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nannan 发表于 2023-7-30 14:11:51

青岛海关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优先选择线上行政复议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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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行政复议工作,青岛海关提出如下倡议:



01

提倡优先选择

在线行政复议服务

申请人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官网(http://qingdao.custom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公示”-“救济渠道”查询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申请方式及文书模板。行政复议申请、证据材料等复议申请材料,推荐通过邮寄(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或电子邮件(邮箱地址:qdhgflgw@126.com)的方式提交,通过邮寄渠道提交的,信封封面请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



02

提倡优先选择

电话咨询

申请人如需进行行政复议咨询、联系复议机构、查询复议案件进展等事项,请拨打0532-80886077复议服务热线。



03

提倡优先选择

线上和解调解方式

化解纠纷

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调查案情,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我关将优先选择线上方式进行。同时建议申请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和解、调解等方式,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纠纷。调解人员在线主持调解、线上办公,减少线下人员聚集。

确需到我关办理线下行政复议业务的,请自觉遵守青岛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密切关注官方核酸检测通告,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安保人员做好核对信息、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等相关工作。



青岛海关将竭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便捷、高效的行政复议服务。依法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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