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pdf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1日
转自/ 财政部网站
监制/ 陶永
审校/ 孙伟如、雷煦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原文作者: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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