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11 发表于 2023-2-10 18:47:05

黄埔海关关于申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的通告

  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合规申报,根据海关总署工作要求,黄埔海关自2023年2月10日起在黄埔关区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

  为做好商品条码应用工作,请黄埔关区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中附件1《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准确填报进口清单表体“条码”信息。

  特此通告。

 黄埔海关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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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黄埔海关1236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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