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6 发表于 2022-1-7 19:39:03

一咻大讲堂第九期 | 报检篇—木质包装检验检疫指南

木质包装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包装材料,同时也是林木有害生物跨境传播的主要载体,为了防止众多有害生物出入国境,货物进出口时如带有木质包装,就需要实施木质包装检验检疫。



木质包装货物通关时需要注意的主要事项如下:
木质包装货物在进出口时,海关会检查是否有IPPC(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标识,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则不准进出境。
天然木卡板(木托盘)、木板箱、木条箱、木框、木桶(盛装酒类的橡木桶除外)、木轴、垫木、枕木、衬木等木质包装可能带有有害生物,在进出境前需要经过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报关时需要如实向海关报检。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合成板,胶合板、纤维板等,由于传带有害生物的可能性很小,不需要实施除害处理,亦不需要向海关报检。
我们再来看下海关对于木质包装货物的检验检疫如何处理,具体如下:
对已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木质包装,按规定抽查检疫,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立即予以放行;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
对未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木质包装,在海关监督下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或者销毁处理。
对报检时不能确定木质包装是否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海关按规定抽查检疫。经抽查确认木质包装加施了IPPC专用标识,且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予以放行;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经抽查发现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或者销毁处理。
对未报检但经抽查发现使用木质包装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对木质包装违规情况严重的,在报经海关总署批准同意后,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连同货物一起作退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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