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手续、清关手续
"报关手续"这个术语通常指海关放行进口货物的手续。美国海关法中"进口"是指装载进口货物的船只到达美国进口港后,将该货物卸下船。报关单证通常由货物放行地海关归档。为办理正式报关手续,进口商必须取得一个进口商身份证明号码。 这个身份证明号码必须标在有关进口报关单证上。根据美国海关条例,要求进口商在其第一次正式办进口申报手续的同时申请填写在海关表格5106上的一个进口商身份证明号码。在要求进口商提交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以代替进口申报证和即时放行进口申报的情况下,进口商应在货物运达之前向海关提交这些单证以备其进行初步审查。在这种程序下,要求进口商在货物到达并提交正式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证后再交纳预计应付的税款。证件要求:
1、海关表格3461(立即交货的申请与特准)。
该表格原来是用于美国联邦法典第19卷中规定的立即交货程序约。在某条件下,海关也接受海关表格7533(进口货物清单)作为申报单证。
2、商业发票。
如在货物必须申报进口尚无法取得商业发票则将估价单发票亦可。
3、包装清单(装箱单)。
商业发票上附一份包装清单,以便美国海关当局能够对装载的货物进行详细审查。
4、任何其它可能需用以特定商品进口资格的单证。
5、办理报关手续授权证明。
通常进口商或其报关行在提交货物所有权证明所有人的授权后即有权办理报关手续。进口报关手续也可由提单中所列明的收货人,或由已经收货人正式签字的提单的特有人。如果这种提单与定单在一起,则是由已经发货人正式背书的提单的持有人来办理。由承运人签发的证明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的个人或公司即货物所有人的证明文件是取得正式进口报关权的通常途径。另外,提交进口报关单证之日即货物进口申报之日,应该以日税率计算进口商应付税款。这一点在税率可能发生变的情况下极为重要。
查收与放行:
1、货物查验放行。
海关一般查验具有代表性的进口商品以确定:
A 进口货物是否属于必须有原产国标记或其它特别标访的货物,并查验其是否符合要求。
B 装运的货物中是否有违禁物品。
C 这些货物在发票中是否已正确清楚证明。
D 货物是否存在超过或少于发票上所列数量的问题。
E 货物的应税情况。作为查验的一部分,海关还需对有些种类的货物称重量、量尺寸。
2、即时放行进口规定
货物放行后10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必须向海关提交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证。需提交的即时放行进口审报单证如下:
A 已交还进口商的进口申报单证(在发票上注有海关查验记录);
B 海关表格75011(用于供消费货物的进口);海关表格5010(进口访录);
D 海关表格5515(特殊海关发票);
E 征税、统计报告所需其它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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