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对RoHS 2.0附件III新增六价铬豁免条款
欧盟发布对RoHS 2.0附件III新增六价铬豁免条款2023年1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EU) 2023/171,对RoHS指令(2011/65/EU)附录III进行修订,新增豁免条款9(a)-III,适用于第1类产品(大型家用电器)。该豁免条款涉及在用于空间和水加热的气体吸收式热泵的碳钢密封回路的工作液中用作防腐剂的六价铬,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在指令2011/65/EU的附件III中,插入了以下条目9(a)-III:
9(a)-III条款内容:用于空间和水加热的气体吸收式热泵的碳钢密封回路的工作液中,作为防腐剂的六价铬的重量比最高为0.7%(按重量计)。
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适用于第1类产品(大型家用电器)有效期:2026年12月31日到期
欧盟RoHS guan网链接: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waste/rohs_eee/legis_en.htm
温馨提示:
豁免,是指电子产品中某些材料可以暂时不符合RoHS指令的限量要求。RoHS2.0指令豁免清单分别列于2011/65/EU的附件Ⅲ和Ⅳ中,其中附件Ⅳ是专门针对医疗和监测控制设备应用的豁免条款,附件Ⅲ则是针对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应用的豁免条款。
建议:RoHS 豁免条款的更新对电子电气相关行业有较大影响,特别是部分被企业频繁使用的豁免条款是否会延期,可能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制程及经营活动。建议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型企业持续关注RoHS豁免条款的更新进展,及时获取RoHS豁免相关的最新消息,开展供应链调查,以便豁免发生更新时能够及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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