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认定首批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
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发布首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认定名单的通知》,组织开展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工作,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加工贸易是我国扩大开放,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连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载体。建设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是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引导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参与国际循环、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首批认定的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主要位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群的核心区域,具有承接产业转移的较好条件。一是开展共建合作。产业园依托所在省级、地市级政府支持,重点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等东部地区加强招商引资、人才交流等合作,通过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等方式,建立了东中西产业合作互济的常态化机制。二是政策举措有力。产业园所在地政府聚焦优势主导产业,积极推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土地、金融、人才等配套政策,创新开展承接梯度转移工作。三是发展潜力较大。13家产业园所在城市占2020年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39%,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具有较好基础,对本地区加工贸易和对外贸易发展带动效果显著。
下一步,商务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各相关部门,指导地方结合实际,深化结对共建,加强政策支持,扎实做好培育建设工作,确保各地做出特色、做出成效,为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和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编辑:黎丹丹审校:王雅、梁毓芳、张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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