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 发表于 2023-1-24 20:24:33

2023海关AEO认证标准详解之关企沟通联系合作——果子原创之一

2023年开始,不少企业要启动海关AEO认证的项目筹备工作中了,在开始认证项目之前首先要与企业各部门共同学习和解读海关总署2022年106号公告,只有企业的管理体系、硬件和软件都满足公告发布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后才基本具备向海关申请的必要条件。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表示通过自行评估后都符合认证标准但最终未能通过海关现场认证,经过果子对多家此类企业的深入交流后发现,未能通过海关现场认证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各部门对于认证准备工作过于依赖承办部门,而承办部门又未能真正理解认证标准的实际含义和要求,导致对其他部门的解释不到位,最终影响了评估结果。

这就像是《进出口税则》一样,其中每个字就认识,但一归类就出错(阅读本文的你如果不是从事关务工作的话是不会理解的 ),海关认证标准也是,每一条标准的出台都是有背后的依据和要求,不能真正理解每一条AEO认证标准成为了通过海关认证的最大阻碍。为此,果子将分期解读海关AEO认证标准的重要条款,帮助大家理解它们。

一、海关沟通联系合作机制

该项认证标准原文是:(1)建立并执行与海关沟通联系和合作的机制,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在发现异常、可疑的货物单据或者非法、可疑和不明货物涉及海关业务时,及时通知海关。

二、“机制”还是“制度”

不少企业和咨询机构都认为是要建立一个所谓的“关企沟通联系合作制度”,这就是大错特错了。我们先看一下其他认证标准,如2022版海关AEO认证标准第五条“建立并执行禁止类产品合规审查制度。”第九条“建立并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这里都非常明确需要建立一个同名或包含相关内容的制度文件,而到关企沟通联系合作这里又没在用“制度”而使用了“机制”这个词呢?

在政府公文拟制时,通常“机制”可用来表示“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制度”可用来指“在某方面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换言之机制是个复杂的协调过程,在机制中可能会包含由机制带来的制度构成其组成部分,但绝不代表一个单独的制度替代机制。

如果非要把它认为是一个制度,只能说海关拟稿人员没有通读标准导致前后措辞不一致了。

三、关企沟通合作的含义

作为以进出口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与海关、商务、外管等部门的紧密联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获得专业的支持和指导,另一方面及时得到最新政策的信息。

在实际工作中,果子(微信:sunkai0107)看到相当一部分企业(包含大型生产企业)的关务人员既不关注海关官网动态、也参加海关活动、更不主动与海关联系,甚至有些企业连接受过系统关务学习的人员都没有。他们的“权威资讯”甚至都是来自朋友圈。

站在海关的角度所希望企业关务人员具备的基本素质有:积极关注海关政策、就业务和政策及时向海关咨询、参加海关各项公益培训、向企业管理层宣传最新要求等。大家可以由此看出,关企沟通是双向进行的工作,其主体在于企业关务人员。

四、沟通机制的内容

在本标准中已经明确了“在发现异常、可疑的货物单据或者非法、可疑和不明货物涉及海关业务时,及时通知海关”。这就是全部沟通合作的内容了吗?当然不是!就这么点内容要写一个制度,也是够难为人的。更何况果子在2022年之前的危机管理相关制度中已经包含了新标准中的这个条款,我们的工作是极其有预见性和客观性的。其实在内部审计标准中也包含了明确信息“发现有不符合海关企业认证标准事项导致企业无法持续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应当主动及时向海关报告”及“对海关要求的改正或者规范改进等事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类似要求还体现在了第九项的“管理要求”中。

所以果子(微信:sunkai0107)不止一次提到通读并理解认证标准的重要性,发现认证标准中的关联项目才能有机结合实施相关要求。除了前面这几点外,果子认为还应至少包含以下两点:

(一)密切联系海关相关科室,获取海关最新政策解读及进行业务咨询。这个要求是对于一个新政策没有官方解读之前应当向海关相关科室获取权威解读并正确执行,另一方面如预裁定和通关业务等情况应优先向海关咨询。

(二)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海关检查、稽查、培育及认证工作。本来海关稽查、培训和AEO认证都是跨部门协调的工作,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海关完成,这条也要加入进去。

五、负责关务高级管理人员的作用

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是自2014年第一版AEO认证标准发布时就具有的要求,果子在另外的文章中有详细解释,在此不再赘述,今天我想说的是,大家有没有留意到关务高级管理人员和关企沟通联系合作放在了同一句话中,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果子认为除了在对关务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其要求关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参与到与海关的沟通工作中。在不少企业中都是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担任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但是让他们做如此细节的工作,事无巨细就要跟海关沟通显然不现实;负责具体工作的是个文员或报关员也显得不重视,他们的业务能力也担任不了,所以果子更建议让关务部门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起开展对海关的联络工作。

六、操作要求

(一)指定人员负责海关联络。
(二)确定海关联络具体事项。
(三)赋予海关联络人员相应权限。
(四)拟制对内或对外联络和协调程序。
(五)制定专门制度及补充相关制度文件的条款。

以上,是果子对于2022年版海关AEO认证标准解读的第一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何其他海关AEO认证、进出口商品归类及具体通关问题均可联系果子,微信:sunkai0107,电话:010-620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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