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规章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
海关规章立法后评估
调查问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十四五”海关发展规划》和《“十四五”海关法治建设规划》《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根据海关总署法规司安排,石家庄海关计划对3部现行有效的海关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为确保评估工作高质量有序推进,石家庄海关发布本调查问卷,征求您的意见建议,请您抽出宝贵时间并根据您的真实情况填写本问卷。
非常感谢您对石家庄海关工作的支持!
本次问卷调查自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截止。
3部海关现行规章:
网址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index.html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供稿:石家庄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
监制/史英辉
审校/郑惠华
编辑/邢兆洁
作者/陈柏
石家庄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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