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企业资质“码”上办系列 | 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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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码”上办系列
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
为进一步便捷企业特定资质业务办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小编整理相关规定制作业务指南,并通过二维码实现业务一“扫”可知、“码”上办理。
一、注册登记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三)《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二、注册登记条件
(一)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
(二)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
(四)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有关资料。
(五)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
(六)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海关注册登记果园,是依据《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所规定,没有被障碍物(如道路、沟渠和高速公路)隔离开的单一水果的连续种植地。
三、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
1.《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申请表》(海关总署官网下载);
2.果园示意图、平面图。
(二)变更申请
1.出口动植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变更申请;
2.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资料(变更项目的生产工艺说明、产业政策证明材料)。
(三)延续申请
企业延期申请书。
(四)注销申请
注销申请书。
(以上材料,系统上传时申请表提供原件,其他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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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下载
四、注册登记流程
(一)系统录入。
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行政审批→更多→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出境新鲜水果(含冷冻水果)果园注册登记设立申请。
(二)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直属海关审核,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三)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黄岛海关、动植物检疫处
原文作者:青岛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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