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456789 发表于 2021-10-8 19:04:56

【贸易管制】海关验核监管证件之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允许证明篇



自2021年1月1日起,在进出口环节原有的86种监管证件精简到44种的基础上,海关总署进一步梳理进出口环节现行监管证件,合并2种、取消1种,至此,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精简至41种。

其中,口岸验核监管证件中,涉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峡两岸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以上证件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濒管办)及其授权签证的办事处核发,由海关在进出口环节进行验核,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这些证件的那些事儿吧。

省流助手:这些证件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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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这些证件的适用范围是?



想要继续认真学习的同学,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上述证件的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以下称《公约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峡两岸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简称《海峡两岸证》)





适用范围:《公约证》适用于开展进出口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附录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活动(除与台湾地区之外),《海峡两岸证书》适用于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进出口属《公约》附录范围内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活动。两种证书都包括常规版本和专用版本。其中,常规版本适用于开展一般情况下《公约》附录物种及其制品的进口、出口、再出口。专用版本适用于《公约》附录物种从海上引进、标本巡回展出、个人所有活体动物、乐器多次跨境转移、个人携带二胡等五种情形。

小贴士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于1973年在美国首府华盛顿签署,故又称为“华盛顿公约”。《公约》于1975年7月1日生效,目标为确保不会因国际贸易威胁野生动植物的生存。我国于1980年12月25日加入此公约,成为缔约国之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简称《非公约证》)



适用范围:《非公约证》适用于未被列入《公约》附录、但属列入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出口。

上述三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申请材料目录如下:



注1:以上所称的《批准文件》,是指: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审批》或《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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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简称《物种证明》)



适用范围:《物种证明》适用于上述三种情形之外但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

小贴士

如果无法确定是否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话,可以登录国家濒科委网http://www.cites.org.cn进行查询,或拨打国家濒科委电话(010-64807170),发邮件到濒科委电子邮箱(ccites@ioz.ac.cn)进行咨询。

《物种证明》的申请材料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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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之后如何向海关申报?

进出口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应当按照海关报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的相关规定,采用无纸方式向海关申报。海关通过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联网核查方式验核相关证书电子数据。

凭《公约证》和《海峡两岸证》的常规版本开展出口、再出口活动的,在办理无纸化报关手续后,申请人应当向申报地海关提供纸质证书,海关按照规定予以签注。除上述情形以外,申请人免于向海关交验纸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海关不再进行纸面签注。

申报注意事项:

1.通过货运、邮递、快件和旅客携带等方式进出口《商品目录》所列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货物或物品包装或说明中标注含有《商品目录》所列野生动植物成份的,应申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主动、如实向海关申报。

2.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申请人应申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无需办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

3.《公约》附录所列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需要过境、转运、通运的,无需申请核发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

4.申请人应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单证栏”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单证代码“F/E”,在“随附单证编号栏”填写14位证书编号。同时,在“单证对应关系表”中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商品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商品项的对应关系。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商品项号应与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商品项号一一对应。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不属于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商品项号无须填写“单证对应关系表”。

转载来源“12360海关热线”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重庆海关
               
原文作者:西安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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