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第11类纺织品编码的一个问题
[这个贴子最后由祝福在 2007/07/25 05:14pm 第 1 次编辑]有道练习题:
按重量计,由35%的亚麻、25%的黄麻和40%的棉花的匹状印花机织物
5309。2900
我看了一下第11类的注释,发现二(一)注释
可归入第五十章至五十五章及品目58.09或59.02的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纺织材料混合制成的货品,应当按其中比重最大的那种纺织材料归类!
那么,上述的这件机织物应当按棉花来归,怎么归到“亚麻”中去了,还请解答!
有关第11类纺织品编码的一个问题
答案我找到了!今天看了一下07版教材 P 213,
其中其对混纺的纺织品,
如果是同一单或同一品目所列车员各种不同的纺织材料作为单一的纺织材料对待,
结合那道题,黄麻、亚麻都是53章的纺织原料,所以,它们两个相加,是60%,应当归入53章,而不能归入棉花了。
因另为亚麻的重量大于黄麻,所以,应当归入亚麻的机织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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