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2010077 发表于 2023-7-13 02:37:10

4月20日!海关通关有什么新变化?!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日前划入海关,自4月20日起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一线旅检、查验和窗口岗位要统一上岗、统一着海关制服、统一佩戴关衔。

那么,对于企业和群众来说,机构改革后办理海关相关业务还有什么变化呢?

为落实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要求,真正实现海关原有管理职责和检验检疫管理职责的深度融合、有机融合,达到1+1>2的效果,广州海关提出了业务优化整合工作内容。

结合业务优化整合工作的内容,小编就近期群众、企业提出最多的问题进行解答。

1

旅客通关

问:

机构改革后,旅客出入境有什么变化吗?

答:

在机场、码头、火车站等口岸,以往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已全部整合为“中国海关”,旅客通关业务办理流程已作优化整合,旅客通关流程已经“达成一次申报、实现一次查验、快速一次处置”。通关体验和效率都将得到提升!

2

进出口货物通关

问: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报检企业应该如何进行申报?

答: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关检数据录入”界面,一次录入货物(报关、报检)申报数据完成申报。

“关检数据录入”界面将原有报关单和报检单申报数据进行优化整合,最大程度地简化申报项目,减少企业录入项。

通过该界面,可将原进口报关报检所需223项减少至138项,将原出口报关报检所需206项减少至129项,简化率达37.8%。

3

进出境展览品

问:

进出境展览品如何进行通关?

答:

“互联网+会展e通” 将关检监管流程整合为统一流程。展会开展前,企业通过“互联网+会展e通”办理展会备案、进出境展品报关和报检、驻会监管申请;展会结束后,继续在网上办理展品消耗、销毁、留购等业务,通关环节自原来的16个压缩至8个,所需递交资料减少至2项。全过程实现无纸化报关报检,有效复用共享随附单证数据,企业不需要重复提交繁杂的展品清单目录;大量节约通关时间,过去货物放行需要海关业务和检验检疫业务“串联”确认,现在只需要一次“并联”确认即可。

4

进出境快件监管

1



问:

进出境快件舱单是否还需要分开传输?

答:

经整合关检舱单传输后,企业只需统一向海关“一次传输”舱单电子数据,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舱单内容应当包括总提(运)单及其项下的分提(运)单信息。

2



问:

快件运营企业如何登记备案?

答:

1.新增快件运营企业登记备案。

已取得报关报检资质的企业,可按照广州海关现行规定向海关一次性办理快件运营企业登记手续,一口提交所需材料。

2.已备案快件运营企业:数据共享、资质互认。

对于现已在海关或原出入境检验检疫办理了登记或备案的快件运营人。双方共享备案数据,认可企业运营快件资质(未取得报检业务资质的,后续再补办报检资质)。

5

跨境电子商务

问:

电子商务企业如何进行资质备案?

答:

1.已经在海关企业管理部门或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电商、物流、支付企业。

企业已经在海关企业管理部门或检验检疫部门任一备案的,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将企业备案信息与海关企业管理部门共享,并发布公告告知企业,已经在海关企业管理部门或检验检疫部门任一备案的企业,即可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2.新备案的电商、物流、支付企业。

只保留电商相关企业海关备案事项,电商、物流、支付企业在海关企业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6

“一个窗口”

问:

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范围?

答:

此次报关报检资质优化整合只涉及海关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和检验检疫报检企业(自理报检企业和代理报检企业)。其他企业需要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仍按照原有模式办理。具体如下:

1.将检验检疫自理报检企业备案与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合并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企业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

2.将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企业备案与海关报关企业(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注册登记或者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合并为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企业注册登记或者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

3.将检验检疫报检人员备案与海关报关人员备案合并为报关人员备案,报关人员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

以上为部分热门问题的解答,如您还有疑问,也可在评论区留言提出。

机构改革之后,将进一步整合精简办事窗口和手续环节, 4月20日起旅检监管、通关作业申报查验放行“三个一”、运输工具登临检查、辐射探测、邮件监管、快件监管、报关报检企业资质注册以及对外“一个窗口”办理等7个业务领域将完成优化整合,实现“一口对外、一次办理”,并完成业务单证及印章的统一替换,推动改革红利有效释放,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供稿:法规处、监管通关处、行邮监管处、会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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