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操作指南
竹木草制品作为我国传统的商品,因其美观实用且符合低碳环保理念,深受国内外消费者青睐。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对竹木草制品需求的不断增大,我国竹木草企业的相关产品也越来越多进入国际市场。为切实保障出口竹木草制品的质量安全,生产企业可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有什么要求?本文详细解读如下:
适用范围
适用于出境竹木草制品(含竹、木、藤、柳、草、芒等)生产企业的注册登记。出境竹木草制品范围主要包括海关商品分类代码( H . S 编码)14章、44章、45章、46章和94章产品,原则上以 H . S 编码检疫类别涉及 P / Q 为准。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署令第2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署令第246号)
注册登记
申请条件
1.厂区清洁卫生、道路及场地地面硬化、无积水;
2.厂区布局合理,原料存放区、生产加工区、包装及成品存放区划分明显,相对隔离;
3.有相对独立的成品存放场所,成品库/区干净卫生,产品堆垛整齐,标识清晰;
4.具备相应的防疫除害处理措施,防疫除害处理能力与出口数量相适应;
5.配备企业培训合格的厂检员,熟悉生产工艺,并能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和自检工作;
6.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制度,包括卫生防疫制度、原辅料合格供方评价制度、溯源管理制度、厂检员管理制度、自检自控制度等,并有效运行。
准备材料
1.《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
2.企业厂区平面图及简要说明。要求标示企业的原料存放场所、生产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主要生产设备或设施等;
3.生产工艺流程图,包括各环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说明等;
4.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主要原辅料清单、自检自控计划。
小贴士
空白申请表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在"办事指南"中的"行政审批"模块下载。
办理流程
1.企业向所在地隶属海关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网页,选择“行政审批”
(2)选择对应业务
(3)按照要求,填写表单,上传附件
2.受理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工作时限包括企业对不符合项的整改时间。
3.考核合格的企业,由所在地隶属海关报直属海关审批予以注册登记,并制发电子证照,企业可在线查询、下载和打印。考核不合格的或企业不予以注册登记,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小贴士
01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资质有效期4年,在有效期到期前至少30天提出延续申请。
02
注册登记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出变更申请:
a.企业生产加工工艺发生重大变化;
b.企业改建、扩建、迁址;
c.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d.输美木制工艺品生产企业的检疫处理设施改建、扩建。
03
企业法人发生变化的应向所在地隶属海关书面报备。
供稿:石家庄海关动植物检疫处、唐山海关
监制/郑勇
审校/郑惠华
编辑/邢兆洁
作者/靳倡盛于新芳
石家庄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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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米投稿:sjzhgxwxc@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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