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海关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制品法螺壳
日前,湛江海关所属东海岛海关在对某入境船舶下船船员携带行李进行检查时,通过X光机发现1件形似海螺的物品,开箱查验并询问该船员后,确定该物品为境外购买螺壳。现场关员随即送检,螺高21.7cm,壳宽9.2cm,具有瓷光,6月10日经湛江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螺壳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壳。据介绍,法螺属于前鳃亚纲中肉食性腹足类,以海星为食,被誉为海星的杀手,对控制海星数量,保护珊瑚礁及保护珊瑚礁生物群落的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生态学意义。2021年1月4日,国务院将其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我国二级保护动物,属于限制进境物品。
湛江海关提醒:没有取得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出境人员携带物品应严格对照海关总署令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携带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名单上出现的物品。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张陈刚、张娜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张陈刚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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