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axby 发表于 2022-4-26 17:13:15

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淄博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编制完成了《2021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

请充分运用各种媒介,推动《2021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宣传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营造促进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淄博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4月20日

2021 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

淄博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

汇编说明《2021 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是全面反映我市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综合性文献。在汇编过程中,我们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基本依据,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了摘选和汇编。由于编者水平有限,难免存在不足,敬请提出宝贵意见。附: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举报投诉电话。淄博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 年 4 月 20 日

2021 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
2021 年,全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紧盯“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的目标定位,深入实施淄博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和“一号改革工程”重点任务,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高法治化水平,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 2021 年 2 月 24 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淄博市实施“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淄发〔2020〕3 号),在完善知识产权战略政策体系、探索完善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体系、完善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融资机制、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风险补偿机制、探索推进商标质押贷款模式、探索开展专利导航等6个方面部署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任务。 2021年4月15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办发电〔2021〕47号),在改革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制度、建立健全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加强专业技术工作、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加强人才支撑、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和加强考核评价等方面提出了 18 项工作要求。 2021 年 6 月 24 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淄政字〔2021〕48 号),进一步规定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第13项配套措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包括改革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完善知识产权非诉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加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等方面内容。
二、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印发《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二十部门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淄市监知保字〔2021〕132号),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2021年 4 月 25 日,中国(淄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批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保护中心不断强基础条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整合,并组织 15 名新入职人员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参加专利预审业务培训。三是签订《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协议书》。2021 年 6 月 22 日,为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淄博市人民政府同城化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市市场监管局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举行签约仪式,约定在两地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执行、联合执法保护、协作互认共享以及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方面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实现执法互助、监管互动、经验互鉴。四是推动《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办发电〔2021〕47 号)任务落实。2021 年 6 月 1 日,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2021—2022 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计划》,明确 2021-2022 年各有关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五是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与济南中院进一步加强对接联系。推动济南中院在淄博中院设立济南知识产权法庭淄博巡回法庭,共同举办了揭牌仪式,为推进知识产权跨区域协同保护搭建实质性平台。六是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淄市监知保字〔2021〕120 号),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七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市司法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鲁中公证处等单位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强化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的通知》(淄司〔2021〕54号),规定了权利人申请公证机构进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申请书》,由公证机构提供公证服务的制度。八是推动实现境内流通环节保护和进出口环节保护无缝衔接。2021 年 9 月 29 日,淄博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市场监管局会议室举办了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合作签约仪式,同时双方召开座谈会,对双方下一步加强联系配合,联合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九是初步建立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采集渠道和协调解决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建立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采集渠道和协调解决机制的通知》(淄市监知保字〔2021〕147 号),强化新形势下我市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和涉外风险防控工作,为我市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持。十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探索建立 2 个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为加强陶瓷琉璃、新医药产业市场主体之间的沟通合作联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或争端,形成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合力,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召开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大会,推动成立山东陶瓷琉璃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淄博新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淄博海关、淄博仲裁委等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三、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一)强化专利权行政保护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推动加强专利行政保护工作。一是严格执行 60 日的办理时限,全市共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16起、结案 13 起,作出 7 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对认定侵权成立的,依法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淄博市被列入省级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市。二是加大假冒专利行为查处工作力度,全市办理假冒专利一般行政处罚案件 441 起,较 2020 年实现大幅增长。三是组织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为专利权人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处理 2 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四是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行为自查工作,印发《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淄市监知保函〔2021〕24 号)、《关于开展专利代理申请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与《关于开展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整改提升工作的补充通知》,组织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专利代理机构等开展专利评价指标、专利资助和奖励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自查工作,组织全市整改专利资助规范性文件 3 个,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率达 97%以上。五是与市财政、银保监站三方会签转发《山东省企业知识产权保险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对投保海外侵权责任险的企业年度最高补贴 40 万元,高价值专利投保符合条件的上浮 10%。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保险,调动企业申请海外同族专利的积极性,增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能力。(二)强化商标权及奥林匹克标志行政保护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推动加强商标权及奥林匹克标志行政保护工作。一是全市加大侵犯注册商标案件办理力度,全市商标违法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累计结案 638 起,较 2020 年实现大幅增长。二是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时限查办涉驰名商标案件,“沂蒙及图”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三是组织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印发《淄博市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以及易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典型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四是印发《关于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东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冬奥会期间,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

(三)强化著作权行政保护
2021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 5400余人次,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 1500 余家次,查处侵犯著作权违法违规案件 35 起,累计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 240 余万册,调解著作权纠纷 21 起。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专项行动为平台、查办案件为突破,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严查侵犯著作权行为,切实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为目的,先后开展了打击盗版教材和工具书专项行动、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两会”期间净化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 “助力党史学习教育,打击涉党史类盗版出版物”版权保护集中执法等专项行动。二是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以出版物印刷、发行市场,电影院为重点,有计划的开展执法检查、网上巡查,不定期开展暗访检查,各区县开展交叉检查,保障市场清查取得良好效果。2021 年,全市登记著作权作品 9419 件,同比增长 986.39%。我市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选活动中获得先进出版单位奖。淄博圆引动漫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峪林调味食品厂获得山东省版权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四)强化地理标志保护 1.地理标志商标与地理标志产品工作情况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向省局推荐报送我市地理标志产品“扳倒井”作为对俄保护合作和中欧互认互保地理标志产品,推荐报送山东扳倒井集团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出台《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的实施意见》(淄市监知保字〔2021〕118 号),印发《关于印发<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地理标志监管,全市查处地理标志违法案件 277 起,实现该类案件零突破。 截止 2021 年年底,我市共有 51 件地理标志商标,覆盖全市 6 个区县 9 个类别的特色产品。2021 年 11 月,博山琉璃被确定为省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 2.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情况 2021年,我市继续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发展,围绕特色资源发掘、特色产业发展、农耕文化发扬,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培育配套产业集群,推进品牌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研究和科研创新,有效推进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水平,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做强做大,提升全市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年末,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 11 个,有机食品 3 个,绿色食品 147 个,无公害农产品 279 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共计440 个。产地认定面积 223 万亩,占食用农产品总面积 80.6%,列全省首位。马踏湖白莲藕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通过省厅验收,黛青山软籽石榴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获省厅 385 万元资金补助。博山猕猴桃、张庄香椿两个农产品通过了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地理标志农产品核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 2021 年全市绿色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联合区县农业执法人员,对 4 个区县的 4 家绿色食品及 2 个区县的 3 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主体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强化商业秘密行政保护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商业秘密的行政保护。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工作规范(试行)》,对调研摸底、建立指导站点、创建示范企业与保护基地,培训宣传等工作环节,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促进商业秘密保护的行政指导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全市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 924 个,举办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培训 5 期,培训企业 380 家。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全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调研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组织举办 9 期商业秘密执法培训,培训市场监管系统 360 余人,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以企业反映强烈的员工(尤其是离职员工)泄密为重点,全市查办商业秘密案件 14 件,罚没款 25 万元,有力的打击了商业秘密侵权行为,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六)强化植物新品种权行政保护 1.农业部分 2021 年,全市共有4个小麦品种和 3 个玉米品种通过国家或省审定,其中淄博禾丰的齐民 12 号通过国家审定。小麦新品种有齐民 12 号(国审麦 20210149)、齐民 22 号(鲁审麦20210019)、齐民 18 号(鲁审麦 20210021)、博信 281(鲁审麦 20216026);玉米新品种有禾玉 604(鲁审玉 20216060)、桓丰 602(鲁审玉 20216041)、禾玉 603(鲁审玉 20216059)。 2021 年,淄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农业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业户、农产品生产基地等进行检查,加大对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执法力度不断强化。持续加大品种权监管执法力度,集中开展“白皮袋种子”(无标签种子)专项治理行动、种子“双打”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植物新品种维权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年内,组织市场检查 9 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 76 人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店及企业 26 个次,高青、临淄共查处新品种保护案件 8 件。同时将监管关口前移,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生产侵权品种等违法行为,立足“早”“小”,及早排查、发现,将品种侵权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林业部分截至 2021 年底,全市共获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 10 件,授权品种名称分别是“千手观音”“冬香银阁”“辉煌”等桂花新品种,“金太阳”“冬红”“华盖”“霞光”“锦玉 1 号”“锦玉 2 号”等卫矛新品种,“平安槐”国槐新品种。2021 年,山东林昱宏文冠果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 3 项文冠果新品种已通过现场审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2021 年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通林木种苗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打假热线、举报邮箱。在全市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活动,严肃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主要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授权品种,以及销售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侵犯、假冒观赏植物和经济林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未发现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授权品种,未发现销售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违法行为。 (七)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淄博海关依托“龙腾行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成效显著。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力度,2021 年 1-12 月,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数量大增,同比增长 125%;加强对中欧班列敏感地区货物布控力度,查发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 2 起,移交公安机关;加大对“龙腾”企业帮扶力度,由分管关领导带队,对企业现场调研,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协同一站式解决企业困难,目前淄博海关辖区龙腾企业数量增至 4 家,同比增长 33.3%。
四、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情况 1.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办情况 2021 年,市公安局建立市县公安机关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制定出台保障企业家干事创业《十条措施》《十条严禁》等措施,全力打造“速度最快、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群众最满意”的公安服务品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发挥牵头作用,深化“省市县所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大案牵引与战果质量、数量并重原则,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确保形成强大战斗力,严打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年内,共立案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39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76 人,移诉 55 人,收缴盗版和非法出版物 260 余万件,打击成果显著。周村分局破获公安部督办“9.01”侵犯著作权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 18 人,捣毁非法印刷窝点 6 处,打掉非法销售盗版书团伙 4 个、查扣各类盗版教材、教辅、文学名著等非法出版物 200 余万册。部署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检查,对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执法检查 20 次,出动警力 220 余人次,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在对淄博王舍汽配城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中,现场查处 7 家涉嫌销售侵权产品经营单位,查扣涉案产品 50 余种、200 余件。中国重汽集团登门致谢,并送“创平安营商环境 卫企业合法权益”锦旗一面。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产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 知识产权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假劣侵权商品销毁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围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工作,策划制作新媒体作品,广获网友好评,有效扩大了淄博公安宣传打击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检察情况 2021 年,全市检察机关以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为目标,自觉把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职能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为抓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 件 18 人,批准逮捕 7 件 10 人,受理审查起诉 9 件 15 人,已依法提起公诉 5 件 11 人,制发检察建议 3 份,积极开展类案指导,切实保证案件质效。二是扎实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针对此类案件专业性强、办理难度大等特点,根据最高检和省院部署要求,进一步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组建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沂源县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及高青县检察院“小知工作室”,积极稳妥推进地域集中管辖,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集中统一履职,切实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三是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淄博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案情通报、案件咨询等方式建立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2021 年 1 月 7 日,市检察院牵头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8 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针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规范使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司法鉴定等九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达成共识,有效解决司法办案过程中的疑难问题。2021 年 4 月 25 日,高青县检察院联合高青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六个单位成立高青县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建立完善“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四是充分发挥案件引领示范作用。办理的全省首起利用网络非法传播、销售盗版标准的王某某侵犯著作权案,涉及盗版标准数量大,被侵权主体广泛,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该案并引导侦查机关确定涉案“标准”的甄别标准,提出完善证据体系意见。案件办理过程中,综合评估社会公共利益和发展需要,找准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当地综合城市执法部门及检验检测中心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检验检测行业管理,增强从业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网络平台交易行为,推动电商行业更加有序健康发展。该案坚持“国际标准同等保护”、“国内强制性标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原则,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案件成功办理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示范、引领、指导和宣传作用,《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有力震慑标准侵权盗版行为、维护正常的标准出版发行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彰显了我国尊重和保护域外标准版权的决心。五是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公开听证。 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行业代表等社会力量参加公开听证,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博山区检察院对冯某某等 3 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拟不批准逮捕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针对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公司、企业等机械研发图纸并泄露给他人的行为是否达到构罪标准以及检察机关为何对犯罪嫌疑人作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进行详细解答、释法说理,同时就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过公开听证,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一致同意对 3 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六是深化开展理论研究和机制创新。加强与山东理工大学等高校的沟通联系,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共同举办知识产权座谈会,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所涉及的民刑衔接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对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持续深化开展理论研究和机制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扎实开展知识产权行刑衔接问题研究,创新《构建“一轴三驱”协作机制,推进执法司法双赢多赢共赢,打造知识产权“两法衔接”闭环体系》先后获评 2021 年度(第三届)全省检察工作创新项目二等奖和市优秀改革成果三等奖。七是建立普法宣传长效工作机制。依托全市检察机关“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矩阵,通过普法教育、新闻宣传、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法治氛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典型案例集中宣传活动,着力提升企业和公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识。为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实效,在 2021— 15 —年第 21 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管部门等部门联合对涉案价值 400 余万元的一千余箱假酒及 8万余份假冒注册商标、包装材料等进行集中销毁,引导群众不断提高识假、辨假和防假能力。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沂源县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针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者、关键技术岗位人员、科技企业员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切实提升企业及相关人员尊重、维护知识产权意识,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3.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情况 2021 年,淄博市两级法院强化对涉知识产权案件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从严从快判处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17 件,审结一、二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15件 22 人次。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无上诉、抗诉、申诉案件。加强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学习研究,在本市内形成较为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规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为营造良好创新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通过海报、手册、展板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危害性,提升群众维护知识产权意识,维护创新安全和发展稳定,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维护良好保护智力成果形象。 (二)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现有员额法官 8 名,沂源县人民法院作为目前全市唯一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现有员额法官 2 名。2021 年,全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收案 586 件,结案 634 件,二审收案 56 件,结案 60件;刑事一审收案 17 件,结案 15 件,二审收案 2 件,结案 2件;另外,按诉源治理工作要求,沂源县法院 2021 年度诉前调解成功且未进入诉讼知产案件 150 件。2021 年除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外,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 76.18%,服判息诉率94.29%。全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鼓励创新 营商发展”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定位,通过司法审判职能的全面发挥持续优化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一是树牢“普案快审、繁案精审”精品化快速审判工作理念,在保证案件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快速审结纳益其尔、中汽技研等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与示范效应的涉商标权、著作权、技术合同类案件,妥善处理涉宏联国际公司的知识产权批量维权案件,净化市场秩序,明确商标维权的司法标准,提升行业发展的规范度。二是通过现场调研、类案研判、个案指导、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强化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司法适用标准,统一裁判尺度,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指导沂源法院用好诉前调解、小额诉讼、要素式审判等多元解纷方式,有效缓解案件诉讼压力,提升审判质效。三是在理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司法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信息交流、诉前调解、纠纷预警等服务,不断完善并持续深化企业联系人机制,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予以转载推广。结合落实省高院专利案件集中管辖要求,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对接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在我市周村区法院南营法庭设立淄博巡回法庭并提供必要司法协助,为我市企业涉诉纠纷审判提供便捷服务。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积极通过云平台、互联网审判、微法庭等有效方式,为涉诉当事人纠纷妥善解决及实时答疑解惑提供在线优质服务。四是借助陶博会、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知产驻企工作室等普法平台和宣传载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知产年度保护白皮书、发布年度十大案例、开展法官新闻专访等形式,持续扩大淄博法院知产司法保护影响力,擦亮淄博法院知产审判品牌。五是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平台及淄博市知产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平台,用好用活诉前调解、委托调解、行业调解等形式,进一步完善知产案件诉调对接机制,深度融入社会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大格局;建立完善与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等行政监管部门的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工作磋商、视频交流等形式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保护新路径,拓宽完善信息共享、执法司法互助工作渠道。六是围绕知产保护重要性阐述及淄博法院“亮点工作”推介等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调研力度,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上级法院肯定;召开审判专门会议,就案件证据保全、商标保护、法定赔偿标准、惩罚性赔偿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研讨,出台相关意见指导工作。
五、强化知识产权仲裁工作 2021年,淄博仲裁委充分履行仲裁职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的联系沟通,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 享,定期召开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工作会,搭建知识产权资源共享平台,提高纠纷解决专业性和效率,纵横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仲裁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和独立性的优势,主动介入、靠前服务,与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沂源县法院联合召开座谈会,加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对接工作机制,试用仲裁员作为沂源县法院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诉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目前,通过仲裁员调解成功 2 件,并履行完毕。三是为切实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运行机制,淄博仲裁委与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联络和会商机制,就多元化纠纷解决、诉调对接等工作达成初步意见。同时,参与成立济南知识产权法庭淄博巡回法庭在周村法院南营法庭,进一步解决企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内在障碍和外在制约。四是组织开展涉知识产权保护的淄博仲裁大讲堂一期,淄博仲裁委联合市律师协会、市基金业协会共同举办涉知识产权保护淄博仲裁大讲堂,邀请知名学者、专家、法官讲授知识产权合同相关法律实务,来自全市的律师、仲裁员、企业家近 300 人次参加,积极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六、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促进和服务 2021年,我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 7790 件,列全省第 5位。发明专利授权量 1389 件,同比增长 30.3%;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 16.56 件,比 2020 年底增长 1.87 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 4.86 件;全市完成专利权质押贷款 229 件,贷款金额 22.13 亿元;全市优势培育企业总数达到 203 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累计达到 46 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累计达到 35 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累计达到 9 家。2021年,全市商标注册件数为 14079 件,同比增长 22.8%。截止 2021年年底,全市商标有效注册量达77689件,比2020年增长18.5%。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淄博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市场监管局推荐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一是完善知识产权战略政策体系。印发《淄博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21-2022)》,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加强组织实施等四个方面规划了未来两年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方向;起草《淄博市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二是完善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融资机制。修订《淄博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将质押范围由纯专利扩展至专利和商标,贷款利率变更为 LPR 利率。三是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风险补偿机制。草拟完成《淄博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拟设立淄博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对符合条件企业所申请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的呆账,按照实际贷款损失本金 40%的比例给予合作银行补偿。四是探索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经过申报、评审等环节,印发《关于确定 2021 年度淄博市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立项山东理工大学“自热式秸秆高效热解液化与生物油提质技术研究”等 15 个项目为 2021 年度淄博市专利导航项目。五是开发专利年费缴纳动态监控服务系统。动态预警显示每件发明专利的缴费及逾期时间,及时提醒专利权人及时缴纳专利年费或在规定时限内恢复权利。六是出台《淄博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要求,确定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9 个单位为淄博市 2021 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计划项目,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和产业发展动能。七是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遴选 25 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八是完成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分配工作。完成 2020 年度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经财政局批复,将为全市创新主体提供总额为 1000 万元的资助。九是探索推进商标质押贷款模式。修订印发了《淄博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将商标质押贷款纳入其中,通过贴息资助和评估评价费补贴,解决了中小微专利企业融资贵的问题。十是设立开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淄博受理窗口。2021 年 10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淄博受理窗口批准设立,接待电话咨询 50 余人次,受理 20 件申请,涵盖了注册申请、续展、转让业务,方便广大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十一是实施专利转移转化。2021 年共上报省局两批 20 个专利转移转化项目申请,第一批已有 4 个试点项目完成备案,获省资金 400 万元。十二是创新开展商标续展预警提醒服务工作。制订《关于全面开展注册商标续展预警提醒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商标进入续展期、宽展期的市场主体,以书面推送方式,对相关注册商标持有人进行预警提醒。截止 2021 年 11 月份,共推送书面预警告知书 852 份,涉及进入续展期、宽展期商标 1127 件。
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 2021 年,我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会,总结 2020 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成绩,部署 2021 年重点工作,发布《2020 年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白皮书,与主流媒体合作开展专题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知识产权氛围。二是举行“我也会发明”知识产权进校园淄博启动仪式,为学生搭建展示才华、展现创新能力的舞台。三是市政府副市长袁良在《淄博日报》发表题为《深入推进“一号改革工程”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署名文章,庆祝世界知识产权日。四是组织创新主体参与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学习,提高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五是开展“知识产权公益服务进企业”工作,加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和指导,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共走访联系 117 家企业,暂未发现知识产权被侵权情况。六是组织举办 2021 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省级专家对商标执法和专利执法进行授课,研讨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共计 160 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七是组织全市律师行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律宣传“四个一”活动,助力推进淄博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周”活动,到30余家企业进行了知识产权法律培训。
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举报投诉电话 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12345 2.淄博海关:12360 3.市公安局:0533-213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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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新知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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