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安全复工,海关政务服务办理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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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减少疫情防控时期人员的流动和聚集,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广州海关发布2020年1号通告(广州海关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的通告)推行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在保留线下实体窗口正常服务的同时,倡导广大群众、企业网上办理相关海关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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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办理途径👇
一、网上办理
(一)互联网+海关
登录“互联网+海关”(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pre.chinaport.gov.cn/car),选择“行政审批”中的相应功能,可办理广州海关所有行政审批事项。
运输工具、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货物通关、物品通关、商品检验、进出口食品、税费业务、加贸保税、企业管理和稽查、知识产权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请登录“互联网+海关”(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办理。
(二)“互联网+海关”关区特色政务服务(广州)平台
科研设备共享简易程序申请,舱单修撤,查验交互,超期未报关、误卸或者溢卸和放弃进口货物处理,船编改配,过境货物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装卸(监装监卸),转关关锁,引入中介,企业主动披露网上报备,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报关单数据查询,在线制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和简单案件“两简e通”,出入境D级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等15项广州海关辖区特色政务服务事项,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关区特色政务服务(广州)平台(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s://gz.online.customs.gov.cn)办理。
(三)单一窗口
企业资质、舱单申报、原产地证、税费支付、出口退税、跨境电商、集中申报、报关委托代理、减免税及后续、预约通关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复制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通过浏览器打开)办理。
(四)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企业可通过“两证合一”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自动生成海关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号,即可在海关开展原产地证业务。
(五)广东政务服务网
企业可以通过“多证合一”方式提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申请。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注册登记时,勾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并填写相关备案信息。通过审核后直接取得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资格,即可在海关开展相关业务。
●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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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办事指南可登录“互联网+海关”网页办事指南栏目(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互联网+海关”关区特色政务服务(广州)平台(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s://gz.online.customs.gov.cn)或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查看。
二、掌上办理
(一)出入境旅客申报
出入境人员必须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您可通过微信“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识别下图二维码可直接进入)进行申报。此外,旅客携带入境的物品、宠物、分运行李(及补充申报)、货币、非涉税物品等申报事项,出境携带物品、货币等申报事项,也可在小程序办理。
(二)其他个人事项
通过微信“广州进出境邮快件通关查询”“广州跨境商品通关查询”小程序可以办理“进出境快件通关”“进出境邮件通关”“商品通关状态查询”“商品税费信息查询”“商品交易信息确认”“单票通关状态查询”等个人事项。
四、邮寄办理
行政复议申请等事项实行双向邮寄,您可将申请材料邮寄至主管海关,办理结果将邮寄送达。
五、海关12360热线咨询
如您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有疑问或需要咨询其他海关业务,可拨打广州海关12360热线(020-12360转1)。
供稿:法规处、企管处
编辑:穗关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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