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21 发表于 2022-10-6 07:22:26

黄埔海关关于调整东莞片区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受理和性能检验业务分工的通告

请注意



各报关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为进一步优化东莞片区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工作,便利企业就近办理相关业务,我关自2022年10月8日起将东莞片区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受理和性能检验业务调整为由企业所在地属地海关负责。东莞片区属地海关管辖范围按照《黄埔海关关于明确东莞片区进口目的地和出口产地检验检疫业务管辖范围的通告》执行。

2022年10月8日前未办结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受理和性能检验业务仍在东莞海关办理。

特此通告。

黄埔海关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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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黄埔海关1236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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