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物流账册即将开始核销管理,物流企业关务需注意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税物流业务的迅猛发展,保税物流账册的管理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由于部分保税物流账册涉及料号众多、商品进出频次高等复杂情况,账货差异现象时有发生。而以往保税物流账册不实施核销管理的模式,使得这些差异难以被及时发现和纠正,差异规模逐渐累积,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经营合规性风险,也给海关的后续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严重影响了保税物流业务的高质量发展。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海关总署经过深入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保税物流账册实施核销管理。这一新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保税物流账册的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确保保税物流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实施核销管理的保税物流账册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物流账册(包含跨境电商账册),但设备账册不在此列。海关总署还明确了保税物流账册核销周期设置、报核期限、报核内容、核销处置等具体管理要求,以确保核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保税物流账册核销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将保税物流账册核销周期内保税货物的进口、出口、流转、库存等情况如实向海关申报,由海关进行审核、核销的过程。在核销周期内,企业可以正常开展保税物流账册下的进出口业务,而海关则通过核销管理来监督企业的合规经营情况。
为了确保新旧保税物流账册的平稳过渡,海关总署还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企业可以通过旧版保税物流账册只出不进的方式,将底账数据清零,或者通过保税流转等方式,将旧版保税物流账册底账数据结转至新版保税物流账册。同时,对于旧版保税物流账册下有货物正在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的企业,经直属海关同意,还可以延长新旧保税物流账册切换的过渡期,但延长后的过渡期不得超过18个月。
在保税物流账册核销的具体操作中,企业需要按照海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海关报送本核销周期内的电子数据,包括参与本核销周期核算的保税核注清单编号、期末实际库存数据以及受灾保税货物、销毁货物等处置的电子数据等。海关将根据企业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于存在账货差异的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总之,海关总署推出的保税物流账册核销管理新举措,是加强保税物流业务监管、促进保税物流业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相信在海关总署的精心组织和企业的积极配合下,这一新举措将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我国保税物流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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