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关大力支持内外贸一体化
石家庄海关大力支持
内外贸一体化
实践案例
1月15日,一艘名为“天祥61”的船舶满载集装箱离开京唐港口岸,驶向下一个目的地—上海。与其它集装箱船不同,船上既有内贸集装箱,又有外贸集装箱。这是京唐港海关落实海关总署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业务的实践案例。
这一政策落地实施为企业提供更多物流选择和便利,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高物流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随着惠企政策不断完善落实,将会有更多企业受益于此,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释义
内外贸同船运输是指从事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船舶,同时承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运输。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号》《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3号》,航运公司在符合运营资质、集装箱箱体标准、运输工具备案等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开展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通过这种运输方式,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实现内外贸货物的转运和分拨,实现内外贸货物有效衔接,降低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作业流程
1
航运公司到海关申请备案
2
根据合同选定货物的运输公司及航次
3
安排运输公司拉回空箱进行货物装箱
4
把货物拉到港区并存放到堆场
5
完成出口海关手续(包括申报、查验、放行)
6
由码头运营方把内贸和外贸集装箱吊装到船上
7
离港
业务支持
为支持企业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京唐港海关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完善相关政策和监管措施。同时,加强与企业沟通合作,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开展内外贸业务。
2023年,石家庄海关共支持开展京唐港—秦皇岛,京唐港、黄骅港—南沙,京唐港、黄骅港—上海,曹妃甸-京唐港等多条内外贸同船运输航线。在支持原有日本、韩国、东南亚、俄罗斯远东等集装箱直航航线健康发展基础上,为省内企业提供更多便捷的物流选择。2023年共开展内外贸同船运输106艘次,同比增长457.89%,涉及8714标箱,同比增长3127.41% 。
供稿:石家庄海关口岸监管处、京唐港海关
监制/郑勇
审校/郑惠华
编辑/邢兆洁
作者/赵永霄杨飞飞
石家庄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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