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yuling 发表于 2023-10-23 22:57:33

管中窥豹 | 从货物运输中裸装的判定说起

在关务实践中,“老法师”也经常不免遇到“新问题”。这不,一位做报关服务的朋友跟我聊天,提到即将申报的出口机器,客户提供资料,净重15590千克,毛重16000千克,十几吨的大机器,毛净重相差了仅仅10千克。这时候报关单填制的时候,包装方式和毛净重应该怎么填写呢?
这个问题看似很简单对不对?有丰富报关实操经验的操作,也许根本不屑一顾,甚至会发出轻蔑的“哼”声,这也值得拿出来说事?但是,你要是问他具体该怎么选择,选择的依据是什么?如果他告诉给你个答案,然后说一直就是这么做的,别问为什么!那么他就陷入了纯粹的“经验主义”,只是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个时候,要是我肯定是不服气的。没有根据的事情我凭什么相信你,就像当初没有根据地就没有新中国一样。
报关工作看似简单,但是如果你打算降低风险,往关务合规的角度来帮公司把关的话,你关务操作的任何选择,都要找到相关的依据,才算做到到了合规的第一步。我单拿这个简单的“裸装”的概念问题来说事,其实是要传达一种“合规”的理念,这个理念,无论是在以后学习归类还是学习关务的过程中,都是很有必要的。
开场白有点啰嗦了,下面进入正题,我来展开说一下这种情况下包装方式如何选择,以及我这么选择的依据。
一、国际贸易中运输包装关于“裸装”的定义关务考试教材关务基础知识的“包装条款”对“运输包装”(我们进出口活动中的包,装就属于“运输包装”)的包装方式进行了阐释。运输包装又称为“大包装”或者“外包装”,主要作用在于保护货物在运输中免遭损坏或者损失,并且方便货物的搬运、装卸、储存。
对于可以自行成件的商品,例如圆钢、木材、汽车、机器等,在运输中,只需稍加捆扎即可,这就叫“裸装(Nude Pack)”,注意哈,这种情况叫裸装,不是“散装”,散装针对的是大宗的液态或者成粉、粒、块装的商品,如煤炭、粮食、石油等,可以直接装入运输工具。二、《报关单填制规范》具体填制要求《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二十五、二十六条,是对毛重(千克)、净重(千克)的解释。“毛重”填报“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净重”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在这些描述中,我们可以推理出“裸装”即为“没有包装”,为了规定货物进行的简单“捆扎”、“固定”等不算做“外包装”的范畴。三、结论通过对以上一、二两点对比,我们可以总结如下:
[*]裸装=没有包装(捆扎、简单固定不计入);


[*]裸装时毛重=净重
这批货物是下图这样的包装从实际货物的运输包装状态来看,该设备为了将其牢固地固定在框架箱(集装箱的一种)的地盘上,使用了捆扎带,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包装物。这就很符合国际贸易运输包装关于“裸装”的定义,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这批出口货物包装种类选择01裸装,毛、净重都填报15590kg。
通过以上对于“裸装”的定义及填制规范的说明,我实际要表达的是一种态度,就是,说话要有根据,做事要符合规范,不能信口开河,不能言而无据。正如各种强力部门在执法的时候,总是要找出各种支持其具体行为之依据一样。 我们在进行商品归类,考量某一具体货品的每一个具体通关要求的时候,如果都能有这么一种合规的思维,做到合理合法,依法申报,那你的通关操作注定会“无比丝滑”。声明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囿于认知有限,加之学识浅薄,行文必然不甚严谨,所论之理允许是毫无道理,看管各位看看也就罢了,不可拿来做任何实操中的依据。若各位觉得小编的文章还有些提醒作用,不妨自己也去翻翻书,把道理想通,倘能起到促使你去翻书求证的效果,也不枉小编深夜码的这些砖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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