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案:构建进出口“绿色屏障”
“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国际社会作出碳达峰、碳中和的郑重承诺。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战略决策。
“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在向绿色低碳转型,以气候变化为主题的新型国际贸易体系和竞争格局正在形成。”全国政协委员高融昆认为,统筹构建进出口“绿色屏障”,充分重视和发挥进出口环节海关职能作用,对于我国加快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十分迫切。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海关关长高融昆(中)在浦东海关调研高融昆委员调研发现,发达经济体正在相继建立“碳标准”,将气候变化议题与国际贸易挂钩。2021年3月,欧洲议会已经投票通过支持设立“碳边界调整机制”决议,意味着从2023年起,欧盟将对进口的部分商品征收“碳关税”。同时,高标准环境保护和碳排放要求已经成为CPTPP、USMCA等全球经贸规则重构的重点,以碳排放为主题的国际经贸规则的博弈和谈判将愈加激烈。高融昆委员表示,近年来,我国在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外贸竞争优势已初现端倪,“贸易碳逆差”正在逐渐缩小。但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制造业大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出口国,长期承接了发达国家等商品消费国的大量碳排放责任及碳减排压力。缺乏完善的“绿色”贸易管制制度,既不利于我国短期应对以碳排放为理由的国际贸易摩擦,也不利于确立我国在未来新型绿色国际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监管、征税、缉私、统计、检验检疫等职能均与“绿色”贸易高度相关,在我国加快推进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结合海关有关工作,高融昆委员建议:一是大力支持绿色产品贸易,有效降低我国“贸易碳逆差”。积极支持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绿色低碳产业、循环经济,以及服务贸易、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发挥好技术性贸易措施作用,坚决杜绝受污染商品和危险、有毒的废旧物质进口,集中打击和治理“洋垃圾”等各类走私活动。加大对绿色低碳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守护低碳能源、粮食安全通关,增强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安全可控能力。二是持续推动优化我国“绿色关税”政策体系,引导重点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推动优化关税结构、采用差别性的出口退税等“绿色关税”政策,引导产业绿色升级。落实完善并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运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政策优势,打造“绿色高地”,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三是推动完善碳标签制度和碳核查体系,赋能绿色低碳企业发展。鼓励出口贸易企业开展碳标签认证工作,建立我国出口产品碳排放标准认证体系。探索将碳排放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充分运用信用培育服务、创新事务担保模式等便利管理措施,助力绿色低碳企业发展。四是强化统计预警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绿色壁垒”。研究制定我国绿色贸易统计分析规则,如“贸易碳逆差”统计分析,设置与低碳相关的风险参数。加强欧美等发达国家碳关税政策跟踪研究,提升出口政策预见性,及时有效化解技术性贸易措施。五是积极参与国际经贸竞争与合作,努力提升我国在国际绿色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积极开展多边贸易谈判磋商,降低欧盟CBAM等碳关税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维护我国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利益。积极参与碳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建立碳定价、原产国已支付碳价等互认机制。全力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来源:海关发布编辑:常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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