编码:160210
分析:
根据16章
注释二、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前述产品的食品,则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产品归入第十六章的相应税号。但本条规定不适用于税号19.02的包馅食品和税号21.03及21.04的食品。
16章子目录注释一字模1602的“均化食品”是指用肉、食用杂碎、动物血、经过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每件净重不超过250克)。均化食品可以加入一定的调味品,还可以见到少量的小肉粒。
因为没有书,无法细化到8位。

紫叶飘落 发表于 2005-6-9 15:11:13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我个人认为归21章
题目中所述的是两种基本配料制成的(肉及土豆粉),符合均化混合食品的含义。而均化食品是指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制成的(肉类)制成的。

lilykong 发表于 2005-6-9 15:26:47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总觉得不应该归在16章,主体还应该是土豆片。呵呵,再查查看。

lilykong 发表于 2005-6-9 15:31:23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是不是11052000呀,也不知对不对。反正不是均化食品。请果子公布答案吧,不然都不知正确与否。

云儿来电 发表于 2005-6-9 18:27:01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听果子这么说这题的主干是土豆片了
那是归土豆片的话就1902 3090

SECANA 发表于 2005-6-9 18:53:10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云儿,那这个百分比怎么解释呀,不懂!!

小梅 发表于 2005-6-9 20:37:13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我認為應該歸入1904.9000

郭小小 发表于 2005-6-9 20:41:52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权衡再三: 1902.3090

xijuaner 发表于 2005-6-10 09:31:07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我覺得現在在1903裡面
身邊沒有編碼書
只能說個大概了

里古古 发表于 2005-6-10 11:02:00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什么才是均化?含量平均化?
归入19章哈?

yinxiu 发表于 2005-6-10 15:15:21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编码:16024990
分析:
根据16章
注释二、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前述产品的食品,则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产品归入第十六章的相应税号。但本条规定不适用于税号19.02的包馅食品和税号21.03及21.04的食品。

vicki122 发表于 2005-6-15 16:02:29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答案到底是什麼啊????可以解釋一下嗎
(我們已回復了)

段立群 发表于 2005-6-15 19:15:58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注释二、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前述产品的食品,则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产品归入第十六章的相应税号。但本条规定不适用于税号19.02的包馅食品和税号21.03及21.04的食品。

仔细看看,认真想想。还是1602。1000、

vinla 发表于 2005-6-20 20:45:27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下面引用由SECANA在 2005/06/09 10:09am 发表的内容:
这认为这个不是很对吧,因为很清楚地列明本章不包括含肉等不超过20%的食品呀!它也不包馅的!      回复二楼的!!

MM,你有个误区,请看清楚21章注释一(五)最后一句话---但品目2103和2104的产品除外

vinla 发表于 2005-6-20 20:55:21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下面引用由里古古在 2005/06/09 09:07am 发表的内容:
16.02那个全是肉类的均化食品,20.07全是蔬菜那一类东西的均化,21.04是以上2种的混合均化食品
个人理解……
2104.2000


其实我同意你的观点!!!

段立群 发表于 2005-6-21 13:22:35

我出一道编码题看看!!!

肯定不是1902。3090。因为1902就专指面食和它的制作方法!!!“由25%的肉松和75%的土豆粉制成片并添加食盐、味精等调味物质制成的乐事牌肉松土豆片”不能归为 面食吧!!!!!所以。。。。。。看看160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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