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海关新版报关单即将启用!这份手册必看!
所有人注意啦!8月1日起,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将正式启用,原报关单、原报检单将合并为一张新版报关单,录入项目由原来的229项精简融合为105项。
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和61号公告,本次修改涉及4种单证:
◎进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
◎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另外,海关总署同步对《报关单填制规范》进行了修订。对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境内收发货人等栏目的填制要求做了相应调整和修改,新增了境外收发货人、货物存放地点、启运港、入境口岸/离境口岸和自报自缴等5个栏目的填制要求,修改了境内收发货人、进境关别/出境关别、经停港/指运港和随附单证及编号等4个栏目的名称。新版报关单启用后,原报检单停止使用。
那么,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启用后,进出口货物申报时该怎么操作呢?下面就给大家来介绍下具体操作流程吧!
一、业务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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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准备工作
1. 用户(注册)管理
●创建用户名/密码
●管理员/操作员基本资料、手机号码等
●管理员获取保存企业已备案好的资质信息
●绑定IC卡信息
通过中国“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www. singlewindow.cn页面右上角 “注册”字样或标准版应用菜单用户登录模块进行注册。
也可通过中国(厦门)“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www. singlewindow.xm.cn快速链接到“单一窗口”标准版登录界面进行注册。
◎选择企业用户注册
注意:
1、须先注册管理员才能注册操作员
2、一家企业只能注册一个管理员、可注册多个操作员
◎选择注册方式
注意:
1、有卡用户注册适用:插中国电子口岸法人IC卡注册管理员账号
2、无卡用户注册适用:新企业、无报关资质企业、有报关资质暂未办卡企业(注:无卡用户可以进行企业资质备案,无法进行报关单的查询和申报)
①有卡用户注册
输入法人IC卡密码后即可登录
进入管理员账号注册界面,系统自动返填企业基本信息
注意:
1、自行填写管理员账号信息,用户名、密码(注意保管)
2、填写准确、稳定的手机号(忘记用户名、密码时需要使用)
②无卡用户注册
点击无卡用户下的“注册” ,进入无卡管理员账号注册界面
注意:
1、接入地区,选择厦门即可
2、务必准确填写其他信息(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暂不填写)
3、点击下一步后操作同有卡注册
提醒:管理员账号比操作员账号具体更高的权限,可以进行操作员的管理和企业资质信息维护
2. 企业资质备案或补录
●登录“单一窗口”标准版
●进入企业资质备案子系统
●新企业一次申请、同时备案
●单一资质企业进行资质的补录
企业通过账号登录后,点击企业资质,即可进行资质申请和资质补录
下图为资质申请界面
如需进行资质补录
通过查询/打印菜单查询已有资质情况
1、只有报关资质,需进行报检资质补录
2、只有报检资质,需进行报关资质补录
3. 办理IC卡介质
●可前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保税区象兴一路11号七楼办理IC卡介质
●办理流程详见厦门数据分中心网站:www.xmeport.com
●办理咨询热线:0592—5653395
提醒:原在QP系统中使用的中国电子口岸IC卡,在“单一窗口”可以正常使用,无需重新办卡
二、申报实务
录入新报关单的操作指南
1、可通过“单一窗口” 门户网站 www. singlewindow. cn标准版应用菜单进入登录界面
2、可通过“互联网+海关”门户http://online. customs. gov.cn选择“进出口货物申报”
3、可通过中国(厦门)“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www. singlewindow.xm.cn快速链接进入登录界面
接下来,以新版进口报关单为例,介绍下报关单版面和填制要求的变化。这里着重介绍一些变化的项目哦!
新版报关单录入界面
注意:黄色必填项,灰色自动返填项,白色选填项。其中涉及法定检验范围,包括货物监管条件为A/B和其他法律法规有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出口商品(如涉及来自疫区的、旧品、含木质包装的、危险化学品、成套设备等等),须主动向海关申报检验检疫,申报时检验检疫编号必须填写。其他不涉及法定检验范围的商品,
以下的检务项(包括黄色)可以不填写。
报关单表头
1、境外收发货人代码:录入境外企业AEO代码,特殊情况无的填NO
2、企业名称(外文):录入境外企业英文或其它外文名称
3、经停港:原报关装货港,录入代码有变化
4、包装种类:原报关、报检的种类进行了整合,主要填运输包装,录入代码有变化
5、其他包装:货物的其他包装,涉及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时必须填报
6、入境口岸:原报检项目的入境/离境口岸,录入要求无变化
7、标记唛码:填报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无标记唛码的填报“N/M”
8、涉及法定检验范围的商品才需点开,录入商品的检务申报内容
表头检务申报内容
1、企业资质:点击图标后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应内容,同原报检录入规则相同
2、B/L号:原报检项目的提/运单号,录入要求无变化
3、特殊业务标识:原有的特殊业务标识和特殊通关模式两项内容合并,点击右侧图标选择相关内容
4、所需单证:将“检验检疫签证申报要素”所选的检验检疫签证反填在此栏
5、检验检疫签证申报要素:点击后弹出列表框,选择申报商品所需要申请的证书,并录入境外发货人地址、商品英文名称等
6、使用人:点击后弹出列表框,录入使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7、关联号码及理由:录入关联的报关单号/或检验检疫号(处理历史数据用),并填写关联理由
报关单表体
1、检验检疫名称:输入商品编号后,系统自动反填或通过列表框选择
2、原产地区:原报检内容,录入无变化,录入代码或按空格选择
3、目的地代码:原报检内容,录入无变化,录入代码或按空格选择
1、图标:涉及法定检验范围的商品才需点开,录入商品的检务申报内容
2、图标:点击后弹出列表框,录入检验检疫货物规格
3、产品资质:点击后弹出列表框,录入产品所需许可证信息
4、图标:点击后弹出列表框,选择货物属性
5、危险货物信息:点击后弹出列表框,录入危险货物名称、危包类别等
1、拼箱标识:按空格选择“是”或“否”
2、商品项号关系:本集装箱对应的商品项号,半角逗号分隔。如:“APJU4116601”箱号的集装箱中装载了项号为1、3和5的商品时,应在“商品项号关系”录入“1,3,5”
随附单证代码参数表内容发生变化
注意:随附单证如果是原产地类相关单证,需要填写原产地证书、声明及原产地备案书与报关单表体商品项的对应关系
随附单据文件类别代码表内容发生变化
注意:
1、添加文件时选择对应的单据
2、点击“自动生成代理报关委托协议”后,生成协议编号
3、点击“上传/保存”后,单据上传同时可以保存
提醒:各项目详细的填写说明,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
三、变化的参数表
涉及变更的8类参数表
1
国别(地区)代码
2
港口代码
3
币制代码
4
运输方式代码
5
监管方式代码
6
计量单位代码
7
包装种类代码
8
集装箱规格代码
如何查看以上参数
登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 gov.cn 在线服务 > 通关参数 > 关检融合部分通关参数查询及下载
如果大家遇到其他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海关服务热线12360或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服务热线010-95198或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厦门分中心服务热线0592-565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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